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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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違法佔領台灣,受國際佔領法律的約制。

國際佔領法律就是中華民國的枷鎖。

中華民國必須履行國際佔領法律所課與的義務與責任,才能解開這枷鎖。

國際佔領法律規定,佔領只是短期狀態,沒有佔領地的主權,因此中華民國必須依國際佔領法正確行事,將有關主權之行政,司法,立法等權,移交給台灣合法的政府,即翻一本書的大日本帝國政府。

中華民國還有金門馬祖二塊地,因此中華民國回到金門去執政,等於中華民國還有命可活,算是翻一本書救了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的主權在中國,但中國被共產黨佔領,所以中華民國只能先在金門馬祖臥薪嘗膽吹海風看海浪看太陽看月亮看星星幾十年悟道後,再圖反攻復國之策。

所以,美國必須勒令中華民國速將相關主權的業務,移交翻一本書的大日本帝國政府。

從這張圖表應該可以稍微說明臺灣還被中國流亡難民組成的統治當局佔領中。

菩提本無樹(台灣人本無事),明鏡亦非台(佔領亦非台灣人的事),本來無一物(中華民國本來就沒有台灣主權),何處染塵埃(台灣人莫名其妙被中華民國帶賽)。

1945/10/25 中華民國佔領台灣,國際佔領法律即啟動,中華民國就必須依國際佔領法律正確行事。

國際佔領法律要求佔領者必須遵守一定的規則,例如佔領只是短期,佔領沒有主權,佔領最後必須撤軍,否則國際就會抵制佔領者。

台灣人是被佔領方,本來是不用去理國際佔領法的。但台灣人卻莫名其妙被騙去當中華民國的佔領方,搞到台灣人也必須跟中華民國一起被國際抵制。講白了,就是被中華民國帶賽。

台灣人跑去當佔領方是自願也罷、被迫也罷,白痴也罷,無知也罷,總之就是不對。

所以台灣人莫名其妙就背上了國際佔領法律課與中華民國的枷鎖,到國際間四處碰壁,卻求助無門,70年如一日,痛苦不堪。

如今解決之道就是依翻一本書大澈大悟達摩祖師的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染塵埃的真理,解開中華民國佔領的枷鎖,恢復台灣之國際地位。

亦即,中華民國必須依國際佔領法正確行事 ,然後將主權和平轉移給翻一本書之大日本帝國政府。

如此一來,中華民國即可解除國際佔領法的約束,其總統馬英九也就不用像阿扁一樣被抓去關了。

阿扁被關,至今真相未明,但究其細理,就是未履行國際佔領法的義務,未善盡職守,瀆職怠職造成的。阿扁是中華民國的代表人,沒依國際佔領法正確行事,違反國際佔領法,當然會被抓去關。

阿九也是一樣,如果沒依國際佔領法正確行事,沒將主權交還給翻一本書的大日本帝國政府,就會被抓去關。

所以,翻一本書是在救阿九,也是在救中華民國。

翻一本書救了中華民國一命,中華民國當然必須感謝翻一本書囉。

做人要懂得感恩呀!!!

 

 

 

 

 

 

沒有國際打壓台灣這件事,也沒有中國打壓台灣這件事,只有『中華民國』打壓台灣。


中華民國佔領台灣,就必須依國際佔領法正確行事。


國際佔領法規定最重要一件事,佔領沒有佔領地的主權,佔領者違反國際公認的規定,就會受國際的制裁。

國際制裁的對象是『中華民國』,台灣人跑去中華民國,就變成國際打壓『中華民國』下的替死鬼。

國際說中華民國沒有台灣主權,一堆民進黨的白痴台灣人卻說中華民國是台灣,這不等於拿自己的臉被國際打嗎??

台灣人呀!!!別再那麼傻了好嗎?

快醒醒吧!!!

台灣不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也不是台灣。

http://en.wikipedia.org/wiki/Military_occupation
Military occupation is effective provisional control of a certain ruling power over a territory which is not under the formal sovereignty of that entity, without the volition of the actual sovereign.
軍事佔領為一領土受一特定勢力之有效臨時控制,其沒有該領土的正式主權,無法決定實際的主權。


Military occupation is distinguished from annexation by its intended temporary nature (i.e. no claim for permanent sovereignty), by its military nature, and by citizenship rights of the controlling power not being conferred upon the subjugated population.
軍事佔領與合併(annexation)不同,在於其本質是短暫的,(亦即無法主張永久主權),且藉由控制者之公民權利並無法受予被征服的人民。


A country that establishes a military government and violates internationally agreed upon norms runs the risk of censure, criticism, or condemnation.
成立軍事佔領的國家違反國際一致認同的標準將遭受國際的責備,批評或定罪。

更正一下,

菩提本無樹,是六祖慧能講的。

http://elax.pixnet.net/blog/post/12052388-%E6%95%85%E4%BA%8B%E2%95%...

