Leelitw的部落格 (93)

你會怎樣辦? 坐立不安? 坐以待斃?

以下是清晨從Paramita生態山寨慢跑回來後,回應魏世昌先生(軟體工程師)所發表的"時代烤驗青年"之回應文:



我心戚戚焉於你所描述的!



做一類比推論:



你公司的總經理(不是董事長)帶領各部門主管經營管理公司,他們的薪資福利等多比你高非常多,但公司的業績與獲利卻每下愈況,你跟左右的同仁同事都每天心情低落、 惶恐不安及怨聲載道,而公司未來的業績前景也是黯淡的。



你會怎樣辦? 坐立不安? 坐以待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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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litw於2012 十月 12 7:39am添加 — 無評論

我做得比張忠謀還要多! 還要好!

以下是今晨從Paramita生態山寨慢跑、巡視照料五月雪小樹回來後上班前,回應羅春宏先生(退休人士)所發表的"張忠謀坐電聯車 馬英九做甚麼?"之回應文:





15多年前我就不開車,出門工作都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或步行走路當運動,以減少我個人對地球自然環境的衝擊與破壞。



並且於上下班前後及假日在住家山區小路及步道旁種植、照料累計超過2000棵的五月雪樹,以彌補我及我所認識的親友因生活、工作及消費等對地球自然環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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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litw於2012 十月 12 7:37am添加 — 無評論

在黑鬼山窟裡搞活技是搞不出什麼大格局的好結果來的!!

以下是回應許俊輝先生(民進黨青年黨員,研究所學生)所發表的"青年黨員請教老謝":

許俊輝你在你文中提到" .....這部憲法是否為經過兩千三百萬人民合法、合理的程序制定的?"

我告訴你:這2300萬在台澎金馬的人,沒被(誰?)授予權利是不具有法理上的代表性,該2300萬人的國籍身份有很大差異,所以美國政府才不會認同及支持台灣當局所通過及執行的公投法,就算台灣當局執意舉行台灣主權地位的政治性的公投,美國政府壓根兒也不會認同這2300萬在台澎金馬的人之法理權力,沒有法理權力哪來會有公投結果的有效性! 甚至台灣當局的公投法適法性都有待商榷!!

許俊輝是你研究所學生,應該從法理來探討台灣問題的議題!! 不要只停留在情理!在黑鬼窟裡搞活技是搞不出什麼大格局的好結果來的!!

許俊輝(民進黨青年黨員,研究所學生)所發表的"青年黨員請教老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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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litw於2012 十月 9 11:42am添加 — 無評論

台灣即使是"中華民國"都不是一個具有主權獨立的國家!

以下論述是回應洪智坤先生(登記於在台北流亡的中國流亡政府體制下的民進黨之中央執行委員)所發表的"從國際秩序定位中國"之回應文:



美國多位政府官員曾多次公開表明:台灣即使是"中華民國"都不是一個具有主權獨立的國家!



洪智坤你是民進黨的權威,請問 :你有跟哪位美國官員交流過及以下問題:



1. 巴勒斯坦及在印度達蘭薩拉地區流亡的西藏達賴喇嘛政府都有舉行民主選舉,請問她們是國家嗎?



2. 民進黨是屬於中國(China):該黨是登記於在台北流亡的中國流亡政府體制(Chinese Exile Government in Taipei : Chinese Taipei)下的政黨,該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Taipei)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屬於中國(China);



3.是受美國政府委託,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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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litw於2012 十月 9 10:21am添加 — 無評論

金貝貝你搞錯了! 三者,你是指哪一個?

以下是清晨於Paramita山寨慢跑回來後,回應金貝貝(財經投資專欄作家)的"《 台股青紅燈》豺狼當道,安問狐狸"之回應文:



金貝貝你搞錯了! 你把"馮京"當"馬凉"看了!三者,你是指哪一個?



你文中所數落的對象,法理上來論述,應該是在台灣流亡的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Exile Government in Taipei : Chinese Taipei)的孤臣孽子的陋規、陋習及漏行。這個政權是受美國政府委任來管理台灣,美國政府稱其為"台灣"當局,可沒有稱其為"中華民國"。



金貝貝當你在寫財經投資分析評論文時,務必採用定義清楚且合乎法理的名詞。如你文中用的"台灣"是指真正的台灣?或是是指在台北流亡的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Taipei)? 還是是指美國政府口中的台灣當局?



