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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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國家的樣子: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170288?commentId=6473745%3AComment%3A175152
別再跟流亡政府扯在一起了!!!
流亡政府只是1949年流亡到台灣來的200萬中國難民
可憐的台灣人,看到自己國家的樣子,都沒人敢承認!!!
真的太可憐了!!!
報紙,媒體,電視應該要大幅報導翻一本書的留言才對!!!
但是,報紙,媒體,電視都被流亡政府佔了!!!
只能留言在這裡!!!
希望台灣人都來看,這是所有台灣人的希望。
但話說回來,我們也是幸運的,以色列人為了建國,在中東跟巴勒斯坦殺的你死我活,但我們卻不必。因為老天已在SFPT中,把土地保留給我們了,沒人可以把我們的土地搶走!!!只要我們來承認我們國家的存在就可以了!!!
只需要大家來承認SFPT劃出的圖是我們的國家,這麼簡單的事,難道你們還做不到嗎?
阿扁做不到是因為他沒搞懂我們的國家,所以根本做不到嘛!!!
所有台灣人都來承認我們的國家(大日本殘餘主權),不去承認流亡政府,不去參加流亡政府的選舉,流亡政府不就自然收到閉了嗎?
這麼簡單,也不用拿刀拿槍,多省事呀!!!
我們的國家長的很奇怪,但如果你開飛機,你可以從南沙群島,一直開到千島群島,沒人可以阻止你。這樣的自由飛翔,是台灣人獨有的呀!!!
這樣的自由飛翔,連天上的雲都要來羨慕的!!!
只要你願意,張開你思想的翅膀,跟著翻一本書飛翔,你就能看清你的國家,美麗的國家。
這國家是每個合法公民(包含台灣人)的,翻一本書只是代為保管而已!!!
要成為合法公民,當然要知道你的國家長什麼樣嘛!!!那還用多說嗎?
阿現在只有翻一本書知道並承認咱們國家長什麼樣,當然這國家只有翻一本書一個合法公民,阿所有權利當然都歸翻一本書囉!!!這還用說嗎?
誰叫你們不來承認咱們的國家!!!
阿你說,要怎麼承認咱們這個SFPT劃出來的國家?
那還不簡單,在這討論串留言,翻一本書萬歲,不就得了嗎?
這樣翻一本書就可以把咱們國家的權利傳給每個這片國土的人了!!!
快來喊翻一本書萬歲吧!!!
“翻一本書萬歲!!”
“你是誰?”
“翻一本書!!!”
“靠!!!哪有翻一本書自己喊翻一本書萬歲的事!!!”
只要回復我們的國家: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170288?commentId=6473745%3AComment%3A175152
就沒有台灣問題了!!!
別再說台灣有問題了!!!
SFPT已經解決台灣的問題了,只是台灣人沒來搞懂而已!!!
亦即,了解SFPT之後,台灣就沒問題了!!!
不了解SFPT才會在那裡一直講台灣問題!!!
台灣人必須來了解SFPT真正的意義才對!
了解SFPT之前,要先把開羅宣言這陀屎扔掉,然後把日本和平憲法的時間1946/11/3抓起來,這樣才看的懂!!!
日本才有問題:因為日本離家出走,還未經大日本承認!!而且美國將琉球交給日本是還錯對象,琉球應該還給大日本才對!!!對馬島依杜勒斯原意是大日本的。
韓國也有問題,因為朝鮮應該獨立而沒獨立,變成南北韓,且獨立後也必須經大日本承認才行!!還有濟州島,巨文島,鬱陵島要還大日本。
中國也有問題,因為滿洲本來就不是中國的土地,被中國強佔!!!而西藏跟新疆也都有待解決。
在SFPT架構下,台灣已沒問題,別再說台灣有問題!!!
主條目:白瀨矗
1910年12月,日本陸軍南極探險家白瀨矗搭乘開南丸離開東京前往南極。1911年2月26日,抵達滿布浮冰的羅斯海。此時夏季已接近尾聲而無法前往庫爾曼島,船隻遂返回澳洲雪梨過冬。
11月16日,船隻從雪梨港出發,再次嘗試經由愛德華七世地前往南極洲,終於成功抵達。開南丸在鯨灣羅斯冰架附近遇見了正從南極點返回的羅爾德·阿蒙森遠征隊和前進號。[1]之後,由開南丸上7名船員組成的小隊登陸前往西經165°37'、南緯80°05'的位置探險,並命名該地為大和雪原。另一方面,開南丸利用小隊尚未歸來的期間探索了愛德華七世地附近的海域,並命名為大隈灣和開南灣。在探索完亞歷山德拉皇后山脈附近後,開南丸返回日本。1912年6月20日,船隻抵達日本芝浦。[2]。
﹣﹣
由維基的資料可知,二戰前,大日本在南極的探險:
1.1911年2月26日,抵達滿布浮冰的羅斯海
2.1911年11月16日,7名船員組成的小隊登陸前往西經165°37'、南緯80°05'的位置探險,並命名該地為大和雪原。大隈灣和開南灣。亞歷山德拉皇后山脈附近。
南極公約http://lamkek.oceantaiwan.com/antarctic/expAT.htm
1959年之南極公約的簽署,它不承認1959年以前之主權劃分,并明定南極大陸為非軍事地區且應作和平用途。
所以,SFPT 2(e)
(e).日本放棄因為日本國家或國民在南極地區活動所衍生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有關南極部份,受限於南極公約,已無大日本殘餘主權之存在。
SFPT 2(d).日本放棄國際聯盟委任統治相關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同時接受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 1947 年 4 月 2 日所採取有關日本前述太平洋島嶼委任統治地之信託統治安排。
此款說明,台灣,千島群島及庫頁島部份,濟州,巨文,鬱陵島,“新日本”接受聯合國的委任統治地之信託統治安排。
即,大日本之{台灣澎湖}委任給中華民國統治;大日本之{濟州,巨文,鬱陵島}委任給南韓統治,大日本之{千島群島及庫頁島部份}委任給俄國統治。
這些東西應該寫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 1947 年 4 月 2 日”的文件裡。
因為1946/11/3之和平憲法之日本領土僅及於{本州,九州,四國,北海道},故當然無權“接受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 1947 年 4 月 2 日所採取有關日本前述太平洋島嶼委任統治地之信託統治安排。”
亦即,日本無權表示,但也不得不“接受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 1947 年 4 月 2 日所採取有關日本前述太平洋島嶼委任統治地之信託統治安排。”
換言之,只要這些太平洋島嶼委任統治地之人民(目前大概只剩台灣人)自發性組織起合法的政府,SFPT2(d)之規定即自動失效,大日本之殘餘主權之國家即當然成為我們的國家。
翻一本書第一個發現,上帝當然就把大日本殘餘主權交給翻一本書保管,然後台灣民政府只要經翻一本書同意,來跟翻一本書喊翻一本書萬歲,即可成合法的政府,然後就可以回復大日本之殘餘主權之國家了!!
