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標籤:
沒錯,咱們大日本就是朝鮮及新日本的宗祖國,是朝鮮及新日本的“老爸”!!!請別再說台灣是日本的大哥了!!全世界沒有人會對親生的兒子說自己是大哥的!!!
當然,要搞清楚這一點,必須像翻一本書倒著翻書,才搞的清楚。不倒著翻書,是永遠搞不清楚的。
一張紙鈔,你用一千年以前的眼光來看,那只是一張紙,棄之不足惜;但你用現代的眼光來看,那就是一張可用來買東西的鈔票!!!
一頭牛,你用現在的眼光來看,它就只是宰來吃的;但你用百年前的眼光來看,那可是能幫你耕田的生財工具。
一坐山,你用百年的眼光來看,它就只是一坐山;但你用億萬年的眼光來看,它可是經過無數次的地殼擠壓造山運動後從平地慢慢升起來的山!!
大日本是新日本及韓國的老爸!!!
怎說?
你如果單獨只拿著SFPT看,你只會看到,日本承認朝鮮獨立,放棄濟州島,巨文(對馬)島,鬱陵島,放棄台灣澎湖,放棄庫頁島部份及千島群島,放棄西沙南沙,同意琉球被美國管!!!
所以,你看到的只是台灣像沒人要的地方,變成亞細亞的孤兒在風中哭泣!!!
阿如果你拿1946/11/3成立的日本的憲法,跟1951/9/8簽立的SFPT看,二個文件參照之後,你才會發現,原來那些新日本所放棄的領土,都是大日本的殘餘領土。亦即,新日本跟韓國是從大日本分家出去的,故可證大日本當然是新日本跟韓國的老爸!!!
如果有一個人他跑來跟你說,他要獨立出去,從你的財產拿走一些,然後對大家宣佈放棄你的某些財產,大家都同意,那這個人是誰?
當然就是你的兒子嘛!!!要不然是誰?
新日本跟韓國獨立手序完備了嗎?
你的兒子要分家,如果你不同意,你的兒子只能說是離家出走,不能說是獨立!!!
同理
新日本跟韓國獨立,但大日本尚未同意,新日本跟韓國只能說是離家出走,尚未完成獨立!!!
好比,美國獨立運動,從英國獨立出去,法國第一個表態承認美國獨立,然後如果英國不承認,那美國就是離家出走,獨立只成功一半;最後,等英國承認美國獨立,這時才叫完成獨立!!!
所以,韓國跟新日本只能說是一個半獨立的國家,不是完全獨立的國家。
韓國跟新日本要完全獨立,就必須大日本帝國承認才行!!!
大日本帝國不承認,韓國跟新日本就還沒完全獨立。
如前文所述,上帝已經把大日本殘餘主權交給翻一本書管了,所以韓國跟新日本要完全獨立,還必須來找翻一本書,翻一本書同意才算數!!!
“翻一本書這個大日本老爸,當起來可真威呀!!!”
“哪裡哪裡,翻一本書只是依法論法,就事論事而已!!!”
韓國跟新日本知道該怎麼做了吧!!!
不過韓國比較麻煩,SFPT規定朝鮮獨立,但朝鮮卻分成南北韓。如果南韓或北韓單獨來要翻一本書承認獨立,翻一本書肯定是無法承認的。
一個兒子本來好好的,突然跑一個從肚子切成一半,剩上半身或下半身的兒子來跟你說,同意他獨立,你..你...你這不嚇死,也半條命了吧!!
還好,現在不是七月!!!
真是的。
如果南韓或北韓真的單獨來找翻一本書,要翻一本書承認獨立,翻一本書只好“強自鎮定”的說:“好好的人不做,幹嘛把自己搞成鬼的樣子來嚇林爸!!!林爸可還活著呀!!”
有道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這朝鮮沒來教敬老爸也就罷了,還把自己搞成半身不隨的,算是大不孝中的大大不孝!!!
上帝剛又喊話了:“誰要偽流亡中華民國投資委國違約金﹣35億!!!?”
翻一本書立刻跳出來:“翻一本書要!!翻一本書要!!”
然後上帝就只好把35億給了翻一本書了!!!
因為那違約金是台灣人的錢,而其他台灣人沒人想要,只有翻一本書這個台灣人想要,所以上帝當然就毫不猶豫的把35億給了翻一本書了!!
你去跟上帝說,你也想要。
上帝只好跟你說,“不好意思,3分鐘前偶已經把35億全部給翻一本書了!!!”
當然,一樣的故事又重演,請自行趴文!!!
“上帝對翻一本書真是太好了!!”
“翻一本書愛上帝!!”
你看翻一本書每天賺那麼多錢,你要嗎?
想要的人,快加入台灣民政府就對了!!!
然後像翻一本書一樣,一起討伐偽流亡中華民國的不公不義,然後就會跟翻一本書一樣,賺錢賺到樂翻天,連作夢也會笑了!!!
