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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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06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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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域tw 是大日本的,taipei當然也是大日本的,不是流亡土匪的。
流亡土匪竊佔大日本台灣69年,國際網域發行單位(ICANN)不察,竟然讓流亡土匪申請網域taipei通過,可見ICANN根本是白痴單位。
網域tw跟taipei都是大日本的,ICANN把tw及taipei核發給流亡土匪,嚴重侵犯大日本的權利,已經違反聯合國憲章2﹣4,干涉大日本台灣內政,ICANN必須賠償大日本在網域名稱上被竊佔的所有損失,並立刻將tw及taipei還給大日本帝國。
ICANN嚴重失職將tw及taipei核發給流亡土匪,造成大日本嚴重名譽損失,必須賠償翻一本書100億元。
同時流亡土匪竊佔tw及taipei,也是大日本嚴重名譽損失,必須賠償翻一本書100億元。
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所謂中華民國的『自由地區』只包含金門馬祖,ICANN最多只能核發給流亡土匪Jinmen-matsu(金門﹣馬祖)的網域,台灣及台灣的所有地名都跟流亡土匪的中華民國的『自由地區』無關。
https://tw.news.yahoo.com/%E6%9F%AF%E9%9C%87%E6%9D%B1%E6%83%B3%E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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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犯罪只能在中國審判及服刑,不能丟到大日本台灣來。
違法滯流在台灣的偽中華民國是不合法政權,無權行使行政司法立法的權力,當然無權對任何人進行任何審判的動作。
http://www.nownews.com/n/2014/08/21/13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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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10/25 偽中華民國竊佔台灣至今69年,違反聯合國憲章2﹣4,嚴重侵犯大日本台灣之主權,干涉大日本台灣之內政。
國際必須予以最嚴厲之指責,迫使偽中華民國之文武百官離開大日本台灣,恢復大日本台灣之國際秩序。
台灣不是中華民國之一部份,且根據1971/10/25之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中華民國之合法政權已由北京之共產黨取代,滯留在台灣之中國難民法律亦早已失去『流亡政府』的法律地位,為十足的匪類,根本沒任何權力在台灣舉辦任何選舉。
中國難民要辦選舉請回去金門馬祖,金門馬祖才是中華民國『自由地區』。
總之,美國跟中國必須立刻公告,要求中國難民返回中國,不返回中國者,國際刑警必須前來大日本台灣把嚴重干涉大日本台灣內政的中國難民抓走!!!
馬一狗當然是第一個要抓走的人!!!
敬酒不吃吃罰酒。馬一狗不自已滾回金門馬祖,難道要等國際刑警來抓人嗎?
流亡土匪還有臉講,勿違規受罰?流亡土匪違法竊佔大日本台灣69年,自己違法在先,還有臉叫別人,勿違規受罰?
違規如果要受罰,當然也是違規在先的流亡土匪要先受罰!!
狗屎的流亡土匪,還不快把竊佔大日本台灣69年的不法收入全還給翻一本書!!!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ilowr-8
讓台灣民政府依法修改還沒有失效的「日本憲法」,成為「台灣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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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
『明治憲法』既然還沒失效,就應該依『明治憲法』,先成立大日本帝國政府,然後才能對『明治憲法』進行修法的動作。
然而,『明治憲法』之大日本帝國政府成立後,當然就不用再搞台灣基本法了。
又,『依法』修改,是依什麼法?當然是要依『明治憲法』,而唯有大日本帝國政府才能依『明治憲法』對明治憲法做修正。
即使要搞台灣基本法,也必須明治憲法架構下的『大日本帝國政府』同意才行,所以甘脆直接依明治憲法搞『大日本帝國政府』就好了,又何必多此一舉?
好比,現在的和平憲法之新日本,雖然獨立,但尚未經明治憲法架構下的『大日本帝國政府』同意,法律程序仍不完備,所以新日本尚需來跟翻一本書談談,經翻一本書同意才算合法。新日本來跟翻一本書談的時候,翻一本書當然要叫新日本賠償冒用『日本』62年的賠償金2914兆日元,還有要求新日本還琉球跟對馬島。
明治憲法第73條:
第七十三條 本憲法條項,將來如有必須修正時,應以勅命,將議案交帝國議會議之。
前項情形,兩議院非各有全體議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不得開議。非經出席議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多數,不得爲修正之議決。
換句話說,搞台灣基本法基本上就是犯了跟『和平憲法』一樣的錯誤。
然後,未經大日本帝國政府同意,本質上就是不合法的。
最後,如果哪天大日本帝國政府突然跑出來,那台灣就會跟新日本一樣,要賠大日本帝國一屁股債了!!!
