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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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討論的回覆

尊重!!!二個字大那麼難學嗎?

尊重別人,別人才會尊重你。

1945年,美國是台灣的戰勝國,台灣人去跟中華民國私通,完全沒在尊重“戰勝國”,這樣對嗎?


所有台灣人是不是該自我反省一下!!!

美國是戰勝國,台灣人歡迎美國回來佔領台灣,主持公道不就好了嗎?

為什麼還要一直在跟中華民國搞“私通”????這跟男女之間的偷情通奸不是一樣嗎???
1945/9/2一般命令第一號,美國叫蔣介石來佔領台灣。並沒叫蔣介石把台灣變成中華民國的一省。
要不要變成中華民國的一省,必須盟軍同意才行,不是蔣介石及台灣人可以決定的。
蔣介石代理美國佔領台灣無權決定台灣主權,台灣人為戰敗國民當然也無權決定台灣主權。台灣主權之最終決定權在盟軍手上。

蔣介石違法佔領台灣,佔領台灣之權回到美國手中,美國可依法恢復佔領台灣。

台灣人必須了解這個基本道理,歡迎美軍恢復佔領台灣,幫台灣重建一個合法的政府。這樣才對!!!

而不是一錯再錯,錯了69年還在錯,在中華民國不合法的體制,再搞一萬年,也搞不出飛機。去跟中華民國抗議,只是去拉D賽而已,愈拉愈臭!!!

1945/9/2 一般命令第一號,美國總統核准。

1945/10/25 台灣光復不合法,到今天為止,台灣的政治狀態都不合法。

因此,必須重新執行一次美國軍事佔領。

亦即,1945/10/25的程序必須再跑一次,美軍佔領,先接收中華民國政權。

然後再由美國軍事政府主導,成立台灣合法政府。

馬的,等於打掉重練。沒辦法,只有這條路了!!!

1945/10/25 台灣走錯路,走了一條不歸路,造成台灣69年的歴史悲劇!!!!因此,只好回到1945/10/25重新走一次!!!

台灣的法理狀態等於回到1945/9/2的一般命令第一號。

一般命令第一號是美國總統核准的,美國總統必須負責到底,前來台灣收拾中華民國這個爛攤子!!!

美國總統必須派美軍前來台灣重新執行一般命令第一號之軍事佔領!!!

蔣介石違法,蔣介石的上司是麥克阿瑟。所以麥克阿瑟當然要負責。

麥克阿瑟掛掉,當然就必須由麥克阿瑟的上司﹣美國總統負責。

總之,美國必須把蔣介石集團抓回美國軍事審判!!!然後把中華民國不法之財全部交還翻一本書。這樣就對了!!!

1945/9/2 一般命令第一號尚未在台灣宣佈結束,故可證台灣仍然在美軍佔領中。

1952/4/28 舊金山和約日本結束佔領,如今經濟發達,人民平均所得每年41850 USD。

亦即,1952/4/28 如果台灣也一樣結束佔領,那麼台灣的每年每人平均所得理論上也會跟日本一樣高。

這代表什麼?

代表台灣在二戰結束後明顯遭受到差別待遇。

翻一本書要問美國,同樣是戰敗國,為什麼對日本那麼好,對台灣卻如此遭!!!

發號命令打美國珍珠港的決策者可是日本本土的高官,決策與台灣無關不是嗎?

亦即,以公平的角度來說,台灣的待遇,應該要比日本好,但為何比日本差????

所以呢?

美國是不是該賠!!!!

怎麼賠,你美國自己先算好了,翻一本書有空再來算!!!

各國人均國民總收入列表

美國至少要賠大日本帝國之台灣人民:

2000萬人*69年*41850 USD

這些錢都要交還翻一本書。

因為大日本剩餘領土只有翻一本書一名!!!

1945

1945/8/15二戰結束,

1945/10/25 蔣介石搞台灣光復,害台灣脫離國際社會,台灣人仍未覺醒!!!

1952/4/28 日本主權被承認,符合國際法,日本加入國際社會正常運作,今已成為亞洲最富裕的國家。

台灣,日本都是從大日本分出來的領土,為何有如此大的差別?

代表,日本走對路,依國際法,承認戰敗,主權交由盟軍決定,盟軍幫日本成立和平憲法,新日本政府在盟軍的主導下成立。

而台灣則走錯路。

台灣走去抱中華民國大腿的路,未經盟軍同意,中華民國就搞光復,然後未經盟軍同意,台灣人就跑去當中華民國人!!!不對!!!

