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中國人論述尖閣諸島(釣魚台列嶼)是日本的之法理證據

參與者:
Lee Li(People of Taiwan), 郭勇(People of China),hund lobby(People of China), sun yx(People of China), 隔壁老杨(People of China),吴志青(People of China)。
Lee Li2012/9/14編輯
尖閣諸島(釣魚台列嶼)是日本的之法理證據:
 http://zhang3.blogspirit.com/files/%E7%82%BA%E4%BB%80%E9%BA%BC%E9%8...
郭勇2012/9/14
+Lee Li 虽然不懂,却佩服你的勇气!
hund lobby2012/9/14
70年代我们在做什么
sun yx2012/9/14
小马哥!
Lee Li於 2012/9/14 編輯編輯
To 郭勇,

你所說的"不懂",是你個人無知的認知!  魯迅好久以前已罵過你這樣的人!

尖閣島是日本的是從來沒變動的!  現在誰在掌控及經營管理尖閣島!? 你還不知道嗎!?

而馬英九現在是在台灣流亡的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Taipei : Chinese Exile Government in Taipei, 美國稱其為台灣當局)當領導人,是受美國政府控管的,已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了!!
郭勇2012/9/14
+Lee Li 从来没有变动?
Lee Li2012/9/15編輯
To 郭勇,

你應該論述出你有理的見解吧! 不要只在那搞腐蝕的中文之文字與憤青之情理!!
你竟然沒頭沒腦的回應"从来没有变动?"之疑問句!  那你就以你的認知內涵寫出有哪些變動?  以分享網路眾多讀者。
Lee Li於 2012/9/15 編輯編輯
To 郭勇,

馬英九高中數學考48分,是靠僑生身份保送建中就讀;馬英九大學聯考分數只能上當時的淡江文理學院,因其僑生身份加分而轉唸台大;其後來是靠中國國民黨培養黨國精英的"中山獎學金"到美國哈佛大學唸書。

這樣背景的馬英九,其寫出有關釣魚台列島的博士畢業論文,值得奇文共欣賞!!!

為讓全世界有興趣的人們能很容易的瞭解馬英九的博士畢業論文(有關釣魚台列島)是怎樣的內容及論述!!

一位教授 高成炎 先生曾當仁不讓的把馬英九的博士論文(有關釣魚台列島)在網路或新聞媒體上揭露出來,以讓全世界有興趣的人們來公論及探討!

1.高成炎的" 如果馬上釣魚台…"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14/today-o5.htm
Lee Li於 2012/9/15 編輯編輯
To 郭勇,

一群被中國人趕出而在台北流亡的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Taipei : Chinese Exile Government in Taipei)之孤臣孽子們說: "...當年日本竊佔我領土的本質不變...。所以釣魚台仍然是屬於中華民國..."。

上述這群Chinese Taipei的孤臣孽子們之說理是非常明顯的悖理謬論!

蓋因:

1. 台灣澎湖等仍屬於現在日本天皇所有
1895年日清二帝國的皇帝係依國際法法理程序簽定馬關條約,以割讓台灣澎湖及其附屬島嶼,這樣依國際法法理程序進行的割讓會是"竊佔"嗎!? 若這樣叫做"竊佔",則波多黎各、關島、古巴、菲律賓等等,也應該是美國從西班牙"竊佔"的!!

馬 關條約已明文大清帝國皇帝割讓台灣澎湖及其附屬島嶼給大日本帝國皇帝,大日本帝國皇帝現在仍然健在;美國主導的二次大戰太平洋戰區終戰和約 (舊金山和約)沒有廢除大日本帝國皇帝,只拔除日本國(此是美國麥克阿瑟將軍起草新憲法所設立的新國家,而不是原來的大日本帝國)對台灣澎湖及其附屬島嶼 的主權權利(強調權利)。所以台灣澎湖及其附屬島嶼的主權仍屬於現在日本天皇所有。

2. 依據國際法法理   釣魚台是日本的
釣魚台和台灣根本沒有法理上的關係,日本也不是根據馬關條約取得釣魚台,證據就在馬關條約的簽訂的時間。日本是在1895年1月14日的日本內閣會議中把釣魚台納入國土,3個月後(4月17日)才和清國簽定馬關條約;
(釣魚台是日本的之法理證據 : http://zhang3.blogspirit.com/files/%E7%82%BA%E4%BB%80%E9%BA%BC%E9%8...)

中 國流亡政府(Chinese Taipei)的孤臣孽子們的論述:"...當年日本竊佔我領土的本質不變..。釣魚台列島屬於宜蘭縣,而宜蘭縣屬於台灣省,然後就順勢架接到台灣省 (Taiwan)屬於中華民國(政府: ROC),中華民國(政府)屬於中國(China)";這樣無國際法法理的論述與推論是謬論與悖論。

中華民國(ROC)已萎縮成一流亡在台北的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Taipei),是受美國政府收留及受美國政府委託治理台灣(Taiwan),它對台灣只有治理管理權而沒擁有台灣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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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青2012/9/15
+1
To Lee Li
    日本是在1895年1月14日的日本內閣會議中把釣魚台納入國土,3個月後(4月17日)才和清國簽定馬關條約;
    按照這個說法,在成吉思汗時代的版圖是不是都應該算是中國的?
Lee Li於 2012/9/17 編輯編輯
To 吴志青,

魯迅老先生老早就已罵過你這樣阿Q精神的中國人啊!!!

1. 元、清二大帝國時,中國是被元、清皇帝殖民統治著(這就如以前印度被大英帝國的皇帝殖民統治、日本帝國的天皇殖民統治台灣 南北朝鮮等一樣);

2. 成吉思汗(蒙古人)時代以後的明帝國(漢人)、清帝國(滿人)及近代中國(漢人),簽了很多條約把其領土割讓出去了;

3 .蒙古國現在還存在,其祖先(成吉思汗....等等)是曾殖民統治過中國數百年。
吴志青2012/9/15
To Lee Li
    其實你是不配提魯迅的.
    因為魯迅老先生是不會承認釣魚島為日本所有的.
    
