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標籤: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12&pa...
繼國共內戰蔣集團撤退轉進至大陳島到【遷播來台】後.....69 年後藉
ECFA & 服貿協議讓中華人民共和國開放對接港口讓蔣集團再次美其名
轉進至福建平潭島.讓滯台法理中國人可藉【六海一空】做有秩序的轉進
...尤其是在發生尖閣群島衝突繼而雙方同意承認宣戰......很多事情水到渠
成......中國美國日本各自拿到他們要的......而我們要的【正常化】也觸手
可及...........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96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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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歐巴馬說的烏克蘭合法政府在哪裡?
如果烏克蘭合法政府已不存在,那哪來違法?
現在的烏克蘭政府合法嗎?
前烏克蘭總統不管他做的多爛,但卻是未經合法程序被趕走的!!!
前烏克蘭總統有經過人民罷免嗎?
如果沒有,那前烏克蘭總統就是未經合法程序被趕走的
然後,現在的臨時政府有經烏克蘭人民同意嗎?
如果沒有,那現在的臨時政府根本就是違法的政府!!!
所以,你歐巴馬必須先搞清楚,什麼是合法政府,再來叫克島人民去跟烏克蘭合法政府談!!!
如果烏克蘭已經沒有合法政府,那烏克蘭的人民當然有權自己舉行公投,自己搞一個合法的政府。
而自己搞一個合法的政府當然必須在第三方公正的見證下舉行,那俄國不就是第三方公正的見證嗎?
鏡頭轉到台灣
你美國說台灣沒合法的政府,你美國當然就必須介入台灣
然後先叫流亡土匪之中國難民滾回金門馬祖
接著在美國第三公公正的見證下舉行台灣總督選舉。
亦即,你美國就必須進入台灣,幫台灣舉辦全民直選總督,這樣才對!!!
這樣,你美國知道該怎麼做了吧!!!
1.驅逐中國難民
2.幫台灣舉辦總督選舉
3.直選的總督來喊翻一本書萬歲。
4.翻一本書再叫總督去向各國要回其他的島:
這樣就搞定了!!!
參考:
杜勒斯防線 ,SFPT,對馬島,翻一本書軍事聯盟,美國欠翻一本書的1.6兆美元, 翻一本書的帳戶,流亡中華民國欠翻一本書的300兆美元,俄國欠翻一本書373.3兆美元,大日本殘餘主權,大日本殘餘主權土地權狀,大日本分解流程,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日本天皇是假的,聯合國名存實亡,遠東軍事法庭憲章,波茨坦公告,台灣法理地位,美國同意分解成1:2:3,翻一本書公告。
"1.驅逐中國難民,2.幫台灣舉辦總督選舉"
你美國早在1952/4/28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就應該做了!!
卻拖到現在還沒做
這期間所造成台灣人的各種損失,使所有台灣人蒙受政治之冤獄,美國必須賠償。
台灣人必須向美國討回政治冤獄的賠償!!!!
法理中國滯台難民及後代子孫的人民幣存款.....美國應該很有興趣......
用這些滯台中國人的人民幣存款來賠償.....應該是不錯的方式......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0&pag...
美國應該可以考慮用此放式滯裁滯台法理中國人....與其你美國賠償
.....不如轉移賠償對象
http://m.udn.com/xhtml/ViewFreeArticle?type=news&cate=7&pag...
http://worldjournal.com/bookmark/24620040--7
肥咖條款【幾乎可說是針對法理滯台中國人的雙重國籍】
生效時間在七月...取美國海陸仔 6-8 月的中間值......
法理滯台中國人.....Where are Chinese Taipei going ?
