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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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二個字大那麼難學嗎?
尊重別人,別人才會尊重你。
1945年,美國是台灣的戰勝國,台灣人去跟中華民國私通,完全沒在尊重“戰勝國”,這樣對嗎?
台灣的法理狀態等於回到1945/9/2的一般命令第一號。
一般命令第一號是美國總統核准的,美國總統必須負責到底,前來台灣收拾中華民國這個爛攤子!!!
美國總統必須派美軍前來台灣重新執行一般命令第一號之軍事佔領!!!
蔣介石違法,蔣介石的上司是麥克阿瑟。所以麥克阿瑟當然要負責。
麥克阿瑟掛掉,當然就必須由麥克阿瑟的上司﹣美國總統負責。
總之,美國必須把蔣介石集團抓回美國軍事審判!!!然後把中華民國不法之財全部交還翻一本書。這樣就對了!!!
1945/9/2 一般命令第一號尚未在台灣宣佈結束,故可證台灣仍然在美軍佔領中。
1952/4/28 舊金山和約日本結束佔領,如今經濟發達,人民平均所得每年41850 USD。
亦即,1952/4/28 如果台灣也一樣結束佔領,那麼台灣的每年每人平均所得理論上也會跟日本一樣高。
這代表什麼?
代表台灣在二戰結束後明顯遭受到差別待遇。
翻一本書要問美國,同樣是戰敗國,為什麼對日本那麼好,對台灣卻如此遭!!!
發號命令打美國珍珠港的決策者可是日本本土的高官,決策與台灣無關不是嗎?
亦即,以公平的角度來說,台灣的待遇,應該要比日本好,但為何比日本差????
所以呢?
美國是不是該賠!!!!
怎麼賠,你美國自己先算好了,翻一本書有空再來算!!!
1945/8/15二戰結束,
1945/10/25 蔣介石搞台灣光復,害台灣脫離國際社會,台灣人仍未覺醒!!!
1952/4/28 日本主權被承認,符合國際法,日本加入國際社會正常運作,今已成為亞洲最富裕的國家。
台灣,日本都是從大日本分出來的領土,為何有如此大的差別?
代表,日本走對路,依國際法,承認戰敗,主權交由盟軍決定,盟軍幫日本成立和平憲法,新日本政府在盟軍的主導下成立。
而台灣則走錯路。
台灣走去抱中華民國大腿的路,未經盟軍同意,中華民國就搞光復,然後未經盟軍同意,台灣人就跑去當中華民國人!!!不對!!!
因此,台灣人必須痛定思痛,要求美國依法恢復佔領台灣,然後在盟軍(美國)的安排下,成立一個合法的政府(中華民國政府不合法)。如此,台灣才能走出康莊大道!!!
1945/10/25 台灣光復已經被證明是違法佔領台灣,1949中情局解密資料: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可證。(2013/6/9 美國CIA解密: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代表中華民國只剩“金門馬祖”!!!!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9/today-p2.htm )
第 6 條 【佔領結束】
是指對日本(本州,九州,四國,北海道)結束佔領,並未對一般命令第一號之其他佔領的大日本領土結束佔領。
亦即,依一般命令第一號,美國有法理佔領台灣的依據。
舊金山和約只處理日本軍事佔領的問題,並未處理朝鮮及台灣(及其他大日本剩餘領土)軍事佔領的問題。
美國依舊金山和約,結束對日本的佔領,但無法依舊金山和約去佔領任何地區,然而美國依一般命令第一號仍擁有佔領台灣之權。
中華民國被設計來讓美國可持續佔領台灣!!!
怎麼設計?
把台灣人都變成中華民國國民,洗腦台灣人,讓台灣人都忘了自己是大日本臣民,如此一來,只要中華民國不說,美國不處理,就沒人會知道盟軍仍佔領台灣一事了!!!
中華民國只是美國的一顆棋子!!!
台灣人的人權完全被漠視!!!美國必須賠台灣69年的損失!!!
大日本只剩下翻一本書一名,當然就是全部賠給翻一本書囉!!!
http://md.ctee.com.tw/rtnews.php?i=5&articleid=20140412002500
伏克爾條款對流亡政府旗下金融集團的沖擊...搭配肥咖條款的雙重國籍
課稅效應和 1 : 400000 的多重夾擊下...流亡政府該如何應對 ?
1945/8/15 日本降伏文書(http://zh.wikipedia.org/wiki/降伏文書),日本是向同盟國投降,不是向中華民國投降。
1945/9/2 美國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中華民國之蔣介石佔領台灣。
1945/10/25 中華民國宣稱台灣光復,未經同盟國同意,故台灣光復自始無效。好比,你沒跟你的公司報告,就把你公司的筆電拿回家去,那筆電當然還是公司的,不是你的,而且你已經涉嫌偷竊筆電。同理,中華民國涉嫌竊取台灣。
1945/10/25 中華民國違法,美國必須依一般命令第一號命恢復佔領台灣,將中華民國抓回美國軍事審判。
然後呢?
由於1945/10/25 違法佔領,等於美國違法佔領台灣,美國已無立場再佔領台灣。美國將中華民國抓回美國軍事審判,必須將台灣馬上交還給大日本帝國。
但是,大日本帝國政府又被美國搞掉了,所以美國必須負責重建大日本帝國政府,將大日本帝國政府交還給翻一本書。
大日本帝國的領土在舊金山和約架構下,只剩下那些被日本放棄的領土。
如下圖:
狗屎美國,還不快把大日本帝國還給翻一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