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FB PO文:
在國際法,佔領不得轉移主權,流亡政府不可就地合法。所以佔領國不可在戰敗國徵兵,這是違反國際戰爭法。因為台灣民政府林志昇告美國違法讓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徵兵,因此他們才停止徵兵。

有人問:
問題是聯合國與美國還沒向國際公開承認台灣民政府?

請問如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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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權利法案27頁

(新日本)“放棄新日本政府對大日本帝國政府的台灣主權權利”

代表大日本帝國政府的台灣主權權利是被新日本放棄的,不是被大日本帝國政府放棄的。

換言之,大日本帝國政府仍擁有台灣主權權利,只要日皇依法成立大日本帝國政府,此大日本帝國政府則仍擁有台灣主權權利,對台灣進行合法的統治。

大日本帝國政府當然必須經日皇承認,台灣民政府以“政府”的名義去見日皇,足證明日皇已承認台灣民政府為合法的政府,亦即台灣民政府已具合法性。

日皇既然承認台灣民政府,即賦與台灣民政府擁有台灣主權權利的法源,台灣民政府可依此法源,開始建構台灣的合法政府。

台灣民政府之建構,不是為了推翻中華民國,而是台灣人在1952/4/28舊金山和約生效後,本來就該做的事,但拖了61年沒做。

台灣民政府已獲得日皇合法之法源,台灣人自當人不分老少,地不分南北,色不分藍綠,翻書不分多少,全力來支持台灣民政府才對!!以期早日回復台灣人的國際尊嚴!!!

因為台灣民政府已獲日皇正式承認,即台灣民政府所有受過訓練拿到證書的高級班同心,都同樣獲得日本正式承認之法源。

各同心,必須開始有接管中華民國各部會的準備。

只要中華民國裁撤掉的部門(例如新聞局,三軍總司令部等),台灣民政府即可“依法”去向翻一本書聯盟之代表﹣美軍,要來接管。然後,一個部一個部的接管,進行無綘接軌。

因此,台灣民政府應立即向美軍(或流亡中華民國)要求接管新聞局及三軍總司令部等!!!美軍(或流亡中華民國)必須“依法”將新聞局及三軍總司令部交給台灣民政府管,否則就是違法(日皇承認TCG之法源)。

台灣民政府向流亡中華民國要求接管新聞局或三軍總司令部時,如流亡中華民國抗拒,台灣民政府可請美軍出面交涉。

亦即,台灣民政府應速組“新聞局團隊及三軍總司令部團隊”,去向流亡中華民國,要求交接相關之文物。

好比,房子之點交,一一點交清楚。

在前往“新聞局團隊及三軍總司令部團隊”接收時,應先想清楚,要點交什麼東西,有什麼東西必須點交!!!例如,財產證件,帳冊,人員之編製,有無遭惡意破瓌等。

亦即,台灣民政府現在要做的事,就是中華民國關掉的部門,就可以去跟中華民國要回來接管。

同時,同心幹部之訓練則持續進行。

中華民國的各部會關門之後,最後關門的當然是總統府。

同心幹部去接管中華民國關掉的部門,務必保留“中華民國”的尊嚴。不得對中華民國之任何人做任何羞辱的言語或動作(當然私底下罵一罵是可以的,不可當著中華民國的人罵)。

依台灣政府內閣之編製

http://usmgtcg.ning.com/page/6473745:Page:93849

新聞局應是台灣政府內閣人員應接管的部門,台灣政府內閣人員依法應組成“新聞局接收小組”前去跟中華民國交涉,交接新聞局之印信,文物,帳冊,財產等。

三軍總司令部則應是台灣近衛省人員應接管的部門,台灣近衛省人員依法應組成“三軍總司令部”前去跟中華民國交涉,交接三軍總司令部之印信,文物,帳冊,財產等。

亦即,台灣民政府受高級班訓練之同心,都是合法的政府人員,有權代表日皇承認之台灣民政府,去接受中華民國關掉的部會。

台灣民政府之同心接收新聞局及三軍總司令成功之後,則可比照辦理,一一接收中華民國關掉的各部會。

接交儀式之舉辦,每一位受高級班訓練的同心都應撥空前往觀禮,了解交接之進行,同時攝成影片,上傳至網路,供眾人點閱!!!


台灣民政府一旦掌控新聞局,即可開始導正媒體,對網路上不實的報導予以糾正,並要求各媒體詳實報導台灣民政府之官方消息。所有的政治性新聞,都必須以台灣民政府為主。

而流亡中華民國政府之報導,則歸為“國外”或國際版,違反此規定者,台灣民政府之新聞局,可對各媒體進行合法之處份,最重當然是停照。

中華民國之新聞局已關閉二年多了,關閉當時,台灣民政府就應前往接收。

TCG可先接收新聞局,TCG人員先以新聞為據點,開始演練各種公務程序,熟悉後,再去接收三軍總司令部。

一步一步來。

TCG掌控新聞局後,即可要求各媒體配合發佈各種官方報導,例如申請身分證,台灣民政府受訓課程等。

如此一來,TCG將如蚊龍入海,日出東方,將TCG的訊息,快速且詳實的傳播出去!!!

台灣人也就不會再搞不清楚狀況了!!!41萬身分證,當然也就可輕易完成了!!!

一本書先生:
1•秘書長説:自美軍手中接治理權是規範,不是自認為先如何如何,是嗎?
2•無縫接軌的原則是藝術性的,個人以為觀念更新的思想是前提,故有講習,用廣告,雙車牌的運用,是建立視覺適應,是事物性的小件切入,如此影響生活性的,媒體不敢報,就是怕促發大眾思維,你應能體會,有車牌者,尚未有同心,在媒體投書專欄分享過?亦可掛TCG已有的各式小旗,也是思維的更新。
3•顯示身份證,並示之已在台灣機關可用部份。(應有同心有整理出來)•顯示時,原身份證可取出比較,借機説明,強調正常化的個人權益保障與好處,也是視覺與思維的無縫接軌,若有回應,不宜給太多,聽其異見,並累整之。
4•與已有在腦中相反差的思維,最難立即被接受,想想自己的例子,就是活生的經驗,秘書長不也常常自嘲"也是錘ㄗ˙面"過嗎!
5•如新竹州已把未來行政地圖與現況圖,作出來了,印在身邊,給他,並印有集會資訊及身份證申請處,不能空口無憑。
6•各州每周應有如潘良華先生的完整視覺資料的研討會,要一同邀他去,而不是要他自己去,怕怕,是自個兒去政府聚會的過去傳下的陰影。
當然還有很多••••••請參考!Bless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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