因此,台灣人必須痛定思痛,要求美國依法恢復佔領台灣,然後在盟軍(美國)的安排下,成立一個合法的政府(中華民國政府不合法)。如此,台灣才能走出康莊大道!!!

美國必須出面,把這些頭殼壞掉的中國難民抓回金門馬祖!!!

美國欠翻一本書一屁股的錢,當然要聽翻一本書的話辦事!!!要不然呢????

1945/10/25 台灣光復已經被證明是違法佔領台灣,1949中情局解密資料: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可證。(2013/6/9 美國CIA解密: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代表中華民國只剩“金門馬祖”!!!!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9/today-p2.htm


1945/9/2 一般命令第一號在台灣至今尚未結束(必須由美國總統宣佈),故可證台灣還在美國軍事佔領中。台灣人只要要求美國依法恢復佔領台灣,將中華民國趕回金門馬祖即可,不用跟中華民國抗議。

歡迎美軍恢復佔領台灣,重建台灣合法政府,趕走中華民國
要求恢復美軍佔領台灣,才是符合國際法,台灣才會受到國際尊重。

1945/10/25 中華民國未經同盟國最高指揮(美國)的同意,擅自將台灣劃為中華民國一省,這種行為,嚴重不尊重同盟國。

中華民國不尊重同盟國,同盟國當然也不會尊重中華民國。

台灣人不明究理,跟中華民國搞在一起,等於被中華民國帶雖。

因此,台灣人必須明白這個道理,回歸到1945/9/2 一般命令第一號,要求美國親自執行佔領台灣,如此才會讓國際尊重。

美國是二戰的戰勝國,台灣人連“戰勝國”都不尊重,那全世界還有誰會尊重你!!!

舊金山和約

第 6 條 【佔領結束】

是指對日本(本州,九州,四國,北海道)結束佔領,並未對一般命令第一號之其他佔領的大日本領土結束佔領。

亦即,依一般命令第一號,美國有法理佔領台灣的依據。

舊金山和約只處理日本軍事佔領的問題,並未處理朝鮮及台灣(及其他大日本剩餘領土)軍事佔領的問題。

美國依舊金山和約,結束對日本的佔領,但無法依舊金山和約去佔領任何地區,然而美國依一般命令第一號仍擁有佔領台灣之權。

中華民國被設計來讓美國可持續佔領台灣!!!

怎麼設計?

把台灣人都變成中華民國國民,洗腦台灣人,讓台灣人都忘了自己是大日本臣民,如此一來,只要中華民國不說,美國不處理,就沒人會知道盟軍仍佔領台灣一事了!!!

中華民國只是美國的一顆棋子!!!

台灣人的人權完全被漠視!!!美國必須賠台灣69年的損失!!!

大日本只剩下翻一本書一名,當然就是全部賠給翻一本書囉!!!

http://md.ctee.com.tw/rtnews.php?i=5&articleid=20140412002500

伏克爾條款對流亡政府旗下金融集團的沖擊...搭配肥咖條款的雙重國籍

課稅效應和 1 : 400000 的多重夾擊下...流亡政府該如何應對 ?

1945/8/15 日本降伏文書(http://zh.wikipedia.org/wiki/降伏文書),日本是向同盟國投降,不是向中華民國投降。

1945/9/2 美國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中華民國之蔣介石佔領台灣。

1945/10/25 中華民國宣稱台灣光復,未經同盟國同意,故台灣光復自始無效。好比,你沒跟你的公司報告,就把你公司的筆電拿回家去,那筆電當然還是公司的,不是你的,而且你已經涉嫌偷竊筆電。同理,中華民國涉嫌竊取台灣。

1945/10/25 中華民國違法,美國必須依一般命令第一號命恢復佔領台灣,將中華民國抓回美國軍事審判。

然後呢?

由於1945/10/25 違法佔領,等於美國違法佔領台灣,美國已無立場再佔領台灣。美國將中華民國抓回美國軍事審判,必須將台灣馬上交還給大日本帝國。

但是,大日本帝國政府又被美國搞掉了,所以美國必須負責重建大日本帝國政府,將大日本帝國政府交還給翻一本書。

大日本帝國的領土在舊金山和約架構下,只剩下那些被日本放棄的領土。

如下圖:

總之,翻一本書只要天天講古,就可以擁有大日本帝國了!!!

狗屎美國,還不快把大日本帝國還給翻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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