這樣咱們的國家就大功告成了,簡單,迅速,確實。
也不用在那裡繞半天了!!!
注意,和平憲法之日本1946/11/3從大日本獨立出去,是咱們大日本的兒子,不是兄弟,更不是老爸,不要搞錯了!!
去日本的時候,見日皇,咱們可是老爸,不是兒子。是老爸去看兒子,不是兒子去看老爸,請搞清楚自己”老爸“的身分。
SFPT如此安排,翻一本書只是依法論法而已,誰叫日本要在1946/11/2先獨立出去。
老爸去看兒子,當然是手揮一揮就好了,不要再跟著日本人喊萬歲了(這樣會被笑翻天的)!!當然,因為日本這兒子離家出走要獨立,大日本之老爸尚未承認,日本倒必須來跟咱們大日本喊萬歲,讓日本獨立才對!!
阿因為現在大日本殘餘主權只有翻一本書發現,所以日本要完全獨立手序,只需來跟翻一本書喊翻一本書萬歲就算數了!!
當然,翻一本書也不是省油的燈,日本兒子來跟大日本老爸喊萬歲,翻一本書當然就說,對馬島先交出來,再說!!!那時,咱們的大日本殘餘主權就可以連在一起了!!!
上述四篇文章,討論到滿洲國主權獨立的問題。
在此,翻一本書必須再新加入一個事證,證明滿洲主權確實獨立無誤。
維基滿洲國提到:
”
國際聯盟也認為日本違反國際公約並不承認滿洲國的合法性,支持中國政府主張滿洲國管轄地區仍是中國的一部分,主張國際共管。
“
這一段話事實上是有問題的。
前半句”不承認滿洲國的合法性“,是合乎法理的。
但後半句“支持中國政府主張滿洲國管轄地區仍是中國的一部分”是不合乎法理的。因為“未經滿洲國人民”的同意。
雖然國際聯盟有組成調查團去滿州調查,但調查結果並無法代表全體滿洲國民之集體意願。但如果,有經過公投程序,滿洲國全體國民公投決定滿洲國是中國的,那國際聯盟才可以去支持“滿洲國是中國的”這件事。否則,國際聯盟就無立場支持“滿洲國是中國的”,最多只能表達不支持滿洲國獨立的立場。
國際聯盟未經滿洲國全體人民同意就去支持“滿洲國是中國的”,顯不合自然法則。
亦即,國際聯盟支持“滿洲國是中國的”既然不合法,國際共管當然是不合法,後來開羅宣言要把滿洲歸還中國當然也又是不合法,然後接著中國再依開羅宣言統治滿洲國更是完全不合法。
另一方面,滿洲國在消滅前有23個國家承認,如未被取消承認,只要滿洲國復國,這23個國家之承認依法仍成立。
依此法理,滿洲國復國在望矣!!!接下來就看滿洲國之國民有沒有復國之決心了!!!
當然,復國後,別忘了每年來喊翻一本書萬歲嘿!!!
沒辦法,上帝已經把滿洲國的主權交由翻一本書保管了!!!
你跟上帝說,“你也想保管滿洲國主權。”
上帝就問你,“阿你能證明有人比翻一本書早知道滿洲國主權仍獨立這件事嗎?”
阿如果你無法證明有人比翻一本書早知道滿洲國主權仍獨立這件事,那上帝當然就跟你說,“那偶不把滿洲國主權交給翻一本書保管,那要交給誰?”
我們經常聽到美國說,不支持台灣獨立,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些用語都是很小心在用的,不能講錯。
如講成,支持台灣是....的,就變成干涉台灣的內政。
台灣是誰的,必須由台灣全體人民共同來決定,並不能由外國來決定,更不能由“流亡政府”來決定。
而我們又經常聽到中國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現在比較少講),然後中國去跟別國建交時,又要求別國支持台灣是中國的,這種講法都是不合法的,不合民主的精神,當然不被國際接受。
從美國的講法,跟中國的講法,我們就可以發現,美國是一個講法理的國家,中國則是一個完全不講法理的國家!!!
另一方面,台灣的主權,則必須回歸到SFPT,才講的通。如果沒回歸到SFPT,則因為無法理上的支持,而處處碰壁。
回歸到SFPT,大日本殘餘主權就是一個國家,我們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