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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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ppweb.cna.com.tw/WebM/Menu/aopl/201404150119.aspx
﹣﹣
請問歐巴馬,什麼時候要把大日本帝國政府還給翻一本書????
可別忘了你美國老祖宗的教條:
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
二戰結束,大日本帝國政府被美國偷走(你美國也可以說代為保管,但保管太久沒還跟偷有什麼不一樣),這本來就該物歸原主的。
http://uca.edu/politicalscience/dadm-project/asiapacific-region/chi...
The US provided diplomatic assistance (diplomatic recognition) to the government in Peking on May 2, 1913.
1913/5/2 美國承認中華民國北京政權(Peking)。
當時的北京政權為袁世凱。1913/5/2,就美國而言,袁世凱才是合法的中國政府。
袁世凱政權到了曹錕後繼無人,宣告結束。
The US provided diplomatic assistance (diplomatic recognition) to the Kuomintang government on July 25, 1928,
1928/7/25,美國又改承認國民黨政府。
The US provided diplomatic assistance (diplomatic recognition) to the Kuomintang government on December 15, 1945.
1945/12/15美國又再承認國民黨政府,代表第一次承認失效。1945/12/15之後的國民政府才是合法中國政府,1945/12/15以前的國民政府,不是中國合法政府。
然後,1979/1/1美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承認共產黨為中國合法政府,國民政府又變成中國不合法政府。
以上都是美國觀點。
1945/12/15美二度承認國民黨政府,中華民國在1945/12/15才獲國際承認,且1946年才正式制憲,這意味著1945/8/15以前的“中日戰爭”是美日戰爭的一部份。所以,1951/9/8 舊金山和約當然就不用找中華民國簽字了!!!
但很重要的一點:1945/9/2 G1(麥帥1號)之佔領中國即生效。1945/12/15美國承認之國民政府,意思是,美國承認美國佔領中的中國。
1945/12/15美國承認國民政府有解除G1嗎?如果沒有,那G1在中國當然還有效。
1946中華民國制憲,國民政府第一件事應該是要去跟美國簽約,解除G1才對。
如G1沒解除,那法理上,G1仍然有效。
而後1949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1979/1/1中共與美國建交,有解除G1嗎?
如果沒解除,那G1還是有效。
所以呢?
中共必須去找美國簽約,解除G1,才算是一個合法的政府。
翻一本書幫中共找到一條光明的道路,中共應該感謝翻一本書才對!!!
怎麼感謝?
當然就是快把台灣的中華民國接回金門馬祖平潭,然後把中華民國的不法之財全部交還翻一本書,如此一來,皆大歡喜也!!!
看來還是日本比較聰明,懂得在舊金山和約(第6條)就解除G1。
G1解除後,中共還需來喊翻一本書萬歲,這樣才算功德圓滿。
為什麼?
因為上帝已經把中國主權交給翻一本書保管了!!!
嗯!!應該是先來喊翻一本書萬歲,美國才能同意解除G1,這樣才對。
用腳毛想也知道,二戰時期,日本打中國,打的蔣介石脫褲子跑,跑到四川。
然後呢?
美國路見不平,丟原子彈相助,把日本打垮。
所以呢?
所以日本佔領中國,當然改成美國佔領中國。
美國沒說,但G1(麥帥1號)已經說明了一清二楚,只是白痴蔣介石沒看懂,然後亂搞一通,搞到什麼都沒有。
G1既然說美國佔領中國,蔣介石乖乖的聽從美國的話,讓美國幫中國成立一個民主自由的政府就對了。
結果呢?
蔣介石跑到台灣馬上宣佈台灣光復。
喂!中國還是美國佔領,中國都還沒光復,你白痴蔣介石就喊台灣光復,那不是擺明耍白痴嗎?
所以,美國就故意不幫蔣介石,讓蔣介石去搞,搞到最後,中華民國只剩金門馬祖!!!
這教訓還不慘嗎?
所以後來,蔣介石跑到台灣來才在那裡喊“光復大陸”!!!
光復大陸這口號是喊對了!!
但對象又搞錯了!!!
不是去打共產黨光復,應該是要向美國請求光復大陸才對!!
法理上,中國仍被美國佔領,你蔣介石要光復中國大陸,當然是要跟美國要,而不是去跟共產黨要!!
中華民國現在懂如何光復大陸了吧!!!
懂了還不快把不法之財全交還翻一本書,然後快去找美國幫中華民國光復大陸!!!
