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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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你美國顧慮到一堆頽仔面的台灣人反應過度,也可分三步進行:
1.先拆中華民國的流亡旗,這個舉動應該不會有台灣人反對,反對的就不是台灣人!!
2.在總統府拉起封鎖線,禁止流亡九進去
3.最後看時機成熟,再插上你美國的國旗。
三階段進行,每階段一個月好了
每階段進行完成,記得通知翻一本書。
翻一本書要去驗收成果。
你美國都有辦法飛到外太空了,將插旗分成三步來進行,如果都沒辦法搞定,那就說不過去了!!
別忘了,你美國欠至少台灣68年人權債27.2兆美元,加228債1.26兆美元,共28.46兆。
你美國不認帳嗎?
那換你美國來給台灣搞個68年人權塗碳,砍個126000個人頭,你美國要嗎?
不要!!!
那就乖乖的認帳!!!
翻一本書又不會扒你的皮,你美國在緊張什麼!!!
說到總統府,台灣人都知道那是大日本帝國興建的台灣總督府!!
但是卻被中華民國的中國難民霸佔
中國難民來台灣對日本建築破壞一空,唯獨台灣總督府沒被破壞?
這為什麼?
是中國難民手軟嗎?
當然不是!!!
是冥冥中有一股力量,叫中國難民不敢破壞這棟建築的!!
這一股力量,就是正義的力量,它要告訴台灣人一件事:
那就是“大日本台灣被中華民國竊佔”這件事
只是台灣人都沒注意到而已!!!
中華民國跟大日本是敵對國,中華民國理應不會在敵國的總督府裡辦公才對
但中華民國卻在大日本的總督府裡辦公
這不意謂著一種不尋常的關係嗎?
這不尋常的關係就是﹣﹣﹣>“竊佔”
當然如果是合法,就是“佔領”,但不合法就變“竊佔”
SFPT 是新日本簽的和約,不是大日本簽的和約
新日本在SFPT裡放棄的所有權利,等於是對大日本放棄
SFPT 2(B)日本放棄台灣
翻一本書解讀則變成:
新日本對大日本放棄台灣,但大日本仍擁有台灣。
其他放棄條款也是同樣的道理。
由於大日本仍擁有台灣,中日和約,是中華民國跟新日本簽的和約,不是跟大日本簽的和約,故有關新日本放棄的領土,都是對大日本放棄的,大日本仍擁有新日本所放棄的領土。
因此,不能解釋為,因為新日本放棄的,所以變成中華民國的!!!
好比,你自立門戶,你跟你爸說台灣這棟房子不要,台灣這棟房子當然就還是你爸的。
然後你又去跟阿中簽約,說台灣這棟房子不要,台灣這棟房子當然不會變成阿中的,還是你爸的。
就算你說,台灣這棟房子要給阿中,也是不合法的,因為台灣這棟房子根本不是你的。
然後,阿中說,“因為你不要台灣這棟房子,所以台灣這棟房子變我阿中的”,這阿中這種說法還有道理嗎? 根本沒有嘛!!!
台灣既然仍是大日本帝國的土地,那台灣的合法政府當然要取得日皇的同意才可以成立
中華民國永遠不可能取得日皇的同意,所以中華民國在台灣永遠只是一個不合法的政府。
中華民國不合法,台灣人當然不能再去支持他
日皇接見台灣民政府,代表日皇已承認台灣民政府的合法性,台灣人當然要來支持台灣民政府!!
台灣人必須謹守“支持合法,反對不合法”的信念,才能獲得應有的尊嚴!!!
去支持不合法的中華民國,則永遠沒尊嚴可言!!!
二戰日皇沒被懲罰...
因為戰爭不是日皇發動的,所以日皇沒被抓起來
但日皇卻在二戰後,失去新日本的控制權,這沒懲罰的懲罰也夠大的了!!
好比,甲午戰爭,滿清皇帝沒被懲罰,但卻失去台灣的這塊地,道理是一樣的。
又好比,美國獨立,英皇沒被懲罰,但卻失去美國這塊地。
二戰後,新日本被解放成獨立國家,而台灣則仍為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大日本帝國待回復中。
了解台灣是日本天皇的土地之後
接下來台灣人要問自己的就是:
要什麼不趕快來支持經日皇承認的合法台灣民政府,早日找回台灣人的尊嚴;
卻還在支持永遠無法獲日皇承認的不合法中華民國政府,當一個永遠的國際孤兒!!
在解讀SFPT時,如果把大日本帝國跳過去,就會找不到真正答案。
把大日本帝國放進來,一起看SFPT,就會很清楚的看到
原來是新日本跟盟軍簽SFPT,不是大日本跟盟軍;
然後原來盟軍是要求新日本從大日本分離,成為一個新的國家。
既然新日本已成為一個新的國家,當然宣告放棄大日本裡的一些權利,並對全世界宣告放棄的權利內容。
而放棄的權利內容,就是大日本仍擁有的權利內容。
這跟一個人要自立門戶,必須從老爸那裡放棄某些權利的道理是一樣的。
大日本二戰戰敗,日皇也無可奈何,只好接受新日本是被迫自立門戶了!!!
但大日本卻仍保留新日本從大日本所放棄的一切權利。
只是大家都以為大日本不見了,所以在那裡搞不清台灣是誰的!!!
