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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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716/909173/
翻一本書已說過,偽中華民國不承認南海仲裁,不承認自己是『中國的台灣當局』,偽中華民國就不是台灣當局。
請勿再以台灣當局稱偽中華民國。
偽中華民國不是台灣當局,偽中華民國是違法組織,是犯罪集團,而且是外國(中國)跑來台灣的犯罪集團。
TCG必須行使政府應有的權力,將偽中華民國犯罪集團逮捕歸案。
南海仲裁,中國不承認有個『中國的台灣當局』,偽中華民國也不承認自己是『中國的台灣當局』。
因此,偽中華民國不是『中國的台灣當局』。
換言之,偽中華民國是違法組織。
偽中華民國必須立刻進行政權和平轉移給台灣民政府。
請偽中華民國回頭是岸,勿一錯再錯,成為台灣歴史的罪人。
美國的政策如下:
﹣﹣
TRA說,提供防禦性武器給『臺灣人民』,但事實卻是提供防武器給偽中華民國之中國難民???
美國根本在亂搞。
請問美國是根據哪一條法律,可以提供武器給『難民』???請美國出來講清楚!!
翻一本書講古又有了重大突破:
翻一本書考古發現,台灣合法的憲法為和平憲法才對。
所以台灣民政府只要依據和平憲法辦事,搞出一個內閣出來,請日本天皇批准即可執政了。
請參考和平憲法: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97%A5%E6%9C%AC%E5%9C%8B%E6%86%B2...
TCG動作快一點,翻一本書還在等破案獎金呢!
1946/1/12,台灣仍為大日本帝國的領土。
根據大日本和平憲法,1946/1/12 偽中華民國違法變更台灣人的國籍,自始無效。
根據和平憲法,偽中華民國違反和平憲法,偽中華民國為一違法組織。
根據和平憲法成立之台灣民政府,可依和平憲法取締偽中華民國之違法組織。
根據和平憲法,翻一本書向台灣民政府檢舉偽中華民國為違法組織,充公偽中華民國不法所得,依法可獲得至少10﹪之檢舉破案獎金。
台灣民政府動作快,快根據和平憲法辦事,快去抓偽中華民國違法組織,翻一本書的檢舉破案獎金就等最後一步了。
台灣民政府為何要依和平憲法辦事?
因為和平憲法美國承認,日本天皇也承認。
台灣民政府依和平憲法辦事,美國和日本天皇當然都要承認台灣民政府。
因此,台灣民政府必須依和平憲法來辦事。
台灣民政府不要再拖了,快依和平憲法辦事,翻一本書等10﹪檢舉獎金已經等很久了。
和平憲法翻一本書都幫你找到了,台灣民政府還不快依和平憲法辦事!!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97%A5%E6%9C%AC%E5%9C%8B%E6%86%B2...
飯菜都幫你端上桌了,台灣民政府還不開動?????
你TCG想要美國承認,想要日本天皇承認,你TCG還不快依和平憲法辦事!!
和平憲法就是台灣問題的終極解答,不要再拖了。
根據和平憲法98條:
日本国缔结的条约及已确立的国际法规,必须诚实遵守之。』
可知,偽中華民國憲法違法和平憲法98條,偽中華民國為違法組織無誤。
和平憲法是美國幫日本制訂的,美國之台灣佔領當局當然有義務遵守和平憲法,將偽中華民國之違法組織逮捕歸案。
美國放任偽中華民國違法組織在台灣亂搞,等於美國違反自己制訂的和平憲法,美國根本在亂搞。
根據和平憲法,美國必須立刻解散偽中華民國違法組織,立刻政權和平轉移給台灣民政府。
台灣民政府必須依和平憲法,逮捕偽中華民國違法組織,充公其不法所得,10﹪當作翻一本書的檢舉破案獎金。
請問美國,你美國自己制訂的(或說同意的)和平憲法,你可以不遵守嗎??美國請出來說清楚!!!
天皇根据内阁的建议与承认,为国民行使下列有关国事的行为:
﹣﹣
由上可知,TCG內閣去找天皇要做的事就是,請天皇『公告舉行國會議員的選舉』。
然後選出眾議員,和參議員,然後再根據和平憲法,選出總理,然後總理再組閣。
總之,不懂怎麼做,去問安倍就對了,叫他教TCG怎麼做。
日本政府怎麼做,TCG就跟著怎麼做就對了。
TCG動作要快,別再拖了。
1946/1/12 蔣介石將台灣之大日本帝國國籍違法竄改為中國籍,這是一件違反國際法的嚴重事件。
主要戰勝國之美國必須出面處理。蔣介石來台灣完全是出自美國戰勝國的安排,美國當然有權管轄蔣介石違法竄改台灣人國籍的案件。
美國總統不管,還有誰能管。
如美國總統不管,代表美國總統瀆職,美國總統必須負起蔣介石(偽中華民國違法組織)在台灣亂搞的一切國際法責任。
台灣不是中華民國,中國難民就沒有留在台灣的『法理依據』,中國難民當然就必須回去中國。
台灣人必須大聲喊出,『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那些搞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人,都是在製造台灣混亂的人,全部都違反聯合國憲章之世界和平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