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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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討論的回覆

全世界大概只有翻一本書用倒著翻書的技術,才能想到大日本殘餘主權國家竟是長的這樣子!!!!

"翻一本書太強了"

"哪裡哪裡,是倒著翻書,即書本一翻強,不是翻一本書強...."

偽流亡政府又在亂講話了

說什麼台灣是中華民國的!!!

中華民國就是中國,你阿九等於是在說台灣是中國的!!!

“嗶,犯規!!!”

犯什麼規?

踩到杜勒斯防線了!!!

翻一本書命令翻一本書軍事聯盟速採取必要的行動!!!

否則就是翻一本書軍事聯盟49簽約國違反SFPT 規定,然後49簽約國威名掃地,信用破產,政府倒台,總統換“翻一本書”!!!

如不想49簽約國威名掃地,信用破產,政府倒台,總統換“翻一本書”!!!

那就乖乖的快去採取必要行動!!!

阿九你等著被洗面吧!!!!

台灣是大日本殘餘主權的領土,當然不是你中華民國的一部份!!!

2013/6/9 美國CIA解密: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代表中華民國只剩“金門馬祖”!!!!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9/today-p2.htm

有人涉侵占國安密帳公款七百七十九萬餘美元

上帝剛又喊話了:七百七十九萬餘美元誰要!!!

翻一本書馬上跳出來說,翻一本書要!!翻一本書要!!

然後上帝又把七百七十九萬餘美元交給翻一本書了!!

因為這筆錢不是偽流亡中華民國的錢,當然是要還給台灣人,但其他台灣人都不要,只有翻一本書要,所以上帝只好把錢全交給翻一本書了!!

翻一本書又賺到了!!!

OH,YES!!!

央視大幅報導:台灣、澎湖與東北等歸還中國的歷史法理證據?

胡扯一通

如果台灣澎湖一起歸給東北,那為什麼SFPT沒把東北寫進去???

故可證只有東北還給中國,台灣澎湖並不是中國的,當然也就不必還給中國!!!

“嗶,中國犯規!!”

犯什麼規?

踩到杜勒斯防線。

翻一本書命令翻一本書軍事聯盟速採取必要的行動!!!

否則就是翻一本書軍事聯盟49簽約國違反SFPT 規定,然後49簽約國威名掃地,信用破產,政府倒台,總統換“翻一本書”!!!

如不想49簽約國威名掃地,信用破產,政府倒台,總統換“翻一本書”!!!

那就乖乖的快去採取必要行動!!!

阿共你等著被洗面吧!!!!

台灣是大日本殘餘主權的領土,當然不是你中國(=中華民國)的一部份!!!

凡踩到杜勒斯防線者,翻一本書唯法是問,絕不寬貸!!!

中國該慶幸,還好東北沒寫入SFPT,要不然就變成翻一本書的了!!!


二戰結束,同樣都有受降典禮,為什麼東北,越南沒寫入SFPT,而只有台灣寫入SFPT,這還不明顯嗎?

當然就是因為,台灣是大日本的領土才需要寫入SFPT嘛!!!而東北與越南只是大日本的佔領地(或殖民地),所以當然沒寫入SFPT。

逃亡海外重大經濟犯

這些逃亡海外重大經濟犯的錢都是台灣人的錢!!!

上帝剛才又喊了:台灣逃亡海外重大經濟犯的錢誰要!!

翻一本書馬上跳出來喊:“翻一本書要!!翻一本書要!!”

然後,上帝就把這些錢都交給翻一本書了!!!

你說你也想要,但如果你連我們國家長什麼樣子都說的不清不楚,上帝又怎麼會把錢交給你呢?

所以呢?

趕快來了解我們的國家長什麼樣吧!!!台灣人再不來了解我們的國家長什麼樣,錢都給翻一本書撈走了!!!

嗯!算一算,今天又入帳至少1000億!!!

上帝對翻一本書實在太好了!!!

翻一本書軍事聯盟49簽約國知道怎麼做了吧!!!

快去查封所有台灣逃亡海外的經濟犯的戶頭,並將錢全數轉到翻一本書的帳戶就對了!!

如果翻一本書軍事聯盟49簽約國不去查封台灣逃亡海外的經濟犯的戶頭,並將錢全數轉到翻一本書的帳戶,就是窩藏罪犯,與罪犯同罪。亦即,國家威信掃地,信用破產,政府倒台,總統換翻一本書!!!

翻一本書昨天跟老爸聊天。

然後老爸冒出一句:“阿誰管都一樣”

翻一本書立刻曉以大義:“你一樣,但外國人可跟你不一樣!!!”

“你家鄰居被土匪強佔,你要不要出來反對?”

“你不出來反對,不是等於承認,土匪也可以來佔你家嗎?”

“所以,你一定要出來反對嘛!!!”

“阿你反對,但你鄰居卻說,給土匪管也一樣,你會不會覺得你鄰居瞧不起他自己,自我作賤?”

