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晨秋高氣爽山區慢跑回來後,回應金恒煒先生(政治評論者)的"謝長廷到北京喝酒!誰買單?"之回應文:
以國際法法理來論述,謝長廷與江炳坤等人拜訪中國(北京)何錯之有!? 是錯在大多數台灣人不懂『法』理為何物? 大多以『情』理來論是非。
蓋因: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已萎縮退化成在台北流亡的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Exile Government in Taipei : Chinese Taipei,原叫做中華民國)都是屬於中國(China);美國委託在台北流亡的中國流亡政府代理管理台灣,美國稱其為台灣當局;
2. 中華民國民進黨及中國國民黨都是登記、運作於中華民國(流亡)體制下的政黨,當然這二黨也屬於中國;
3. 謝長廷屬於民進黨的人員,江炳坤屬於國民黨的人員,故二人皆屬中國。
金恒煒先生(政治評論者)的"謝長廷到北京喝酒!誰買單?":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2/today-o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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