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檢視次數: 91862

回覆

該討論的回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sDrVZM0FE&feature=youtube_gda...

台灣金控董事長李紀珠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inance/20140617/3589...

昨日股東常會同時改選董監事,龍邦國際取得6席(含1席獨董)、台銀維持
3席(含1席獨董),隨後召開董事會,推舉許舒博出任董座,朱炳昱則隱身
幕後擔任駐會董事。股東常會亦由代理董座許舒博主持,朱炳昱並未現身,
直到股東會後的董事會,朱以第1高票當選人出席並推舉許舒博出任新董座。 

其他合併機會再說

喧擾2個多月的台壽保與中信金股份轉換合併案,昨日終於塵埃落定,台壽保
總經理林欽淼說,未來台壽保就是「自己走自己的路」,是否再洽談其他合
併機會,交由新董事會評估,現在並沒有答案。
林欽淼也提到,股東會決議通過之後,將授權董事長儘速向主管機關呈報股東
會決議,並依據股東會決議辦理後續不進行股份轉換的事宜。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inance/20140617/3589...

時間倒回到今年4月17日,台壽保大股東龍邦國際(2514)公告1則重訊,掀
開這起合併案壓力鍋,也引爆近60天角力爭奪。龍邦的分手宣言,讓台壽股價
從26.6元一路跌至昨日收盤價20.9元,朱炳昱家族身家即便蒸發20多億元,
也不惜力抗中信金,堅持要分。
惟不嫁中信金後,台壽保能否與有中資色彩的川盟公司結親?恐怕還有變數,
昨日股東會上,台壽保第2大股東台銀不但動員人力拉票,更喊出「不支持我
們(台銀)?難道要投給中資?」顯然對龍邦與澳門何超蕸的川盟公司有疑慮。
新任台壽保董座許舒博昨坦言,朱董不想嫁的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外界揣
測未必正確。
但從龍邦國際4月公告不展延合併訊息時前,外界早已傳出龍邦國際朱家有意
把持股轉讓給澳門賭王何鴻燊二女兒何超蕸的川盟公司雙方也已展開接觸,甚
至今年上半年時還傳出川盟已來台對台壽保進行了解,但台壽保5月27日發布
聲明稿強調,雙方無股權交易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617/417865

針對《自由時報》今報導環保署電子郵件採用Google雲端服務的疑慮問題,
環署監資處長朱雨其說,該署舊有自建的電子郵件系統,已經使用將近10年,
去年10月評估考量電腦機房節能、系統維運成本及方便同仁遠端存取,決定採
行雲端服務,經公開招標有兩家投標,由神通公司提供Google得標,目前運
作正常。

朱雨其說,媒體質疑環保署的機密性文件恐外洩,環署採用的Google雲端服
務僅限作為員工聯繫工具使用,另外有建立與網路實體隔離的設備,員工處理
機密性文件,必須經過登錄程序後使用該設備才能處理文書,環署政風單位每
季也有會同資訊單位實施公務機密檢查,確保安全。

朱雨其說,環保署訂有《資訊安全管理規範》等,承商對相關資料要有絕對保
密的義務,若承商違反上述規定,發生用戶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
他侵害行為,將會立即終止合約,並對承商求償。

而Gmail做為部會內部郵件溝通平台,外傳科技部也正在研擬跟進,但林一平
指出,目前科技部信箱是自己建立,但因為資訊室人力不足,故只能對外尋求
解決方案,而Gmail信箱只是評估方案之一,微軟Office365也是另一個考
量,也不排除與國研院合作,上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創設,禁止侵害,違者必
究。

繼金融交接清冊免扣碼後 ( TPP 架構下台灣澎湖分離關稅 )…台灣關係法的
台灣當局進一步移交政府部門單位內部郵件溝通平台 For Gmail ---
Google 大股東是美國國防部
原台灣金控之下的台壽保與中信金合併破局 ( 傳出與中資川盟合併 )
聯想一下.軍公教( 多數是中國人.或代表穩定 ) 的薪水是從哪發出來的 ?
  自然壽險的第一選擇也是台灣人壽保險 ( 台灣銀行是大股東 )
中資川盟是澳門賭王何鴻燊 2 女兒何超蕸的事業…藉此連結…非法滯台中國人
及直系後代…在兩岸中國人細膩操作下.將軍公教的資金( 多數是中國人.或代
表穩定 ) 借賭場的門路.從台灣洗出去…到時非法滯台中國人及直系後代.留
不留在台灣已由不得他們了 --- 身為二次大戰盟軍統帥艾森豪之名所成立的
艾豪獎金學會得主台灣金控董事長李紀珠.雖然盟軍已解散…但後續任務李紀珠
仍然要執行( 貫徹一中原則 )

美國是台灣的敵人!!!

1945/10/25 美國派蔣介石宣佈台灣光復,大日本台灣當然就已經解除佔領。

但美國不認錯,沒有立刻將蔣介石趕走,形成蔣介石違法佔領台灣。

違法佔領等於侵略。蔣介石不宣而戰,違反戰爭法。

蔣介石違反戰爭法,等於美國違反戰爭法!!!

美國必須立刻勒令蔣介石集團撤出台灣!!!

狗屎的美國,違反戰爭法,違反聯合國憲章,侵略台灣。

換言之,對台灣而言,1945/9/2 麥克阿瑟軍令第一號,在1945/10/25時即因蔣介石宣佈台灣光復,而宣告解除。

此時之台灣已受聯合國憲章之保障,任何外國都不能侵略!!!

蔣介石軍隊沒撤出台灣,就是侵略!!!