“當然會嘛!!!”

“台灣現在就是這種情形,土匪中國難民來霸佔台灣,台灣人都說,誰管都一樣”

“這不是擺明,像你鄰居一樣,瞧不起自己,自我作賤嗎?”

“台灣人就是這樣被自己瞧不起的!!!”

“這樣你懂了嗎?”

翻一本書的老爸聽了翻一本書的話,說,“那些台面上的名人怎麼都沒人這樣說!!?”

翻一本書說:“那些有名望的名人,尤其是民進黨的,都是為自己的利益著想,根本沒在為台灣人的尊嚴在想!!!台灣人就是被那些有名望的人帶賽68年三代的!!!”

翻一本書的老爸似乎聽懂了翻一本書的碎碎念,於是就繼續看電視,不發一語,似乎在想什麼似的。

“你一樣,但外國人可跟你不一樣!!!”

“你一樣,但外國人可跟你不一樣!!!”

“你一樣,但外國人可跟你不一樣!!!”

這句話頓時瀰漫開來,像暮鼓晨鐘被敲響一般,傳遞到每個人的耳朵裡....。

你聽到了嗎?台灣人!!!

講簡單一點好了~

如果你鄰居被土匪霸佔,你去跟土匪抗議,反對土匪管你鄰居,然後你鄰居卻冒出一句,給誰管都一樣,你會不會覺的你鄰居頭腦有問題?

同理,如果台灣被流亡政府霸佔,外國去跟流亡政府抗議,反對流亡政府管台灣,然後台灣人卻冒出一句,給誰管都一樣,那外國會不會覺的台灣人頭腦有問題?

當然會嘛!!!!

“誰管都一樣”,這句話是有前題的。

如果合法的人來管,當然誰管都一樣;阿如果不合法的人來管,當然就不能講“誰管都一樣”,必須改講,“不合法的人不能管”!!!

具體來說,台灣的地位是寫在1946/11/3的新日本和平憲法跟1951/9/8 的SFPT二份文件裡面。

如果只拿SFPT來看,只能看到新日本放棄了一些土地。搞不清這些被新日本放棄的土地到底是要給誰的。

把和平憲法拿來一起看,才能晃然大悟,原來新日本放棄了一些土地都是留給大日本的。

你拿著一面鏡子當然只能看到你的“一面”,不能看到你的另一面。你想看到另一面,當然要用二面鏡子。然後從第二面鏡子,你就能看清自己的另一面。

翻一本書就是用二面鏡子在看台灣地位的,所以翻一本書才能碎碎念出那麼多的道理!!!

這就是翻一本書厲害的地方!!!

“翻一本書一語驚醒夢中人”

“哪裡哪裡,是書本一翻語驚醒夢中人,不是翻一本書一語驚醒夢中人~~~”

上帝在台灣背部標了一顆痣,如果你去跟上帝說,台灣沒有痣,上帝當然就馬上知道,你根本沒搞清楚台灣。

然後,你必須用二面鏡子,看到台灣背部那顆痣之後,去跟上帝說,台灣有顆痣,就被點在背部,上帝才會知道,你真的搞清楚台灣了!!!

當然,上帝還在其他島的背部標了一樣的痣,所有背部都有那顆痣的土地,都是跟台灣同一國家的土地。

 

 

"阿怎麼又是這張圖?"

"因為,剛上帝又喊話了"

"喊什麼話?"

上帝說:"大日本殘餘主權領空及領海過路費誰要?"

翻一本書說:"翻一本書要!!翻一本書要!!"

然後,上帝就把大日本殘餘主權領空及領海過路費給翻一本書了。

然後翻一本書軍事聯盟知道該怎麼做了吧!!!???

當然去過路費,然後通通匯到翻一本書的帳戶囉!!!

翻一本書google一下,領空收費,飛越領空的國家可以收費,費用計算基礎並無國際標準。

嗯!!可見得,翻一本書怎麼訂標準都行。

那翻一本書現在要訂標準了,翻一本書軍事聯盟可要聽好:

"只要越過大日本殘餘主權之領空或領海之交通工具,都必須交給翻一本書100元

亦即越過一次100元台幣就好!!!本收費標準,視情況一年調整一次。

未繳交者,翻一本書軍事聯盟可派戰機直接攔截,不准通過!!!"

 

可別小看這100元台幣。每天從上圖之藍色區經過的飛機及船隻,至少也有一萬次,翻一本書筆一揮,這樣就每天輕輕鬆鬆賺到至少100萬元了!!!

叫你們趕快來認識大日本殘餘主權的領土,你們不要,錢都被翻一本書撈走了啦!!!

