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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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
All human beings are born free and equal in dignity and rights. They are endowed with reason and conscience and should act towards one another in a spirit of brotherhood.
『權利平等』的意思是什麼?就是他國公民有的權利,本國公民也要有。
世界民主國家之公民皆有『選舉權』,所以『平等』就是公民都要有『選舉權』。
沒有『選舉權』就是違反世界人權第一條『人人平等』。
如沒有『選舉權』,則違反世界人權宣言,違反國際法,要怎麼跟國際接軌?
在世界人權宣言的保障下,台灣人當然要有選舉權,這是『基本人權』。
此選舉權當然是台灣各級地方首長之選舉權,不是偽中華民國政府各級地方首長之選舉權。
台灣人去選偽中華民國(外國)政府各級地方首長,其選舉自始無效,國際當然不承認。
台灣人選台灣各級地方首長,天經地義,完全符合世界人權宣言,國際當然要承認。
換言之,TCG想要獲得國際承認,第一步就是要搞選舉。凡有台灣政府身分證的人,有選舉台灣地方首長之權。
TCG現在用指派的地方首長,根本不符合世界人權宣言,國際當然不會承認。
地方首長用選的會很難嗎?
美國在台協會,請搞清楚,你是在『台』協會,不是在『中』協會。
你美國在台灣協會要連絡的官方單位是台灣合法政府,不是國際不承認的偽中華民國。
台灣關係法,不是中華關係法,你美國在台灣協會如果硬是要跟偽中華民國亂搞,請改名為美國在中協會,且不適用台灣關係法,請美國另外立法,叫中華關係法。
如果台灣關係法適用偽中華民國,請美國更名為中華關係法,否則你美國在台協會就不應該去跟任何一位偽中華民國的偽官員接觸。台灣不是偽中華民國。
有一群人,故意全部在亂搞,把台灣跟偽中華民國搞在一起。
自由選舉是『基本人權』,請放羊的孩子把『不用選舉』吞回去。沒自由選舉根本違反國際法。
放羊的孩子違反國際法之世界人權宣言,嚴重阻礙台灣國際地位正常化,必須下台一鞠躬。
自由選舉當然不是台灣人去參加偽中華民國(外國)的選舉,而是台灣人參加台灣合法政府的選舉。
TCG想要成為合法政府,當然就是要依世界人權宣言辦事,當然必須舉辦自由選舉。
﹣﹣
政府的權力基礎來自為人民選舉的意志表現。
沒有選舉,哪來『權力』,哪來執政???
故可證,唯有選舉,才有權力,才能執政。
放羊的孩子一直在鼓吹沒有選舉,根本違反世界人權宣言,違反國際法,嚴重阻礙台灣地位正常化,阻礙TCG執政,必須下台一鞠躬。
國家才有主權,不是國家就沒有主權。
1952/4/28 SFPT之前,大日本帝國的主權及於日本本土,朝鮮及台灣等地。
SFPT之後,日本本土獨立,朝鮮獨立,脫離大日本帝國,所以大日本帝國的主權及於台灣,南庫頁島,千島群島,鬱陵島,巨文島(對馬島),濟洲島,西沙南沙,南洋群島。
南洋群島於1994年前,先後獨立及成為美國自治區,又脫離大日本帝國。
所以,現在大日本帝國的主權仍及於台灣,南庫頁島,千島群島,鬱陵島,巨文島(對馬島),濟洲島,西沙南沙。
大日本帝國臣民只剩下台灣人,所以台灣人要恢復大日本帝國剩餘領土的主權,而後國名更名為台灣,主權及於台灣,南庫頁島,千島群島,鬱陵島,巨文島(對馬島),濟洲島,西沙南沙。
http://udn.com/news/story/6809/942321-%E7%BE%8E%E7%AD%96%E7%95%A5%E...
美方呼籲中方在內的各聲索國降低在南海的軍事化行動
﹣﹣
根據舊金山和約,合法的南海『聲索國』就是『大日本帝國剩餘領土』之主權國家。
其他國家都沒有任何法理依據成為南海『聲索國』。
琉球問題:
琉球雖然已交給日本管轄,但日本國之主權依法並未合法及於琉球。
為什麼?
在舊金山和約中,大日本帝國之琉球是在日本同意下,被美國託管。
由此可知,美國主權並未及於琉球,琉球只是被美國託管而已,但琉球仍為大日本帝國的領土。
美國把琉球交給日本國管理,最多也只能把『託管權』移交給日本國,因為美國主權並不及於琉球,所以沖繩返還協定並不涉及大日本帝國之主權之轉移。
因此,法理上琉球仍為大日本帝國的剩餘領土,現在交由日本國託管(佔領)中,依佔領不移轉主權之鐵則,琉球最後仍需交還給大日本帝國。
故可證,日本主權不及於琉球。
日本國和平憲法成立之初,也不包含琉球。
根據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偽中華民國是佔領台灣的『外國政府』,不是本國政府,台灣人當然必須拒絕『外國政府』的任何選舉。
這麼簡單,為何一堆人不懂,還在參加『外國政府』的選舉?
可見一群台灣人被偽中華民國完全洗腦,台灣人權嚴重被侵犯,一出生就完全失去自我,把『外國政府』當成本國政府。
身為同盟國最高統帥的美國總統必須負責,向全部台灣人道歉。
同盟國最高統帥的美國總統必須要求偽中華民國馬英九明確告知台灣人,偽中華民國是『外國政府』,不是台灣政府,並不得通知台灣人參加偽中華民國外國政府之任何選舉。
1945年以前,台灣人的生活水平與日本一致。
但被偽中華民國佔領後,生活水平一落千丈,至今嚴重落後日本許多。
這中間的『差距』,明顯是一種無理的財產剥奪,
根據世界人權宣言:
一、人人有權單獨佔有或與他人合有財產。
二、任何人之財產不容無理剝奪。
(1)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own property alone as well as in association with others.
(2) No one shall be arbitrarily deprived of his property.
偽中華民國明顯違反世界人權宣言17條之財產不容無理剝奪。
同盟國最高統帥美國總統必須負責,並要賠償日本與台灣生活水平之『差距』的損失給台灣人。
例如,(日本國民年平均收入(約30000美元)減台灣國民年平均收入(約10000美元))乘70年,即為必須賠償之部分。亦即,美國至少必須賠償每個台灣人70*20000美元=140萬美元。
根據世界人權宣言:
任何人不容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不人道或侮慢之待遇或處罰。
No one shall be subjected to torture or to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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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羊的孩子主張之鞭刑即為酷刑之一種,嚴重違反世界人權宣言,嚴重違反國際法,阻礙台灣地位正常化,阻礙TCG執政,必須下台一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