只要日皇還在,大日本就當然還在。
而把新日本當作大日本的繼承者來看SFPT,也會搞不清楚台灣的地位!!!
台獨人士以為,日本放棄台灣,台灣就變成台灣人的台灣。
這就是把日本當作大日本來解讀SFPT 2(B),當然會搞錯。
日本放棄台灣,不等於大日本放棄台灣。
日本放棄台灣,只是從大日本放棄台灣,不能擴大解釋為大日本放棄台灣。
因為新日本根本沒有擁台灣的主權,台灣仍是大日本的領土,故新日本根本無權要求大日本放棄台灣。
好比,你老爸有六塊地,你拿走四塊大的地自立門戶,你跟你老爸說你要放棄一塊小的地,不能解釋為你老爸放棄那二塊小的地。因為那二塊小的地還是你老爸的,你也無權幫你老爸放棄那二塊小的地。
台灣跟北方四島就是日皇剩下二塊小的地;
而本州,九州,四國,北海道四塊大的地就是新日本自立門戶拿去的地。
從分家的角度切入,來看台灣跟新日本的關係,就一目了然了!!!
大日本被迫分家,四個島給新日本拿去自立門戶;剩下新日本沒拿去的台灣及北方四島,則在SFPT裡明言放棄。
所以,台灣跟北方四島還是大日本的國土。所以,從SFPT生效到目前為止,台灣跟北方四島一直是大日本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
台灣跟北方四島一直是大日本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是SFPT的果,不是SFPT的因。
把台灣跟北方四島一直是大日本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當成SFPT的因來解讀SFPT,會看不懂SFPT。
SFPT造成二個結果(二個國家)
第一個結果(國家),本州,九州,四國,北海道變成新日本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
第二個結果(國家),台灣跟北方四島變成大日本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
在國際法“領土不得擴張”的規範下,台灣跟北方四島確實變成大日本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任何國家都不得以侵犯佔為己有。
故,中華民國將台灣說成是它的,明顯違反國際法“領土不得擴張”的規範。
亦即,SFPT變成是新日本(本州,九州,四國,北海道)跟大日本帝國(台灣北方四島及西沙南沙等)二個“國家”的法源基礎!!!
簡言之,SFPT界定出二個國家。
台灣如果搞獨立,等同挑戰SFPT,等於向SFPT的49個簽約國宣戰,49個簽約國當然不會同意。難怪,美國一直警告台灣不能搞獨立!!!
所以,台獨根本是在玩火!!!棄台灣人的身家性命於不顧!!!
其實不是翻一本書想寫這些有的沒,而是腦子裡一直出現這些有的沒
然後沒把下寫下來,過沒幾天就忘光光
所以,只好寫下來,要不然呢?
剛去跑步,腦子冒出又一堆的東西了....
剛講SFPT界定出大日本帝國與新日本,大日本的台灣當然不能搞獨立,搞獨立就是公然與SFPT簽約49國作對。
然後呢?
其實SFPT對台灣也有好的一面
怎麼說呢?
既然不能搞獨立,那就順著SFPT搞回復大日本帝國(台灣,北方四島等),這樣搞下去反而有49國的SFPT強力背書,而變得理直氣壯,無畏無懼,可以勇往直前。
亦即,在SFPT架構下,回復大日本帝國至少有49國必須承認買單,因為他們都在SFPT上簽字。
然後,任何國家只要侵犯大日本帝國,這49國就會群起反對,因為等於破壞SFPT 49國的共同約定。
所以呢!!!這個流亡中華民國就是不知好歹去侵犯大日本帝國,才會被SFPT的49國全部反對的。
SFPT 49國,有哪一國承認中華民國的,沒有嘛!!!
因為49國都知道,他們有義務保護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的神聖不可侵犯性。
台灣人搞懂這點,就應展開腳步,勇敢闊步向前,朝著大日本帝國回復的路走去,這樣就可以找回台灣人的國際尊嚴了!!!
而台灣民政府已獲日皇承認,台灣人當然就要快點加入台灣民政府,好好一起來完成這歴史大事情。
在SFPT的“二國”界定下,北方四島是大日本帝國的,新日本已無權向俄國要回了!!!
SFPT已成為大日本跟新日本界定“國界”的法律依據。
二戰戰敗,日皇應該是拒絕大日本分家的,但形勢比人強,日皇拒絕,盟軍只好直接從人民動手,將日本人民從大日本拉出來,搞一個和平憲法,然後迫使新日本形成。
然後,再叫新日本去簽約,造成大日本分家。
﹣﹣
總之,SFPT架構下的大日本跟新日本,因為有49個國家的背書,反而可成為一個全世界最穩固的二個國家,任何國家都沒辦法去侵犯大日本跟新日本;否則就是公然與49個國家作對。
公然與49個國家作對,下場當然就是跟流亡中華民國政府一樣,在國際間像一支老鼠處處被趕著跑了!!!
試問,全世界有其他哪一個國家是49個國家背書保證成立的?根本沒有嘛!!!
所以咱們台灣人有49個國家保證,不用怕流亡中華民國,更不用怕中國,跟著台灣民政府的腳步走就對了!!!
共產黨的中國當然不會去惹49個國家!!!全世界只有一個白目國家會去惹49個國家,那就是流亡中華民國(其實也是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