你對上帝說,"不公平"。

那上帝就問你,"阿你連大日本殘餘主權都搞不懂,你憑什麼喊不公平?誰叫你連大日本殘餘主權是什麼都搞不懂!!!先去搞懂大日本殘餘主權再來找偶吧!!!不過要快,因為翻一本書已經知道大日本殘餘主權,只要翻一本書要的,合法的,通通是翻一本書的!!!"

"上帝對翻一本書真是太好了!!!"

阿經過的大日本殘餘主權領空或領海的飛機或船隻抗議怎麼辦?

那不要從大日本殘餘主權領空或領海經過阿,請自行繞道而行!!!

翻一本書才收你一次100元而已,已經很便宜了。如果你們連100元都付不出來,那航空公司,航運公司甘脆關門算了!!!

這收費當然包含從台灣進出藍色線的飛機或船隻!!! 阿如果是在藍色區域內作業的船隻漁民當然不收費,且翻一本書軍事聯盟當然必須保護其安全!!!

翻一本書軍事聯盟如無保護藍色區域之作業台灣漁民安全,翻一本書唯法是問,絕不寬貸!!!

 

 

 

翻一本書軍事聯盟為何必須保護台灣漁民安全??

因為只要不合法外國船隻(沒繳過路費)進入藍色區域,就是踩到杜勒斯防線,當然就必須依SFPT,將不合法的外國船隻驅逐在外。

嗯!!!外國船隻如要進入藍色區域作業當然是要經過翻一本書核准才行,目前暫不核准!!!

這樣台灣的漁民就可安心在藍色領海區域內安心合法捕魚了!!!

“翻一本書恩澤普及所有漁民,太感動了!!”

“哪裡哪裡,翻一本書向來是有好康大家分享的!!!”

阿如果你連大日本殘餘主權是什麼都不知道,那當然就無權分享好康了!!!

1943/12/1開羅宣言對台灣的法律效力是否存在?

1.開羅宣言列強要把大日本把1914年之後,從中國“偷來”的領土歸還中國:

It is their purpose that Japan shall be stripped of all the islands in the Pacific which she has seized or occupied since the beginning of the first World War in 1914, and that all the territories Japan has stolen from the Chinese, such as Manchuria,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shall be restored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台灣澎湖根本不是1914年從中國偷來的,台灣是1895年馬關條約從中國合法過戶來的。

亦即,開羅宣言所稱之“1914年從中國偷來的台灣澎湖”,當然不是“1895年馬關條約從中國合法過戶來的台灣澎湖“。

事實證明,全世界只有1895年馬關條約從中國合法過戶來的台灣澎湖”,並無1914年從中國偷來的台灣澎湖”

故可證,1895年馬關條約從中國合法過戶來的台灣澎湖”並未在開羅宣言裡被歸還給中國。

2.又依一般性原則,新法未設依舊法,新法設立,則依新法。1952/4/28 SFPT 生效,台灣澎湖依“新法”已被新日本放棄,而保留給大日本。即大日本仍擁有台灣澎湖。

在法律效力上,新法之舊金山和約之台灣澎湖法律地位,當然就取代了開羅宣言之台灣澎湖之法律地位。

即,開羅宣言之台灣澎湖之法律地位失效,舊金山和約之台灣澎湖法律地位有效。

好比,舊法律未規定日間開車要開燈,所以日間開不開燈,都無所謂。但新法如果規定,日間開車要開燈,當然取代舊法,以後日間必須開燈才行。

道理就是這麼簡單,許多人卻還在那裡講開羅宣言對台灣澎湖有效,根本是胡扯一通,連法律的常識都沒有。

尤其是有一個讀哈佛法律的,還在那裡說開羅宣言對台灣澎湖有效,把哈佛的臉都丟光了!!!哈佛應該要收回這人的法學博土學位才對!!!

故可證,開羅宣言之台灣澎湖歸還中國失效,舊金山和約之台灣澎湖留給大日本有效。

亦即,台灣澎湖仍是大日本殘餘主權之一部份!!

 

須知,二戰是盟軍付出極代價獲勝的,當然是盟軍說的話算數,不是你中國流亡政府說了算。

而1949年成立的中國政府與二戰無關,更是無立場對二戰的結果發表任何評論!!!

中國流亡政府說盟軍開羅宣言說話不算話!!

盟軍說:"開羅宣言裡已經把中國東北的土地交還給你中國流亡政府,東北的土地是台灣的30倍大,你還不滿足嗎?況且二戰時期,日軍不止佔了中國東北,還佔到中國的華中,華北,華南,這些地都還給你中國流亡政府了,不是嗎?中國已經是二戰的最大受益者了,不是嗎?你中國流亡政府,還要說什麼?"

"開羅宣言裡的台灣澎湖只不過是小小的誤植,那是大日本原有的土地,不是偷來的,在舊金山把它更正回來,也只是剛好而已。不是嗎?"

"如你中國流亡政府不認舊金山和平條約,那把大日本帝國的極盛土地(如下圖)還原你要嗎?"

"不要就乖乖給偶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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