Trust me, you can do it.
證明1945/8/15大日本投降時,台灣不是大日本殖民地...
舊金山和約SFPT 2(b)公開寫明,新日本(不是大日本)放棄台灣。且有49簽約國背書!!!
新日本修憲的難度....
如果沒有二戰,新日本只是一個單純從大日本獨立出去的國家,那新日本要怎麼修憲,沒有任何國家可以干涉!!!
或者,二戰後,去簽約的國家不是新日本,而是大日本。SFPT 及 3的領土放棄條款,基本上就是大日本放棄不要的領土,然後現在的新日本仍舊是大日本,則新日本修憲時,只要不涉及到收回放棄的領土,任何國家也無權干涉!!!
但很不幸,以上二種都不是新日本的法理事實。
新日本的法理事實是,1946/11/3從大日本獨立出來,然後在1951/9/8跑去跟盟軍簽SFPT。
SFPT將新日本及韓國從大日本分出去後,形成3個獨立的國家。但由於新日本是SFPT的簽約國,所以新日本與SFPT綁約綁在一起。
亦即,新日本的憲法事實上已經跟SFPT綁在一起,如果新日本憲法變更,涉及到“國體”變更,則明顯抵觸SFPT,而構成SFPT失效。
SFPT如果失效,等於SFPT 49簽約國全部威名掃地,信用破產,政府倒台,總統換人。
換誰?
“翻一本書”
“yes,就是這款的青春陽光俱樂部”
阿新日本憲法怎麼辦?
之前翻一本書說,SFPT並未對新日本的國防有所限制。但翻一本書這時要稍微修正一下, SFPT對新日本的憲法有限制,當然就對新日本的國防有限制,所以新日本的憲法根本動彈不得!!!
新日本的憲法一動,那等於SFPT 49簽約國全部威名掃地,信用破產,政府倒台,總統換”翻一本書”。
那..那..那49簽約國全都給翻一本書賺走了,翻一本書也會不好意思的!!!!
雖然翻一本書超想當49國的總統!!!
和平憲法第四條(天皇條款):
「天皇只能行使有關本憲法所規定之國事行為,並無關於國政之權能。」
和平憲法第九條 (和平條款):
主要內容,包括放棄戰爭、不維持武力、不擁有宣戰權。日本國憲法因而被稱為《和平憲法》。
新日本的和平憲法,因為與SFPT綁定,而動彈不動。
即新日本如果廢除天皇條款,或廢除平和條款,則明顯與簽定SFPT的“新日本”是不同的國家(變更國家之實體),因而構成SFPT失效,翻一本書軍事聯盟49簽約國集體威名掃地,信用破產,政府倒台,總統換“翻一本書”!!!
換言之,翻一本書軍事聯盟49簽約國如果不想集體威名掃地,信用破產,政府倒台,總統換“翻一本書”,就必須制止SFPT失效,進而制止新日本修憲!!!
新日本之和平憲法因而被SFPT綁住而動彈不得!!!
228含冤未明...
1945/8/15大日本投降,麥克阿瑟的所有行為對盟軍負責,發佈第一號命令,派蔣介石來台灣接受日軍投降。
蔣介石對第一號命令負責,是第一號命令的執法者。
凡違反第一號命令者,蔣介石有權處置。亦即,明治憲法在不違反第一號命令的情況有效, 明治憲法違反第一號命令者無效。
此時的台灣人必須遵守明治憲法及第一號命令。而蔣介石是第一號命令的執法者,同時也變成明治憲法的執法者。
當時的台灣人如果沒違反明治憲法及第一號命令, 蔣介石當然無權處置!!!
亦即,228發生時,如台灣人違反明治憲法及第一號命令, 蔣介石則有權處置;如台灣人無違反明治憲法及第一號命令, 蔣介石則無權處置。
如果蔣介石”無權處置”卻處置台灣人,就是違反第一號命令,必須向第一號命令負責,即對麥克阿瑟及盟軍負責。
在此情況下,盟軍當然必須對違反第一號命令的蔣介石進行處置。
如果盟軍沒對違反第一號命令的蔣介石進行處置,就是盟軍的不對!!!
228發生至今已經60多年,當事者也都掛了,這時到底是誰要負責????
當然是繼承者負責!!!
誰繼承盟軍,當然就是翻一本書軍事聯盟!!!
誰繼承蔣介石,當然就是偽流亡中華民國。
所以, 翻一本書軍事聯盟當然必須馬上出來處置偽流亡中華民國,這樣才對!!!也才能讓228事件真正獲得真正的平反。
翻一本書身為 翻一本書軍事聯盟的老闆當然要出來訓話一翻:
“你們49簽約國搞什麼飛機呀!!!還不趕快去處理偽流亡中華民國的問題,把偽流亡中華民國扔到馬桶去給沖了!!!”
其它的話一直重覆就不用多說了!!
讀者請自行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