故可知,搞台灣基本法根本是一個賠錢貨!!!
只有搞大日本帝國政府,才是穩賺不賠。
所以,台灣基本法要是拿來給翻一本書看,翻一本書一定是不會在上面畫符仔的。
還好,台灣基本法的內容翻一本書連看都沒看過。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80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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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10/25 中華民國竊佔台灣至今69年。
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
1971/10/25 根據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合法的中華民國政府就是北京的共產黨政府,在台灣的流亡土匪是不合法的中華民國政府。
中華民國不包含台灣,合法的中華民國政府北京政府都沒權代表台灣在國際發言了,更何況是不合法的中華民國政府﹣流亡土匪!!!
國際必須全面拒絕流亡土匪,拒絕與竊佔大日本台灣的流亡土匪合作,大日本台灣人當然也必須跟國際一樣拒絕流亡土匪。
翻一本書要求國際必須以平等待我之大日本臣民,立刻拜國際警察來大日本台灣,將流亡土匪全部抓回去中國正法。
全世界有哪一國希望其本國有流亡土匪?當然沒有嘛!!!
世界各國都不希望其本國有流亡土匪,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所以看到大日本台灣出現流亡土匪,當然要來幫助大日本台灣,掃除流亡土匪。
根據1971/10/25 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中華民國合法政府﹣共產黨政府必須行文國際,要求世界各國不得與冒牌的中華民國合作。同時,展開行動,要求國際警察前來大日本台灣,將竊佔大日本台灣69年的流亡土匪逮捕歸案。
馬一狗為流亡土匪之首腦,馬一狗當然是第一個要被抓的人!!!
奉勸所有大日本台灣人,離流亡土匪愈遠愈好,以免被當成流亡土匪抓回中國去關!!!
1949年 美國CIA解密: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9/today-p2.htm
http://www.foia.cia.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_conversions/89...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8887045.shtml
財政擴張 偽政府明年釋股646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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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10/25 流亡土匪竊佔大日本台灣至今69年。
所有的公股都是大日本帝國的財產,流亡土匪無權處置。
所有的公股都必須還給翻一本書。
還有,以前公股釋股都是不合法的,是盜賣大日本國有財產,必須還給翻一本書。
阿扁時代,盜賣許多國營銀行給一些私人銀行,這些通通要還給翻一本書。
阿扁盜賣大日本國營財產,犯下掏天大罪。翻一本書雖然赦免了阿扁,但阿扁卻因喊不出:『翻一本書萬歲』,只好繼續被關了!!!
如上所述,翻一本書赦免了阿扁,但阿扁卻因喊不出:『翻一本書萬歲』,所以是阿扁自己不想赦免自己的,怪不得別人!!!
除了阿扁,沒人可以赦免阿扁。
事實上,二戰結束後,上帝已經在舊金山和約中赦免了台灣之大日本人,讓台灣之大日本人回歸大日本帝國,但是台灣之大日本卻不回去大日本帝國,還在那裡抱流亡土匪的大腿,所以關了60多年的『政治煉獄』。說到底,是台灣之大日本人自己不想赦免自己的。
搞到最後,上帝只好把大日本帝國交給翻一本書了!!!
一切都是天意。
翻一本書第一個領悟大日本帝國還存在,所以只好當上大日本帝國的新天皇,然後其他人只要喊『翻一本書萬歲』即可獲得赦免了。
換言之,翻一本書已經大赦天下,只要大日本台灣人喊『翻一本書萬歲』,即可獲得赦免。
反之,喊不出『翻一本書萬歲』,當然就無法獲得赦免,那也是自己不赦免自己,不是翻一本書不赦免。
所以,說到底,還是自己才能赦免自己,與翻一本書無關。
除了你自己,沒人能赦免你。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13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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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10/25 中華民國竊佔大日本台灣,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
1971/10/25 2758號決議文已經把中華民國的政權交還給共產黨,所以台灣的流亡土匪根本只是土匪,什麼都不是。
這群流亡土匪在台灣騙吃騙喝,還不回去金門馬祖,還在台灣搞政治家家酒,真不知羞恥,良心被狗咬去了!!!