菲律賓來管台灣,台灣人要嗎?
不要!!那為什麼 1945/10/25 中華民國來管台灣,台灣人要????
1945/9/2麥克阿瑟將軍命令第1號不涉及台灣主權,中華民國依麥克阿瑟將軍命令第一號來佔領台灣,當然沒有台灣主權,台灣人為什麼要給中華民國管???!!!!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416005165-260402
壓寶【中國】的財團.....政治版的肥咖條款...伏克爾法則...1:400000
開始了.....
以下是節錄新竹郡守......
我叫郭博學(Koeh phok-ha̍k)已通過郡守筆試,並任命新竹郡守。
新竹郡已經開始在組郡團隊、局長等職務。
並按排任命31局長與郡務委員。
歡迎新竹州的同心加入我們郡團隊,為新竹郡本土Formosan來謀福利。
若想加入郡團隊,請用傳訊息給我。
也歡迎不是新竹州但在新竹工作的同心加入郡團隊。
手機: 0982-308006 (Line)
email: poashkuo@gmail.com
依1945/9/2 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台灣仍是美國軍事佔領中。舊金山和約只解除日本的軍事佔領,但並未解除台灣的軍事佔領。美國從未宣佈結束對台灣的軍事佔領。
但是問題是,中華民國宣佈台灣光復的法理義意卻等於,幫美國宣佈,結束台灣軍事佔領!!
但,1945/10/25中華民國宣佈台灣光復卻觸犯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G1)。
然後1946/1/12中華民國再把台灣人變成中華民國國民,讓台灣人莫名其妙跟著觸犯G1。台灣人因此受G1懲罰了69年。
台灣人在中華民國裡面,等於與中華民國同罪。台灣人必須脫離中華民國,才不會被中華民國帶賽。
狗屎的美國,竟然幫著中華民國在觸犯G1!!!
中華民國觸犯G1,美國賣武器給中華民國,等於美國也觸犯G1。你美國該當何罪!!!!
自杜魯門總統以來的歴任美國總統,全都觸犯G1,全部都該抓去關!!!
美國總統跟中華民國私通,賣武器給中華民國,故得證,美國總統是所有美國人的敵人!!!
1945/9/2 麥克阿瑟命令第一號,叫蔣介石來佔領台灣;
1945/10/25 蔣介石宣佈台灣光復。
馬的!!!這不是代表,蔣介石幫大日本帝國光復台灣嗎?
台灣光復,就是指大日本帝國光復!!!
大日本帝國早在1945/10/25就光復了!!!
中華民國違反1945/9/2 麥克阿瑟命令第一號,那是中華民國跟美國之間的事。美國自己要想辦法把中華民國抓回去美國軍法審判。
大日本帝國台灣在1945/10/25被蔣介石光復,台灣人只要不鳥蔣介石,脫離中華民國,那台灣人就是大日本帝國的臣民了!!!
翻一本書再度警告美國:
1945/9/2 麥克阿瑟命令第一號只對中華民國有效,對大日本臣民無效。
中華民國無權管大日本臣民,更無權對大日本臣民徵稅。
中華民國對大日本臣民已徵的稅,必須全數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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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中華民國是美國在管理的(依麥克阿瑟命令第一號),中華民國竊取大日本台灣的政權69年。
中華民國偷竊,就是美國偷竊!!!!
中華民國在大日本偷取的所有財產,美國必須負責交還給翻一本書。
換言之,1945/9/25麥克阿瑟命令第一號,大日本全部被佔領。
1945/10/25 蔣介石宣佈台灣光復,等於是幫台灣宣佈大日本之台灣光復,率先結束軍事佔領。
1952/4/28 舊金山和約則是日本(本州,九州,四國,北海道)結束軍事佔領。
亦即,法理上,台灣比日本更早結束軍事佔領。
法理上,1945/10/25 蔣介石宣佈台灣光復起,盟軍就應該把台灣交還給大日本帝國了。既然是台灣光復,那蔣介石軍隊就應該在三個月內(比照舊金山和約)退出台灣。或者說,盟軍就該勒令蔣介石這個白痴,滾回中國。
1945/10/25 盟軍就應該把台灣交還大日本帝國,當時台灣人就應該依照“台灣光復”的法理基礎成立大日本帝國政府才對!!!
但事實卻是,大日本帝國政府一直沒成立,被中華民國竊佔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