蔣介石侵略台灣,等於美國侵略台灣。

美國侵略台灣違反聯合國憲章!!!

狗屎的美國!!

1951年5月麥克阿瑟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說:“在法律上,台灣仍是日本帝國的一部份”。http://ir.lawnet.fordham.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950&c... ,16頁第3段.legalistically Formosa is still a part of the Empire of Japan. (原始來源:N.Y. Times, May 5,1951)
http://youtu.be/lQzmpL3VYl0 ; 影片4:40提到,麥克阿瑟在1951年5月的聽證會說: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

二戰時,美國轟炸台灣,美國跟ROC同盟。

台灣如果是ROC的領土,美國轟炸台灣等於轟炸ROC,這不是矛盾嗎?

由此可證,台灣根本不是ROC的。

參考:

google 美軍轟炸台灣: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safe=active&q=%E7%BE%8E%E8%BB%...

美 國必須立刻釋放阿扁,交給台灣民政府。

阿扁是台灣民政府的人,不是ROC的人。

ROC 1945/10/25 違法佔領台灣,又1946/1/12違法變更台灣人國籍。

ROC違法在先,無權處置任何本土台灣人!!!

美國掌控之ROC只有權處置蔣介石集團的人民,無 權處置任何本土台灣人!!!

因此,美國必須立刻釋放阿扁!!!

即使阿扁去當ROC總統,阿扁犯的任何錯也不是阿扁的錯。

因為ROC違法佔領台灣,違法變更台灣人國籍的錯在先,因此只有ROC的錯,阿扁沒有錯。

美國必須立刻釋放阿扁!!!

美國利用ROC干涉台灣內政69年!!!違反聯合國憲章,美國豬狗不如!!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6%97%A5%E5%92%8C%E7%B4%84


1952年時任中華民國外交部長的葉公超向立法院解釋這個條款時表示,《舊金山和約》「並未規定把這些島嶼歸還給中國。」

當時立法院就《中日和約》進行質 詢,立法委員問說:「台灣和澎湖群島的地位是什麼?」

葉公超回答說:「事實上,這兩個地方正由我們控制……然而微妙的國際形勢使得它們不屬於我們,在現行 情況下,日本沒有權利把台灣和澎湖群島轉移給我們,即使日本有意如此,我們也不能接受……。」

只有明治憲法可以救台灣!!!

為什麼?

因為依海牙公約,明治憲法才是台灣的合法憲法。

那ROC憲法呢?

ROC憲法違反明治憲法,根據ROC憲法發展出來的體制,都違法。

明治憲法第十九條 日本臣民,按照法律命令所定之資格,均得充任文武官吏及就其他公務。

依明治憲法,日本臣民(本土台灣人)才能任台灣之公職。依ROC憲法則不能任台灣之公職。

不具本土台灣人身分者在台灣任公職違法。

亦即,明治憲法即可將違法任台灣公職的ROC難民繩之以法!!!

故得證,明治憲法才能救台灣。

亦即,要趕走ROC難民,不用抗議,不用動武,用明治憲法就可以了!!!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6%97%A5%E6%9C%AC%E5%B8%9D%E5%9C%8B%...

根據海牙公約,明治憲法是國際承認的台灣合法憲法。

根據明治憲法,本土台灣人皆為日本臣民,受明治憲法之保障。

根據明治憲法,ROC為違法組織。

ROC違法組織無權處置任何一個本土台灣人。

阿扁為本土台灣人,ROC無權處置阿扁。

又根據麥克阿瑟軍令第一號,ROC受美國控制。

ROC違法擄走阿扁,行徑如同恐怖組織,美國必須立刻勒令ROC釋放阿扁。

同時美國必須勒令ROC之恐怖組織撤離台灣,否則美國豬狗不如。

翻一本書救了阿扁,阿扁應該喊翻一本書萬歲!!!

1945/10/25 美國派蔣介石來佔領台灣,然後蔣介石宣佈台灣光復。

美國不承認台灣光復,那就應該將蔣介石趕走,另派他人,或者親自執行佔領。

這是基本的常識。

美國即然讓蔣介石繼續搞台灣光復,等於承認台灣光復。

又1949年美國CIA解密指出,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1951年麥克阿瑟說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

故可證,美國承認台灣光復,實為大日本帝國之台灣光復,而不是中華民國之台灣光復。

換言之,1945/10/25 當時,美國因為蔣介石犯錯,所以法理上已經承認大日本帝國之台灣光復。

美國既然承認大日本帝國之台灣光復,蔣介石集團當然就無權繼續佔領台灣,美國必須將蔣介石集團趕回金門馬祖!!!

台灣69年來,可說是被蔣介石集團集體綁架!!!

總之,台灣人必須覺醒,叫美國快點把蔣介石集團趕走!!


“光復”的意思是,沒被佔領的意思!!!

換言之,台灣光復就是,台灣沒被佔領!!!!

依明治憲法,ROC為違法組織。

在實務作法上,

美國必須勒令 roc 組織向台灣民政府登記,成為一個合法的“民間”組織。

接著由台灣民政府管轄ROC這個民間織組,

進行ROC組織精簡,然後把精簡的業務交由台灣民政府之人員接管,主管改為台灣民政府的內閣人員。

如此一來,即可無縫接軌!!!

最後ROC組織精簡到剩下馬英九一人,剛好送去金門馬祖!!!

此計甚妙也!!!

美國快去叫ROC照辦!!!

© 2024  
Taiwan Civil Government General Office
台灣民政府中央辦公廳
  Powered by

成員徽章  |  報告問題  |  服務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