SFPT 第三條 信託統治
第 3 條 【信託統治】
日本同意美國對北緯 29 度以南之西南群島 (含琉球群島與大東群島)
、孀婦岩南方之南方各島 (含小笠原群島、西之與火山群島) ,和沖
之鳥島以及南鳥島等地送交聯合國之信託統治制度提議。在此提案獲得
通過之前,美國對上述地區、所屬居民與所屬海域得擁有實施行政、立
法、司法之權利。
http://ja.m.wikipedia.org/wiki/%E5%8C%97%E7%B7%AF29%E5%BA%A6%E7%B7%9A
北緯 29 度以南地圖
與翻一本書大大所劃範圍相差無幾
臺灣總督府(日語:台湾総督府〔臺灣總督府〕/たいわんそうとくふ Taiwan Sōtokufu ?)是台灣日治時期的最高統治機關,設於1895年,其首長是臺灣總督。
樺太廳是日本治理庫頁島(日本稱為樺太)時期,所設立管理當地的地方行政官廳。當時日本的管轄範圍是北緯50度以南的庫頁島區域,是經由樸茨茅斯和約劃歸日本的地區(日本稱為南樺太)及其附屬的島嶼。
南洋廳(なんようちょう)是根據《凡爾賽條約》,日本在其委任統治的南洋群島上設置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為帛琉群島的科羅爾島。
沖繩縣(日語:沖縄県)是日本最南與最西的縣,毗鄰鹿兒島縣,古稱琉球,首府為那霸市,也是日本唯一亞熱帶氣溫的一個縣。
西沙,南沙,濟州島,對馬島(巨文島之誤植),鬱陵島。
依舊金山和約SFPT,以上領土皆仍為大日本帝國之領土(如下圖)。
台灣要向美國討回政治冤獄,大日本其他地區的人民也必須向美國討回政治冤獄
1952/4/28舊金山和約生效後,美國就必須恢復大日本帝國政府,統管台灣總督府,樺太廳政府(含千島群島),南洋廳政府,沖繩縣政府,及(西沙,南沙,濟州島,對馬島,鬱陵島)政府。
參考:
杜勒斯防線 ,SFPT,對馬島,翻一本書軍事聯盟,美國欠翻一本書的1.6兆美元, 翻一本書的帳戶,流亡中華民國欠翻一本書的300兆美元,俄國欠翻一本書373.3兆美元,大日本殘餘主權,大日本殘餘主權土地權狀,大日本分解流程,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日本天皇是假的,聯合國名存實亡,遠東軍事法庭憲章,波茨坦公告,台灣法理地位,美國同意分解成1:2:3,翻一本書公告。
把大日本的法理政治地位當成橫軸【X】....把美國對大日本殘餘主權領土範圍
做政治操作當成縱軸【Y】......交叉後是不是十字架 ? 大日本殘餘主權領土範
圍法理不變【X】...美國卻以主要佔領權國的身份會同 SFPT 簽約國及蔣介石
集團在做來回游移的政治操作【縱軸 Y】.....難怪我們大日本殘餘主權領土範圍
在全球定位系統【GPS】總是模模糊糊........為什麼 ? 美國如果沒在【縱軸Y】
做來回的政治波段操作....模糊大日本.....美國如何取得他要的利益 ?
從 1945 年後的美國總統都是對著聖經宣誓就任的.....我想請問美國總統.........
你們【美國的縱軸Y】宣誓就任的聖經的十字架.....可以停在正確的位置嗎 ?
已經 69 年...夠了...更何況法理滯台難民及後代子孫成為阻止貴國重返亞洲
的絆腳石.....不止為了利益.更為了歷任美國總統在聖經的宣誓下就任的法理
人權的十字架......為了 The principal occupying power .
我於 20140307 星期五發表的一篇關於美國總統就任時對著聖
經宣誓的文章.關於 Human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 of
Taiwan. 於 20140308 藉由上帝的見證....發生了馬來西亞航空
飛行意外........一天的時間.....上帝就回應我真誠的祈禱.....
只有上帝與聖經才是無所不能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mar/9/today-o6.htm
偽中華民國的邦交國不准偽中華民國
﹣﹣
土匪偷了你的房子,在你家當然要講,房子是土匪的,但外面的人都知道,房子是你的,不是土匪的,所以外面的人當然會講,房子不是土匪的。這樣你懂了嗎?如果你鄰居的房子被土匪偷了,你會講你鄰居的房子是土匪的嗎?將心比心就知道了!!!
同理;
偽中華民國偷了翻一本書的土地﹣台灣,在台灣當然要講,台灣是偽中華民國的,但外國人都知道,土地是翻一本書的,不是偽中華民國的,所以外國人當然會講,台灣不是偽中華民國。外國知道台灣被偽中華民國偷了,所以外國當然不會說台灣是偽中華民國的嘛!!!
翻一本書就是日本天皇。
日本天皇就是翻一本書。
裕仁,明仁不是日本天皇,因為它把二戰的責任撇的一乾二淨,代表他已經不是日本天皇。
靠!!!豈有此理,發動二戰不是裕仁的錯,那代表大日本就不是你裕仁的嘛!!!不是嗎?
這不剛好證明,大日本剩餘領土,或現在的日本,都不是裕仁的,當然也就不是明仁的了!!!
好比,你開一家公司,無故倒閉,然後清算。你說,公司倒閉和你無關。那你當然就無權再當公司的老闆,而清算後所剩的財產當然就與你無關,不是嗎?大日本剩餘領土與明仁無關就是這個道理了!!!
日本降伏文書所寫,正是裕仁退位的聲明,裕仁想賴都賴不掉!!!
再對應波茨坦宣言第六條:
這和起來讀,不就是裕仁自己說,他已經不是日本天皇了嗎?要不然呢?
翻一本書當上日本天皇是應運而生,連老天都沒辦法。
總之,翻一本書賺翻了!!!
參考:
杜勒斯防線 ,SFPT,對馬島,翻一本書軍事聯盟,美國欠翻一本書的1.6兆美元, 翻一本書的帳戶,流亡中華民國欠翻一本書的300兆美元,俄國欠翻一本書373.3兆美元,大日本殘餘主權,大日本殘餘主權土地權狀,大日本分解流程,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日本天皇是假的,聯合國名存實亡,遠東軍事法庭憲章,波茨坦公告,台灣法理地位,美國同意分解成1:2:3,翻一本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