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標籤:
http://www.nownews.com/n/2014/04/25/1206857
﹣﹣
台灣人呀!!!快點離開偽中華民國吧!!!
偽中華民國剛買不到半年的飛機都會掉下來,你還相信偽中華民國能給你什麼美好的未來嗎?
下次偽總統府的招牌掉下來,也不用意外!!!
翻一本書提醒美國:
台灣總督府是大日本帝國的財產,美國軍令第一號下的蔣介石集團無權佔用,必須速交還翻一本書!!!
蔣介石集團竊佔大日本帝國財產69年,通通必須連本帶利還給大日本帝國!!!
美國必須速協助台灣民政府,依大日本帝國憲法,進行眾議員選舉,將帝國議會議員的名單呈報給翻一本書批准。
美西戰爭:
美西戰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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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尼拉海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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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西戰爭結束,美國和西班牙簽巴黎合約,西班牙憲法並未被變更,所以西班牙放棄古巴,等於就是讓古巴獨立。
反觀1945/8/15大日本帝國投降,大日本帝國憲法被麥克阿瑟修改為和平憲法,只適用於領土範圍包含本州,九州,四國,北海道的日本,並不適用於其他大日本的領土。
1952/4/28舊金山和約中,2(b)日本放棄台灣,跟西班牙放棄古巴的情況完全不一樣,所以台灣不能跟古巴一樣獨立。舊金山和約中日本放棄台灣,等於是日本從大日本脫離後放棄台灣。那台灣當然還是大日本帝國的領土。
由此可知,舊金山和約中,日本所放棄的領土,除了朝鮮被同盟國承認獨立之外,其餘領土都還是大日本帝國的領土。
因此,大日本帝國仍存在。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
台灣人必須趕快來依大日本帝國憲法辦事,才能獲得重生。
1945/8/15 大日本投降,接著麥克阿瑟幫日本製訂一部和平憲法,這部和平憲法只適用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但大日本其他地區仍實施明治憲法。和平憲法1947/5/3實施,代表日本正式脫離大日本帝國。
1952/4/28 舊金山和約生效,同盟國承認和平憲法的日本獨立,同時承認朝鮮獨立。因此,朝鮮也脫離大日本,不再適用明治憲法。但是台灣(及其他被日本放棄的領土)從到頭尾,都沒有一條國際條約,或者正式的官方公告,脫離大日本帝國。(日本已脫離大日本,故無權在舊金山和約中,代表大日本宣佈台灣脫離大日本)。
因此,台灣仍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適用明治憲法。台灣的合法體制是明治憲法,無誤。
1951年5月麥克阿瑟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說:“在法律上,台灣仍是日本帝國的一部份”。http://ir.lawnet.fordham.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950&c... ,16頁第3段.legalistically Formosa is still a part of the Empire of Japan. (原始來源:N.Y. Times, May 5,1951)
台灣只能用明治憲法,明治憲法才是台灣唯一合法的體制。台灣如果用其他憲法(例如中華民國憲法)就是違反明治憲法,當然也違反舊金山和約之規定。
台灣民政府既然要遵守舊金山和約,當然就必須依明治憲法辦事,否則就是於法不符,違反國際法!!!這是台灣民政府必須注意的地方。舊金山和約規定日本要用和平憲法,朝鮮要用新的憲法,然後舊的憲法(明治憲法)則留給台灣及其他被日本放棄的地方用。
核四公投是滯台法理中國人的最後掙扎..........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994714
小野強調台灣現在是「臣民、公民」的競爭,已超越階級、藍綠和省籍。
他認為「臣民」是既得利益者或是在威權下生長的人,他們不相信自己
可以改變未來、導正不公不義,但「公民」則恰好相反,尤其經過反國
光石化的成功之後,公民更有力量來改變一切。
上述網址節錄小野所說.....有關臣民及公民說法.....
上維基一查.....果然沒錯.....中國福建人........
http://www.ntdtv.com/xtr/b5/2014/04/25/a1105357.html
因應台灣民政府將執政...中國政府先打預防針了......
翻一本書必須強調:
舊金山和約規定日本要用和平憲法,朝鮮要用新的憲法,然後舊的憲法(明治憲法)則留給台灣及其他被日本放棄的地方用。
台灣民政府喊遵守舊金山和約,不能喊假的。
台灣民政府要昭大信於天下,就必須依明治憲法辦事!!!
好比,翻一本書要昭大信於天下,就必須書本一翻一樣!!!
