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回應 今天自由時報"甘比亞與台斷交 仍盼維持友誼"、蘋果日報"宣布與台灣斷交甘比亞:覺得台不需要我們"、聯合新聞網"路透:甘比亞宣布與台斷交"、中時電子報"甘比亞與台灣斷交 立即生效"、yam天空新聞"甘比亞宣布與我斷交甘:為國家戰略利益"、鉅亨網"國家戰略利益考量甘比亞和台灣斷交即刻生效"、NOWnews"快訊/基於國家戰略利益甘比亞宣布與台灣斷交"、明報"戰略利益岡比亞與台斷交"之回應文:
甘比亞明明是跟滯留在台灣的流亡中華民國斷交, 未曾跟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佔領地台灣建交過,何來需要跟台灣斷交!!!
為什麼多數台灣人搞不清楚台灣、中國台北及『中華民國』三者的關係?
標籤:
翻一本書謹代表翻一本書軍事聯盟向全世界仍跟流亡中華民國有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提出警告:
流亡中華民國已違反SFPT不合法滯流台灣,凡是與流亡中華民國有正式外交的國家就是支持“不合法”中華民國。
支持“不合法”中華民國的國家等於是一個不合法的國家。
凡不合法的國家,全世界各國都必須與這種國家斷絕交外關係。
亦即,支持不合法的流亡中華民國的國家,將導致世界各國都與其斷交的結果。
故,全世界各國都不能跟流亡中華民國有任何正式的外交關係,否則就成為世界的公敵。翻一本書將唯法是問,不容寬貸。
敦請全世界與流亡中華民國有正式外交的國家好自為之,早日與流亡中華民國斷絕交外關係,以免成為全世界的公敵!!!
如有不法,翻一本書必將唯法是問,不容寬貸。
For 翻一本書,
You're a real page-turner.
香港明報的報導:『西非國家岡比亞14日宣布,有鑑於「國家戰略利益」,岡比亞切斷與台北當局維持18年的外交關係,即時生效。』,是 比其他台灣的濫報報導得中肯些,它用"台北當局",就是流亡中華民國(Chinese Exiled Government in Taipei,Chinese Taipei)。
換言之,只要是跟流亡中華民國有正式外交關係的A國家,或者與A國家有正式外交關係的B國家,或者與B國家正式外交關係的C國家......D國家,E國家,F國家,G國家.....Z國家,都會因為流亡中華民國之不合法而國家威信掃地,政府倒台。
這些國家如果不想威信掃地,政府倒台,就必須乖乖的與流亡中華民國斷交,然後乖乖的來與台灣民政府建立合法的外交關係。
For 翻一本書 ,
A國若是指為中華民國,那不只是不合法,是不存在;
Bn,Cn,Dn就跟大多數的無知台灣人一樣;
把濫根頭割除掉,他們就都會自由了!
講不存在是伏法之後的法理狀態
而伏法之前的法理狀態叫:不合法存在
好比大街上一陀屎,在被掃掉(伏法)前,是不合法存在;在被掃掉後,是不存在。
流亡roc就像大街上的一陀屎!!!!
市面上只要談論到台灣或流亡政府的主權問題,其內容百分之百是錯鋘的,
相信我們的同心都知道錯在那裏,
應該在刋載此類訊息的媒體回應,效果才大,才能擴大我們的版圖.
For 司空健三 ,
TCG 的官網"臣民論壇"不是媒體之一嘛! 這裡的讀者不是讀友之一嘛!!
何況開頭文已如下說明:
以下是回應 今天自由時報"甘比亞與台斷交 仍盼維持友誼"、蘋果日報"宣布與台灣斷交甘比亞:覺得台不需要我們"、聯合新聞網"路透:甘比亞宣布與台斷交"、中時電子報"甘比亞與台灣斷交 立即生效"、yam天空新聞"甘比亞宣布與我斷交甘:為國家戰略利益"、鉅亨網"國家戰略利益考量甘比亞和台灣斷交即刻生效"、NOWnews"快訊/基於國家戰略利益甘比亞宣布與台灣斷交"、明報"戰略利益岡比亞與台斷交"之回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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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鍾美龍 ,
以下是Jia Hong Yang 在蘋果日報"宣布與台灣斷交 甘比亞:覺得台不需要我們" 對我的主題文的無知的回應:
Jia Hong Yang · ( 麥當勞股份有限公司員工):
For 鍾美龍 ,
這就如同看函數的變化,你要先看到一次微分、二次微分、三次微分的趨勢變化;
跟無知(無正確的數理邏輯或無正確的國際法理知識和認知)的他們論戰,是『項莊武劍,意在沛公』,或是『聲東擊西』之應用呀!
潛水艇那一群人才是你要攻擊的真正對象和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