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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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群中國亂民已經亂了15天了,美國還不快來清理這群亂民!!!
1949年美國將中國難民安置在台灣,美國有責任將這群難民送回中國。
美國如果喜歡中國難民,應該是將中國難民搬去白宮,而不是放在台灣。
1945二戰結束至今,台灣沒有合法政府,台灣根本沒有立場收容任何一國的難民,更何況是中國難民!!!
美國必須先在台灣重建台灣合法政府,再跟台灣合法政府商議,經台灣合法政府同意,才可以將中國難民安置在台灣。
美國未經台灣合法政府同意,就任意安置中國難民在台灣,完全違法!!!
台灣沒有合法政府,任何外來的人都必須先等台灣有合法政府才能移入,亦即在沒有合法政府的前題下,任何外來的人口移入都是不合法的。
好比一間空屋,任何人都無權進入該房子居住,必須先確定空屋的權利是誰的才行!!!國家的領土當然也是如此。
合法政府未確立前,就好比一間空屋,任何人都無權移入!!!!
美國擅自將中國難民移入台灣,已經違反一般法則,美國必須負責將中國難民移回中國。
即使是中國內戰未結束,也不能以中國內戰為由將中國難民安置在沒有合法政府的台灣!!!!
1949年,美國將中國難民安置在台灣根本是在亂搞!!!
下次美國沒政府了,全世界都將難民移到你美國,你美國要嗎???
靠!!!不要就快來把中國難民移走
依此原則,任何流亡政府都無權移入一個無政府的地區,否則就是不合法入侵!!!
中華民國流亡台北本質上就是不合法。
美國將中華民國流亡到台北之前,必須先在台灣建立合法政府,再經台灣政府同意,才能讓中華民國流亡到台北!!!
美國未經台灣合法政府同意,就讓中華民國流亡台北,根本是在亂搞!!!
狗屎的美國!!!
還不快把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搬出台灣!!!!
二戰結束,美國佔領台灣,美國有權幫台灣成立新的政府,但無權干涉台灣內政,仍必須尊重台灣當時的法律﹣明治憲法,內政仍必須由新的台灣政府來決定!!!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要來台灣,是台灣的內政,必須經台灣合法政府同意才可以。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也是白痴一個,美國叫你們來台灣,你們就來台灣,也不先問問台灣合法政府同意沒?台灣沒政府,當然就要等台灣政府成立後,經台灣政府同意後,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才能來!!!
好比,有人說要給A一間房子,A也不問問這房子的屋主到底同不同意,就搬去該房子,這樣A不是很白痴嗎!!!屋主不在,當然就是要等屋主回來,經屋主同意才能搬進去!!!
現在台灣的中國難民勢力的通訊資訊...應全面被美國監控中ing.
圍棋的中盤布局已完成......開始準備收官了......馬英九的 6月一定要過
For General order 1.
http://www.nownews.com/n/2014/04/01/1172884
偽立院議場熄燈成小型影院 為學生播放《KANO》
﹣﹣
偽立院早該熄燈,拖到現在才熄燈。
中國難民有夠爛的,要回去中國了,也不跟台灣人說聲謝謝,拍拍屁股,說走就走!!!
美國必須勒令流亡土匪,偽立院不準再開燈。除了台灣民政府,任何單位都無權去開燈!!!
而且,那些佔領偽立院的人,必須用警力全部包圍,拉封鎖線,只准出來,不准進入。
不用動用任何武力,那群亂民沒有外援之下,最後還是要乖乖的離開的。
同時,明確告訴那群亂民,最後一個離開的人要負全責,清理現場,並賠償所有損失。
除菲是白痴,否則所有人一定會快離開的。
當然囉,最後一個離開的人就是白痴了!!!
人沒吃東西能撐多久???三天很強了吧!!!
如真正包圍,只准出,不准進,沒補給進去,根本不用任何武力,三天就可以把人都清離現場了!!!
流亡土匪根本就是在演戲,一邊包圍給你看,然後一邊又把人放進去,輸入補給品,搞了15天還在搞!!!這樣搞下去,再100年,人也趕不走!!!
應該換黑熊部隊去包圍,只要拉出封鎖線,只准出,不准進,沒補給,不用武力,那群亂民三天之內就跑光了!!!
