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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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4230336-1.aspx

歐巴馬抵東京 實現再平衡外交

﹣﹣

歐巴馬抵達日本展開國是訪問。他這趟亞洲行將訪問日本、南韓、馬來西亞和菲律賓。

為什麼跳過台灣?

這不是在告訴台灣人,中華民國政府不合法,所以歐巴馬不能來嗎?

阿台灣人還不趕快加入台灣民政府,把明治憲法的大日本帝國政府搞起來!!!

不過,翻一本書要提醒歐巴馬:

明仁天皇是假的,不是真的。

要去見明仁天皇時,請先學翻一本書“翻”一下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伏文書怎麼寫的:

是昭和天皇自已說要誠實履行波茨坦宣言的,然後波茨坦宣言第6條又說,要永久剔除領導威權及勢力,等於昭和天皇自己說要誠實的永久把自己的皇位剔除。

可不是翻一本書逼他的,是昭和自己承諾的。

阿昭和自己都承諾了,當然其繼任者也必須承諾被永久剔除,所以明仁己經不是天皇了!!!

所以,看到波茨坦公告第六條和日本降伏文書,如果歐巴馬還去半路去認天皇,等於歐巴馬自己承認自己是白痴了!!!

若當真如此,那白痴也是歐巴馬自己賞自己的,不是翻一本書賞的,翻一本書也沒那本事賞歐巴馬白痴!!!

除菲,世上有人能穿越時空,跑到69年前,去把波茨坦公告及日本降伏文書改掉(好像有一部電影類似這樣演的)。否則,要翻一本書矇著眼睛當作沒看到波茨坦公告第六條及日本降伏文書,翻一本書肯定是辨不到的。

當然,如果有人願意矇著眼睛故意當作沒看到波茨坦公告第六條及日本降伏文書去當他的白痴把明仁當成天皇,那也是他的自由!!!翻一本書只好承認他的白痴了!!!

http://www.nownews.com/n/2014/04/23/1204337

林義雄核四禁食風暴 江宜樺夜奔總統府急會商

﹣﹣

台灣總督府是大日本帝國的財產,被美國派來的蔣介石軍隊竊佔,至今未歸還。

美國必須馬上將馬一狗趕走,禁止馬一狗進入台灣總督府,把台灣總督府歸還翻一本書,否則美國政府威名掃地,信用破產,政府倒台,總統換人!!!

維基千島群島

千島群島是大日本帝國最北端的領土之一,

地圖如下:

在1945年2月雅爾達會議當中,美英承諾蘇聯在戰後得以取得南庫頁島(日俄戰爭中俄羅斯戰敗後,將庫頁島南部割讓予日本),以及千島群島全部主權,並且簽訂雅爾達協定。在日本投降後,蘇聯即依據雅爾達協定宣佈擁有該地主權。

1945/8/15 大日本投降,是向同盟國投降(參考日本降伏文書),不是向蘇聯投降,蘇聯無權單方面變更千島主權當時現狀。大日本向同盟國投降,主權處分權當然落入同盟國手中。蘇聯未經同盟國同意,擅自宣佈擁有千島群島的主權,完全不合法。

因此,1951/9/8舊金山和約,2(C):

(c).日本放棄對千島群島、 1905 年 9 月 5 日獲得之庫頁島部分,以及鄰近各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把千島群島交還給大日本帝國。

千島群島仍為大日本帝國的領土,大日本臣民務必齊心努力,快點組成大日本帝國政府,再要求美國(依General Order No.1),去向蘇俄要回千島群島。

要回庫頁島南部也是一樣道理。

千島群島及庫頁島南部恢復成大日本領土的情況,與台灣是類似的。

1945/10/25 ,蔣介石宣佈台灣光復,等於把台灣交還給大日本,使得同盟國失去處分台灣主權之的權力。大日本台灣則被蔣介石竊佔至今。

千島群島及庫頁島南部在日本投降後,蘇聯即依據雅爾達協定宣佈擁有該地主權。這同樣等於是把千島群島及庫頁島南部交還給大日本,使得同盟國失去處分千島群島及庫頁島南部的權力。隨後,大日本之千島群島及庫頁島南部被蘇俄竊佔至今。

亦即,在1951/9/8舊金山和平條約簽訂之前,台灣、千島群島及庫頁島就已經先行被蔣介石及蘇俄交還給大日本帝國了。所以,在舊金山和約中,沒有處分大日本之{台灣,千島群島及庫頁島},只能要求日本放棄大日本之{台灣,千島群島及庫頁島}。

但是,大日本政府及日本天皇又在日本本降伏文書中承認波茨坦公告被永久剔除,所以台灣、千島群島及庫頁島就變成無政府狀態

所幸,大日本帝國憲法並未在波茨坦公告中被剔除,且波茨坦公告第十條:

(十)吾人無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滅其國家,...