流亡土匪要玩家家酒必須滾回去金門馬祖去玩,台灣不是流亡土匪的,請別弄髒了大日本台灣。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13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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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52/4/28舊金山和約,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
根據1971/10/25 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習近平就是中華民國的元首,馬一狗是冒牌的中華民國元首。
1945/10/25 中華民國違反麥克阿瑟一號命令,等於侵略大日本台灣。
流亡土匪不但冒用中華民國,還冒用中華民國侵略大日本台灣,正牌的中華民國元首習近平豈能坐視不管?
習近平應該立刻宣佈,根據舊金山和約,台灣為大日本的領土,『尊重大日本的主權完整』,同時要求聯合國派國際警察將冒牌的中華民國抓回中國伏法就辦。用具體行動,向世人證明,中國確實是一個愛好和平的國家,這樣習近平必能迎得國際的掌聲。
流亡土匪馬一狗這個冒牌的中華民國一直在冒用中華民國欺騙大日本台灣人,破壞中華民國的名聲,有損中華民國的國際形象。習近平當然要展現具體的行動,捍衛『中華民國』的國家形象。
大家照著國際法的規定來辦事,不是很好嗎?
69年來,流亡土匪不照國際法辦事,根本就是世界的公敵,世界各國都應幫助大日本台灣,把流亡土匪抓回中國伏法。
根據1971/10/25 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共產黨才是國際承認正牌的中華民國執政黨。
但是,共產黨卻放任中華民國的國號,遭流亡台灣的流亡土匪在大日本台灣濫用,國家尊嚴與形象盪然無存。
可見得,中國人根本不懂得維護國家的名聲。
例如,一家公司的商標被侵權,這家公司卻不去維護商標,讓他人任意破壞公司的商譽,所有的消費者當然就不會再買這家公司的商品,那這家公司當然損失慘重。所以,這家公司就是笨蛋一個。
這家公司如果夠聰明,當然就是要跳出來,向仿冒者宣戰,提起侵權的訴訟,把冒用商標的人繩之以法,如此公司的形象才不會受損。
同理,1971/10/25 聯合國2758決議文,共產黨好不容易,在全國上下努力才向聯合國爭取到『中華民國』的代表權,然後卻沒將冒用『中華民國』的流亡土匪繩之以法,放任流亡土匪繼續在台灣為所欲為,破壞中國的名聲與國家形象。40多年來,中國卻不思維護國家名聲,可證13億中國人已經當了43年的笨蛋。43年來,中國根本就是被流亡土匪裝笑為!!!
中國快來把冒用『中華民國』的馬一狗抓回中國,不就可以不用當笨蛋了嗎?真是的。
怎麼抓?當然是叫聯合國派國際警察來抓!!!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所以要透過聯合國,請國際警察來抓!!!
還好,翻一本書及時點破,讓中國人可以不用再當笨蛋了,所以習近平應該來感謝翻一本書才對!!!
如何感謝?
當然就是公開宣佈,尊重『馬關條約』已經把台灣永久讓與大日本的事實,承認台灣為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然後抓走馬一狗,把流亡土匪的不法之財,全部交還翻一本書囉!!!
1949/10/1 中國難民及流亡政府在美國的協助下,逃難到大日本台灣。
1971/10/25 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判定『中華民國』的代表權由共產黨取得,中國流亡政府的狀態已經被取消,但中國難民仍然滯留在台灣。
此時,正牌的中華民國共產黨即可依2758決議文,向美國要回1949/10/1美國協助下的逃難到台灣的所有中國難民(已經沒有流亡政府)人員,請美國將中國難民送回中國安置。
即使中國共產黨沒提出要求,美國當然也應主動向中國表示,將中國難民送回中國安置。
換言之,1971/10/25 美國沒有將流亡政府及中國難民送回中國安置,法理上等同,美國『綁架』中國難民。
中國必須向國際法庭提出訴訟,要求美國立刻放人,把中國難民送回中國。美國如果不把『綁架』43年的中國難民送回中國,就是犯了綁架罪,成為全世界的公敵。
美國『綁架』中國難民,然後中國難民再『綁架』大日本台灣人,然後洗腦大日本台灣人再去抱中國難民的大腿。全部都是美國的搞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