Lee Li2012/9/15編輯
To 吴志青,

你可不要轉移焦點!

配不配,不是你說了算!!

你就上述3點提出論述吧!!!
Lee Li2012/9/15編輯
To 吴志青,

尖閣諸島(釣魚台列島)有在大清帝國、民國中國及新中國的憲法中出現過?或哪個條約中出現過?

請吴志青回答:有或沒有。
隔壁老杨2012/9/15
我不敢妄介入你们的交谈。因为理解不多。

但马英九是我器重的人。天朝有他多好。
Lee Li於 2012/9/16 編輯編輯
+1
To 隔壁老杨,

不是我要潑你冷水!

30~40年前搞個"保釣示威"就可以變成讓你器重的人,那天安門廣場的慘案的學生運動人們更應該值得你器重!

你認識馬英九只是片面的、是狹隘的,你應該深入有系統的去收集資料來inside馬英九;

你 能自由的且順利上網用Google、Bing等瀏覽器搜尋有關"馬英九"嘛!? ,若只能用中國政府允許的搜尋器來搜尋,那怪不得馬英九會成你器重的人; 否則你對他的認知只停留在流亡在台灣的中國流亡政權給他"美化"的包裝。那問題不在馬英九,也不在於在台灣的中國流亡政權,問題是在於你腦部的解析能 耐!!
隔壁老杨2012/9/16
+Lee Li 呵呵,同意。怎么说呢?
民主社会里政治人物有可能是在演戏。独裁社会里连演戏也免了,直接贪腐就好了,没人来监督他们。 所以台湾在这方面比大陆好了N倍。
Lee Li2012/9/16編輯
To 隔壁老杨 ,

告訴你一個即將公開的秘密:
在 台北流亡的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Taipei : Chinese Exile Government in Taipei)的階段性任務即將完成,並且該中國流亡政府(Chinese Taipei)近幾年來已與(其祖國)中國合法政府和解了(如簽ECFA.....等等),其所代理(治理台灣)的美國政府,已依國際法法理程序規劃該中 國流亡政府(Chinese Taipei)離開台灣並回歸其祖國(中國),而美國政府要自己直接掌控、治理及經營台灣。

馬英九只是(跟其祖國簽ECFA.....等等,以實現和解)這樣角色的棋子罷了!!
吴志青2012/9/17
To Lee Li
    你可以找這篇文章去反斥一下.
    姚新勇:斥汉奸奇文《钓鱼岛显然属于日本》
Lee Li於 昨天 上午8:43 編輯編輯
To 吴志青,

你是否有用你自身腦部的解析能力去分析出他們的論述正確與否?

1. 你指的這文章老早就被研讀(不是看)過了!!
 
2. 會用"漢奸"二字形容他人的人,本身思想及心態就有問題!其寫出的文章會正確嗎!?  甚至也亂用漢奸。這就如一個被女人拋棄的男人,只會罵拋棄他的女人為妓女一樣!!  那你旁邊的女人很多都曾拋棄過男人,所以她們應該都算是妓女。
Lee Li2012/9/17編輯
TO 吴志青,

最重要的是:

你引用的"姚新勇:斥汉奸奇文《钓鱼岛显然属于日本》",根本跟"尖閣諸島(釣魚台列嶼)是日本的之法理證據"之論述完全不一樣!

請你詳細研讀以下連結,但你身在中國,極可能連結不上!!  你極可能也不知道你為什麼連結不上!?

尖閣諸島(釣魚台列嶼)是日本的之法理證據:
 http://zhang3.blogspirit.com/files/%E7%82%BA%E4%BB%80%E9%BA%BC%E9%8...
吴志青昨天 下午12:13
To Lee Li
     你的腦子很好,分析的很透徹.
     請問你現在的國籍是哪國的?
     說到底還是誰的拳頭硬就是誰的.你的理論依據就一定是合理的嗎?是被國際法核准的嗎?
Lee Li於 昨天 下午3:11 編輯編輯
To 吴志青,

明明你是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

難不成你在Berkeley唸的專業是"拳打腳踢"的!?
"拳打腳踢"的專業也是需要科學數理(法理)養成啊! 不能只靠蠻力啊!

我 個人的國籍背景類似於Richard W. Hartzell, Mr Hartzell 曾於哈佛大學亞洲季刊發表一篇:"Understanding the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s Disposition of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希望你能研讀,並且分享你的心得給其他網路上的精英。

"Understanding the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s Disposition of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by Richard W. Hartzell)" :

http://www.taiwankey.net/dc/hartzell5.pdf
Lee Li於 上午8:42 編輯編輯
To  吴志青,

上述Richard W. Hartzell 發表的論文,極可能你會看不懂!!

現在野人獻曝,再告知你另一篇有關尖閣諸島(釣魚台列島)法理主權歸屬的論述(是漢字,你會看懂的):

"尖閣諸島的歸屬爭議 Senkaku Islands in Dispute"(by 台灣民政府  國安參謀聯席會   執行長:林 志昇) :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senkaku-islands-in-dispute

希望你能發揮在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求學問的精神,把疑點搞清楚,以追求真實、真相及捍衛真理!!

並且發揮你在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學得的良知良能,勇敢的把真實、真相及真理告訴你旁邊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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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鎮揚 35在6:11pm對2012 十月 14的評論

法理正確時, 一夫當關就綽綽有餘

況以 Lee Li 兄熟讀各種資料的能力. 實在不是自我封閉資訊來源者所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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