亦支持大日本帝國繼續存在。

因此,大日本帝國法理上仍存在。

只是大日本帝國之國土,法理上是無政府狀態而已。這推論跟美國08﹣5078判決(2009/4/7,美國高院08-5078 判決:http://www.gpo.gov/fdsys/pkg/USCOURTS-caDC-08-05078/pdf/USCOURTS-ca...)是不謀而合。

在此前題下,台灣民政府只要依大日本帝國憲法,組成大日本帝國政府,即可依波茨坦公告第十條,大大方方向美國為首之同盟國,要求將台灣還給大日本帝國。大日本要回台灣之後,接著當然就是向美國再要回千島群島及庫頁島南部,以及濟州島,鬱陵島及對馬島(巨文島),西沙,南沙,南洋群島。

琉球群島現在已經交給日本代管,所以必須向日本要回琉球群島(美軍佔領中)。

注意,軍令第1號(General Order No.1)在台灣已因蔣介石之白痴而解除;千島群島及庫頁島則因蘇俄之白痴而解除。但,濟州島,鬱陵島及對馬島(巨文島),西沙,南沙,南洋群島大部份則仍在美國的軍事佔領中,必須跟美國談結束軍事佔領。然後琉球雖然交給日本管,但也還是美國軍事佔領中。

南洋群島之馬里亞納群島:1986年11月,美國承認北馬里亞納獲得美國自治邦地位。因此,馬里亞納群島等於是美國自已解除了軍事佔領,也必須交還給大日本帝國。

南洋群島之帛琉、密克羅尼西亞及馬紹爾群島三部份則仍為美軍佔領中。

所以,到目前為止,台灣澎湖,千島群島,庫頁島南部及馬里亞納群島是大日本帝國已光復區,但都仍是無政府狀態。台灣民政府只要依大日本帝國憲法成立大日本帝國政府,即可合法接收這幾個地區。

其他地區(西沙南沙,琉球,濟州島,對馬島(巨文島),鬱陵島)因美軍佔領中,則仍需跟美國商談結束佔領事宜。

大日本帝國為什麼還存在?

因為大日本帝國憲法還存在!!!

1945/4/1 昭和天皇下詔書(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665089076853505&set=a.4...),大日本帝國憲法在台灣實施。

後來1945/8/15 大日本投降,1947/5/3 日本施行和平憲法,同時取代大日本帝國憲法。

注意,此時的日本已經從大日本脫離,新日本的領土依波茨坦公告第八條,只包含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四個主要島嶼。

這代表,大日本帝國憲法只有在新日本廢除,並未在大日本其他地區(含台灣)廢除。

因此,台灣合法的憲法還是大日本帝國憲法。

大日本帝國憲法在台灣未被廢除,大日本帝國當然就還存在

故得證,大日本帝國還存在,領土如下圖所示:

故,台灣當必須依大日本帝國憲法來辦事才合法,依中華民國憲法辦事則不合法。

台灣人必須回歸到大日本帝國憲法的體制,才可以真找回應有的國際尊嚴。

而台灣民政府要努力的方向,也必須依大日本帝國憲法的體制重建大日本帝國政府,這樣才有意義。否則都是白忙一場,浪費時間。

阿台灣民政府一直在說1945/4/1 明治憲法在台灣實施,如不依明治憲法來辦事,豈不是自我矛盾嗎?

如台灣民政府不依明治憲法來辦事,就無立場提及1945/4/1 明治憲法在台灣實施這件事。

也唯有台灣民政府依明治憲法來辦事,才有立場提及1945/4/1 明治憲法在台灣實施這件事。

這樣才符合邏輯,前後才一致。

翻一本書大膽預告,只要依大日本帝國憲法成立大日本帝國憲法,中華民國一定要滾蛋。

阿如果中華民國沒滾蛋怎麼辦?

那翻一本書就繼續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

問題是,為什麼台灣民政府的人員連嘗試的勇氣都沒有???

翻一本書都敢率先發難登上天皇的寶座了,其他人還在怕什麼???

真是的。

有翻一本書天皇在,怕什麼來的。

快來報名貴族院吧!!!機會難得,敬請把握!!!

翻一本書有翻一本書軍事聯盟當靠山,穩的很!!!

翻一本書軍事聯盟的老闆就是翻一本書。

http://udn.com/NEWS/WORLD/WORS3/8633297.shtml

歐巴馬:日美同盟堅固 主導亞太和平

﹣﹣
日美同盟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是舊金山和約就開始的!!!

這個日本領土限於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

台灣還是大日本帝國的領土,但被中華民國竊佔。

自從中華民國竊佔大日本台灣後,中華民國就開始走雖運。

不是嗎?

1945/10/25 中華民國竊佔大日本台灣;

1949/10/1 中華民國流亡台灣;

1971/10/25 聯合國2758號,決議逐出蔣介石竊佔之中華民國席次!