上述三者,你是指哪一個?







***金貝貝(財經投資專欄作家)的"《 台股青紅燈》豺狼當道,安問狐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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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litw於2012 十月 4 8:18am添加 — 無評論

剖析美國政府對台灣人實施免簽證政策(Taiwanese citizens Visa Waiver Program) ~~~ (2)

之前有一案件:金門有一人要前往美國而先到AIT辦理簽證,AIT 給他覆核的文件裡的戶籍是中國福建省金門....,此人向AIT提出異議,AIT 回覆他:"中國福建省金門..."是完全正確無誤的!!



台灣當局把台灣土地上的住民之戶籍及國籍皆採行"混淆不清、混為一談"的謀略,致使美國原有對台灣人(the people on Taiwan:{the people of Taiwan, the exiled Chinese on Taiwan,..... etc})簽證審核的作業根本無從而判別出這些來自台灣具有不同政治身份背景的各類台灣人(the people on Taiwan)。 這也給美國國土安全帶來了大漏洞,也就是原有的中華民國護照發行準則及AIT的台灣人簽證審核機制有很大問題----國土安全的死角。



所以美國政府要重新對台灣人簽證訂定a、b程序的新規範:a. e-護照(晶片護照),b. 電子系統旅遊授權(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ESTA);這樣美國政府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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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litw於2012 十月 3 1:30pm添加 — 無評論

剖析美國政府對台灣人實施免簽證政策 ~~~ (1)

要如何分類出台灣土地上的二類人?



美國政府利用實施台灣人赴美免簽的政策,親自來分類出台灣土地上的二類人;



及其目的。







美國政府居於國土安全考量,對從台灣要去美國的人採行免簽證,但欲享有免簽證的利益,當事人必須在國土安全系統的電腦裡輸入安全正確的背景資料,這樣一個程序是有別於舊有只由台灣當局的護照及美國在台協會(AIT)審核的方式,這一個免簽證的程序裡有一個關鍵動作(合法擁有晶片護照才有資格適用免簽),這晶片護照必須記載申請免簽證人的正確完整的個人資料,因此美國政府對台灣土地上的二類不同背景的人(the people of Taiwan Vs. the exiled Chinese on Taiwan)之判別將更加容易和具效率。



美國政府其終極目的是要透過行政手續,把台灣土地上的二類不同背景的人(the people of Taiwan Vs. the exiled Chinese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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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litw於2012 十月 3 8:00am添加 — 1 篇評論

不要訝異! 謝長廷、江炳坤等都是屬於中國的。

以下是今晨秋高氣爽山區慢跑回來後,回應金恒煒先生(政治評論者)的"謝長廷到北京喝酒!誰買單?"之回應文:



以國際法法理來論述,謝長廷與江炳坤等人拜訪中國(北京)何錯之有!? 是錯在大多數台灣人不懂『法』理為何物? 大多以『情』理來論是非。



蓋因: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已萎縮退化成在台北流亡的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Exile Government in Taipei : Chinese Taipei,原叫做中華民國)都是屬於中國(China);美國委託在台北流亡的中國流亡政府代理管理台灣,美國稱其為台灣當局;



2. 中華民國民進黨及中國國民黨都是登記、運作於中華民國(流亡)體制下的政黨,當然這二黨也屬於中國;



3. 謝長廷屬於民進黨的人員,江炳坤屬於國民黨的人員,故二人皆屬中國。





金恒煒先生(政治評論者)的"謝長廷到北京喝酒!誰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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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litw於2012 十月 2 8:00am添加 — 無評論

在中國流亡政府體制內找尋台灣的正確答案是在做白工

針對陳儀深先生(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於今天發表的"我們的祖國 他們的殖民地"文中末段所述:"「沒有體制內的改革(選舉)路線,即成為無用的紙上談兵」,也值得諸多台派社團三復斯言。"



我個人非常的不認同陳儀深以上的觀點。在中國流亡政府體制內找尋台灣的正確答案是在做白工,蓋因實證如下:



台灣本土人的李登輝加上陳水扁執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Exile Government in Taipei : Chinese Taipei)的政已達21年之久,仍然改變不了台灣的現況(其中一個已慘不忍睹的被中國流亡政府抓去關),更解決不了台灣的實際問題(主權地位),而更 糟糕透了的是本土台灣人民(the people of Taiwan)大多數(如陳水扁、呂秀蓮、蔡英文等等中華民國體制內的民進黨之大人物等人士)根本不瞭解台灣的問題點所在。如此這般,要找出台灣問題的解 決方法是如在水中撈月、執指為月,是在做白工(白努力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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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litw於2012 九月 27 4:30am添加 — 1 篇評論

跟中國人論述尖閣諸島(釣魚台列嶼)是日本的之法理證據

參與者:

Lee Li(People of Taiwan), 郭勇(People of China),hund lobby(People of China), sun yx(People of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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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litw於2012 九月 19 7:30pm添加 — 1 篇評論

馬英九對釣魚台主權歸屬的論述是大錯特錯 VS. 尖閣諸島(釣魚台列嶼)是日本的之法理證據

馬英九對釣魚台主權歸屬(AAA; BBB; CCC)是大錯特錯 VS. 尖閣諸島(釣魚台列嶼)是日本的之法理證據 (DDD)



馬英九於1981 年以題目為"Trouble Over Oily Waters: Legal Problems of Seabed Boundaries and Foreign Investments in the East China Sea"(海底油田的紛爭:東海的海底界線以及外國投資的法律問題)的論文獲得了哈佛大學法學院的法學博士( SJD )學位,是一位對釣魚島的主權歸屬,和洞察東海釣魚島海域的經濟及軍事戰略價值的專家。



馬英九對下面(AAA; BBB; CCC)等與釣魚島相關的歷史主權歸屬,以及1945年日本戰敗時就把釣魚島歸還中華民國的始末都有非常明確的認識及堅定的思想,而且抱持有不惜透過戰爭以力保釣魚島的行動衝勁。



AAA:

馬英九在擔任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Exile Government in Taipei :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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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litw於2012 九月 14 5:00pm添加 — 無評論

台灣澎湖等仍屬於現在日本天皇所有

以下是回應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Taipei)的孤臣孽子們對台灣澎湖及尖閣島等的謬論之論述:



一群在台北流亡的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Taipei : Chinese Exile Government in Taipei)之孤臣孽子們說: "...當年日本竊佔我領土的本質不變...。所以釣魚台仍然是屬於中華民國..."。



上述這群Chinese Taipei的孤臣孽子們之說理是非常明顯的悖理謬論!



蓋因:



1. 台灣澎湖等仍屬於現在日本天皇所有

1895年日清二帝國的皇帝係依國際法法理程序簽定馬關條約,以割讓台灣澎湖及其附屬島嶼,這樣依國際法法理程序進行的割讓會是"竊佔"嗎!? 若這樣叫做"竊佔",則波多黎各、關島、古巴、菲律賓等等,也應該是美國從西班牙"竊佔"的!!



馬關條約已明文大清帝國皇帝割讓台灣澎湖及其附屬島嶼給大日本帝國皇帝,大日本帝國皇帝現在仍然健在;美國主導的二次大戰太平洋戰區終戰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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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litw於2012 九月 12 8:20am添加 — 無評論

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Taipei)的孤臣孽子對台灣澎湖等及其附屬島嶼尖閣島等的悖理謬論

以下是回應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Taipei)的孤臣孽子對台灣等附屬島嶼尖閣島等的謬論之論述:



".....依據土地法第五十三條,正式將釣魚台所有權人登記為中華民國。所以釣魚台是屬於中華民國...."



上述是非常明顯的悖理謬論!!!



1. 法理不通

上文中"釣魚台所有權人登記為中華民國",根本構不成釣魚台列島是當時的中華民國法理所擁有的充分條件;這就如中國流亡政府在台北(Chinese Taipei)的行政院長陳冲個人拿錢購買美國加州舊金山市的一塊土地且登記在陳冲個人名下,這塊土地可以說是Chinese Taipei的嘛!? 當然不是啊!



2. 和約法理割讓

釣魚台列島屬於宜蘭縣,而宜蘭縣屬於台灣省,而台灣省屬於日本天皇。



1895 年的馬關條約已明文大清帝國皇帝割讓台灣澎湖及其附屬島嶼給大日本帝國皇帝,大日本帝國皇帝現在仍然健在;美國主導的二次大戰太平洋戰區終戰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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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litw於2012 九月 11 7:00am添加 — 無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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