舊金山和約裡面雖然沒提到和平憲法,明治憲法。但,只要用火眼金睛去看,就會看出,其實就是隱含著和平憲法跟明治憲法的密碼。
怎麼看?
首先你要先知道,1947/5/3日本和平憲法實施,範圍只包含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
接著你必須知道,明治憲法在日本以外的大日本領土並未廢除。
這樣你就知道,舊金山和約裡的日本跟日本放棄的領土之間的關係,就是和平憲法跟明治憲法之間的關係!!!
然後,你才能知道,舊金山和約就是叫日本要改用和平憲法,然後日本放棄的領土仍用明治憲法。
如此一來,就把日本跟大日本(被日本放棄的領土)切割開來了!!
日本用和平憲法,大日本用明治憲法,所以就變成二個國家了。而且是,日本從大日本脫離。
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是日本的母國無誤!!!
阿如果你沒火眼金睛,那也可以拿出你的筆,在大日本地圖的日本四島上上劃個圈。圈圈之內是和平憲法之日本,圈圈之外就是明治憲法之大日本。這樣你就懂了!!!
韓國歲月號事件給台灣人的啟示:
快加入台灣民政府運作吧!!!
不要像韓國人一樣,乖乖的聽船長的指示,待在船裡不要跑。
結果,船長先跑,待在船裡的人全掛掉!!!
注意:船長叫大家別動自已先跑,阿九很可能就是會幹這種事的人。
中華民國的是美國依軍令第一號(一般命令第一號)來台灣的,美國掌控中華民國。
但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因為台灣人只要成立大日本帝國政府,美國就必須將中華民國搬走!!!
所以,台灣民政府要趕快依明治憲法,成立大日本帝國政府。
美國有權管中華民國,但美國無權管大日本帝國政府。
美國既然說,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等於已經跟台灣人說,美國沒有佔領台灣,美國只是掌控中華民國而已。
台灣依法不是美國佔領地,因為蔣介石宣佈台灣光復,法律上等於違約交割,佔領失效。台灣在1945/10/25即已經交還給大日本帝國了!!!
但蔣介石是美國派來台灣的,所以美國有責任將蔣介石從台灣搬走!!!
但在台灣人還沒成立大日本帝國政府前,美國則拖一天算一天。
因此,台灣人必須快加入台灣民政府,快成立大日本帝國政府。
只要依大日本帝國憲法成立大日本帝國政府,美國就必須把蔣介石集團搬走!!!
換言之,要趕走蔣介石集團必須靠台灣人自己成立大日本帝國政府,美國只能從旁協助而已!!!
蔣介石集團法律上仍是美國軍令第一號下的軍隊,只是暫時駐在台灣而已。
軍令第一號命令蔣介石佔領中國仍未解除。
因此蔣介石集團仍負有佔領中國的使命。
美國依法可指揮蔣介石集團,重新佔領中國,重新執行佔領。
蔣介石集團重新佔領中國後,在依戰爭法,幫中國設立一個合法的政府。
中共政權違反軍令第一號,不是中國合法政權。
中國人必須配合美國,執行蔣介石集團(軍令第一號)之重新佔領,才能重生。
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full_van/24996688/article-%E5%90%8...
變態的國家﹣中國
怎麼說中國是個變態的國家?
中國1949/10/1成立,之前則為中華民國。
中國人民就是因為不滿中華民國,才成立新的中國。
既然已經成立了中國,所有的不滿自當獲得平反與解除,對1949/10/1以前的歴史恩怨已做了一個了結。
但事實呢?中國至今仍在宣揚反日情節?
中國現在是被日本統治嗎?要不然怎麼要鼓動反日?
這不是很矛盾嗎?
如果說中國現在仍被日本統治,人民過著水深火熱的生活,那反日有理。
問題是,中國現在被日本統治嗎?
所以,中國在搞反日只證明一點,那就是證明中國政府的無能而已。
中國就算想批鬥前朝,最該批的也是中華民國,還輪不到日本,不是嗎????更何況,批鬥前朝本來就是無能的表現!!!!
中國人的邏輯錯亂,從他的反日情節,表露無遺!!!
13億中國人竟然都搞不懂,1949/10/1新中國成立後,以前的恩怨就一筆勾消了!!!這真是中國的國恥!!!
要不然幹麻成立新中國,既然要反日,那就甘脆給日本管,還反的比較有理,不是嗎?
中國人,莫名其妙嘛!!!
照中國的邏輯,1949/10/1以前的所有統治中國的都該反,那是不是也要搞反清,反明,反元,反宋,反唐,反黄帝,反原始人,反動物....。這不是白痴加十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