1978/12/16 美國與流亡中華民國斷交。

1996/3/23 台灣直選總統,中華民國正式被李登輝消滅!!!換李登輝竊佔大日本台灣。

2000/3/18 台灣第二次直選總統,阿扁上任,換阿扁竊佔大日本台灣。

2008/3/22 台灣第四次直選總統,阿九上任,換阿九竊佔大日本台灣。

1945/10/25到今天,大日本台灣主權一直被竊佔,台灣人卻全被矇在鼓裡。

但國際眼睛可是雪亮的,所以國際不接受竊佔台灣的政府加入任何國際組織。
那台灣人怎麼辦????
當然就是要把台灣交還給大日本才行。
怎麼交還????
大日本政府在哪???日本天皇在哪???波茨坦宣言日本降伏文書,早已經把大日本帝國政府及日本天皇永久剔除了!!!
但所幸,大日本帝國憲法並未被剔除。
所以,台灣人當然就是要依大日本帝國憲法,重建大日本政府,這樣就可以把台灣交還大日本帝國,阿然後找回台灣人應有的國際尊嚴了!!!
不是嗎?
要不然呢???
台灣人在中華民國的僵屍體制下,受了69年的政治煉獄,還不夠嗎????
明仁天皇跟日本政府如果可以救台灣,早就來救了,不用等到今天!!!被舊金山和約限制住,日本根本沒辦法動台灣一根毛!!!
台灣人只能自己救自己呀!!!

http://tw-state.blogspot.tw/search?updated-min=2008-01-01T00:00:00-...

台灣的現狀是什麼?

文中提到:

因為這些行動並無侵犯到任何國家的主權?

翻一本書要嚴肅的指出,錯!!!!

台灣仍是大日本帝國的領土,改變現狀即明顯侵犯到大日本帝國的主權!!

大日本帝國憲法並未在台灣宣佈解除。亦即,台灣的合法體制仍是大日本帝國憲法

任何變更大日本帝國主權的行為,都必須大日本帝國憲法之大日本帝國政府同意才行。

亦即,如果想台灣獨立,也必須依大日本帝國憲法恢復大日本帝國政府,然後在大日本帝國政府的同意下,才能獨立。

沒先把大日本帝國政府搞起來,台灣要獨立,門都沒有!!!

然而,把大日本帝國政府搞起來後,台灣如果還想獨立,那真的是頭殼壞掉了!!!

大日本帝國的領海是台灣的幾百倍,台灣人會傻到不要嗎?

同文中又提到:

舊金山和約給予台灣獨立建國的法律條件與機會???

白痴呀!!!

什麼時候,舊金山和約給予台灣獨立建國的法律條件與機會???

舊金山和約第2(a)2(b)比較即可知:

(a).日本承認朝鮮獨立並予以放棄對朝鮮包括濟州島、巨文島與鬱陵島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b).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舊金山和約只給朝鮮獨立,並沒說要給台灣獨立。如果要給台灣獨立,2(b)就會像2(a)一樣白紙黑字寫出“獨立”的字眼,不會故意在2(a)寫獨立,2(b)沒寫獨立。

2(b)沒寫獨立,當然就有獨立以外的意義存在。

獨立以外的意義是什麼意義?

那就是翻一本書一直在講的,日本放棄的領土組合起來就是一個國家!!!

而且這個國家仍然叫大日本帝國。是日本及朝鮮的宗祖國。

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是日本及朝鮮的宗祖國。

所以台灣民政府的人員千萬別去做出認“子”作爸的蠢事才好呀!!!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102943

美國總統貝拉克‧奧巴馬24日訪問日本期間就中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表態,稱釣魚島適用于《日美安保條約》。

﹣﹣

中共動不動就以言語挑戰鄰國,根本是野蠻國家。

偽中華民國在台灣才是釣魚台的問題所在。

中共藉由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偽政權,主張釣魚台的主權,根本就是1945/10/25美國放任蔣介石亂搞的惡果。

美國必須將中華民國趕出台灣,讓中共沒有藉口主張釣魚台的主權,促使東太平洋和平穩定發展,才能完全符合美國及全世界的長久利益。

南海問題也是偽中華民國在台灣惹出來的禍。

將中華民國趕出台灣,然後斷絕與中國的經濟關係,資金技術人才全面從中國撤退,全世界不要再做中國夢,才能確保世界和平。

阿中國怎麼辦?讓中國自己去想辦法呀!!!

歐巴馬一定很嘔氣:“馬的,1945年歐巴馬都還沒出生,竟然要歐巴馬出面處理中華民國這爛攤子!!”

翻一本書說:“依這邏輯,1945年多數大日本臣民也還沒出生,當然也不必承受中華民國這個不合法政權的不公平待遇!!!”

既然,大日本臣民不必承受中華民國這個不合法政權的不公平待遇,那歐巴馬就只好乖乖的出面處理中華民國這爛攤子了,要不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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