取陸配者,子女歸中國人;外配者,子女歸外國人。依舊金山和約,美國必須重建台灣合法政府,有了台灣合法政府後,任何人方可經合法程序,移民或歸化為台灣人。
中華民國不合法,依國際法,中華民國國籍無效。
法理上,1949/10/1之後,中華民國國籍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取代。
拿著中華民國身分證,即成為法理上之中國人。
但台灣人不是中國人(1946/1/12中華民國違法變更台灣人之國籍),所以台灣人必須拒絕拿中華民國身分證!!!
台灣人必須依循舊金山和約的規定,在美國的安排下,重回台灣(大日本帝國)的國籍。
依世界人權宣言第15條(https://www.un.org/zh/documents/udhr/),任何人都有權擁有國籍。
一、人人有權享有國籍。
二、任何人之國籍不容無理褫奪,其更改國籍之權利不容否認。
台灣目前的情況是:主權受限制的情況。
受誰限制?受二戰後盟軍的限制,美國為主要佔領權國。
參考台灣民政府官網:http://usmgtcg.ning.com
http://www.6law.idv.tw/6law/law2/%E4%B8%96%E7%95%8C%E4%BA%BA%E6%AC%...
世界人權宣言
人人皆得享受本宣言所載之一切權利與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他種主張、國籍或門第、財產、出生或他種身分。且不得因一人所隸國家或地區之政治、行政或國際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無論該地區係獨立、託管、非自治或受有其他主權上之限制。
一、人人有權享有國籍。
二、任何人之國籍不容無理褫奪,其更改國籍之權利不容否認。
﹣﹣
又美國法院判決台灣人無國籍。
亦即,1945美國已經認罪,認什麼罪?
認一般命令造成台灣人無國籍違反世界人權宣言之罪!!!
美國必須立刻恢復台灣人之合法國籍!!!
亦即,恢復1945/9/2之前的台灣法理狀態!!!即恢復大日本帝國之國籍。
即使台灣人全部都被中華民國騙了,忘了自己是大日本帝國之臣民,美國也無權放棄對法理的堅持,與邪惡妥協,如此形同跟惡魔站在一起,打壓台灣人。
1945/10/25 台灣人被騙台灣光復。
美國必須堅持法理,將騙人的中華民國驅逐出台灣才對,而不是放任中華民國為所欲為的欺壓台灣人!!!
更何況,台灣是美國的佔領地,美國有當仁不讓保護台灣人的使命!!!
美國放棄上帝交與的使命,美國該當何罪!!!
在上帝的面前,美國已犯了罪,歐巴馬還有臉按著聖經宣誓就職美國總統,我吥!!!不要臉!!!
美國如果良心沒被狗吃掉,就該立刻來幫台灣人,重建台灣合法政府,交還台灣人!!!
翻一本書看到了!!!
太棒了!!!
台灣民政府終於走出正確的第一步了!!!
美國必須全力協助台灣民政府成為台灣之合法政府。
記得,日本那個明仁是假的!!!!!
真天皇是誰?
當然就是翻一本書囉!!!
翻一本書說了N次,說翻一本書就是大日本帝國剩餘領土之天皇,阿台灣民政府喊天皇萬歲,等於就是喊翻一本書萬歲!!!太好了!!!
台灣民政府成功了!!
量明仁也沒膽來說他是大日本帝國剩餘領土之天皇。
翻一本書只要把日本降伏文書及波茨坦公告第六條之照妖鏡:
重建台灣合法政府,當然就是要回復到1945/9/2前的明治憲法了!!
路還很長,所有同心仍需努力!!
阿翻一本書呢?
當然就繼續留言打屁了!!!
總之,務必把中國難民趕走,把流亡土匪清光,還大日本帝國臣民應有之尊嚴才行!!!
不過,台灣之所以成為大日本帝國神聖不可分割領土是因為下關條約的關係。明治憲法只是讓台灣人變為臣民而已,並無法改變領土本質。亦即,大日本的領土就是大日本的領土,不會因為明治憲法才變成領土。
沒有實施明治憲法,依下關條約,台灣仍是大日本帝國的領土。這是一定要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