釋迦說,『天上天下,唯我獨尊』。

http://www.chungtai.org.tw/questions/161.htm

根據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美國命令蔣介石來佔領台灣。

蔣介石違法佔領台灣,美國必須負責。

70年來,美國瀆職,未勒令蔣介石之中華民國履行『國際佔領法』之義務,即未將台灣主權還給台灣人民組成的政府,美國必須負最大之責任。

歐巴馬總統必須勒令中華民國履行『國際佔領法』之義務,否則歐巴馬必須抓去關。

國際佔領法是國際法,依美國憲法,美國總統當然要遵守。

換言之,如果馬英九任內沒有將台灣主權交還翻一本書之大日本帝國政府,馬英九跟歐巴馬這一對馬,通通要抓去關。

這對馬是要被抓去關,還是乖乖的把台灣交還翻一本書之大日帝國政府,就看這一對馬了!!!

翻一本書真是大慈大悲觀世音來的,救了馬英九也救了歐巴馬。

現在只有翻一本書可以救馬英九跟歐巴馬了!!!

馬英九還不快把台灣交還給翻一本書之大日本帝國政府?難道你想害歐巴馬被關嗎?歐巴馬被關之前當然是先把馬英九抓去關。

翻一本書是在救你馬英九跟歐巴馬,你馬英九跟歐巴馬還看不出來嗎?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80%E8%88%AC%E5%91%BD%E4%BB%A4%E...

According to SFPT, Japan (4 islands) is independent, Japan Empire residual territories not independent, to the territories renounced by Japan are of Japan Empire.  

根據1952/4/28 舊金山和約,只處理日本四島的主權問題(日本獨立),還沒處理大日本剩餘領土(日本放棄之領土)的主權問題,所以日本放棄的領土(包含台灣)仍為大日本帝國之領土無誤。

All immovable public properties in Formosa is of Japan Empire, not ROC.
所有的公有不動財產都是大日本帝國的,不是中華民國的。

The occupant does not acquire ownership of immovable public property in the occupied territory, since it is only a temporary administrator.
佔領者只是一個短期監管者,因此不能獲得佔領地之公共不動產的所有權。

According to General Order No.1, Formosa was occpuied by 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 ROC(established by Chiang Kai-shek) is the occupant on Formosa.

根據1945/9/2 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中華民國是佔領地台灣的佔領者。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80%E8%88%AC%E5%91%BD%E4%BB%A4%E...

http://en.wikisource.org/wiki/General_Order_No._1

https://www.icrc.org/eng/resources/documents/misc/634kfc.htm

中華民國是佔領方,不是被佔領方。

佔領方就必須受到國際佔領法的約束,不管怎麼佔領,就是永遠無法獲得佔領地的主權。

台灣人莫名其妙被搞入佔領方,這是不對的。

台灣人必須脫離佔領方,才有立場決定台灣的主權。

另外,

1971/10/25 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蔣介石被判定竊取中國聯合國之席次,因而被逐出聯合國。

竊取他國的聯合國席次是何等的重罪,蔣介石卻沒有受到任何的懲罰,仍然在台灣快樂逍遙一輩子。

這中間是有問題的。

問題在於,蔣介石成立的中國民國。

蔣介石成立的中華民國基本上是在台灣成立的,也就是美國一手幫蔣介石成立的。

中華民國是軍事政府,且是美國一手主導的軍事政府,等於是美國軍事政府的一個分部。

換言之,蔣介石竊佔中國聯合國席次的藏鏡人就是美國。

美國才是竊佔中國聯合國席次的主謀,蔣介石只不過是一顆棋子。

1971/10/25 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的另一層義意是,美國竊佔中國聯合國席次22年(1949﹣1971)。

美國必須賠償竊佔中國聯合國席次22年的名譽及權利損失。

另一方面,美國支持蔣介石集團違法佔領台灣,竊佔70年,也必須賠。

根據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中華民國實際上就是代表美國軍事政府。

軍事佔領不移轉主權,美國必須負違反國際佔領法的責任。

換言之,美國總統歴任總統都已經違反國際法,歐巴馬必須立刻收回中華民國的政權,將台灣的政權交還翻一本書的大日本帝國政府。翻一本書一直在想辦法救美國歐巴馬,歐巴馬應該要感謝翻一本書。

大日本帝國政府名單在此,請美國速與大日本帝國政府相關人員聯絡政權移轉事宜,不得有誤。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170288?commentId...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170288?commentId...

具體的作法,例如將大日本帝國之總督府等公共不動產全數交還給大日本帝國政府相關人員管理。

美國佔領當局必須速與大日本帝國之『占領當局聯絡廳』聯絡。

占領當局聯絡廳成員:

余之聲,林嘉郁,張善識,陳景民,潘玠源,魏全漢。

以上為翻一本書劃符仔承認的占領當局聯絡廳成員。

自1952/4/28 SFPT生效以來,歴任的美國總統一直在出賣美國的信譽,美國人民卻毫不知覺!!

1952/4/28 SFPT生效,美國總統轄下的美國軍事政府,就應該遵守國際佔領法課與美國的義務,恢復美國佔領之大日本帝國剩餘領土之主權。但美國卻利用各種手段,利用蔣介石之中華民國愚弄大日本帝國之台灣人民,模糊台灣的國際地位,拖延大日本帝國剩餘領土主權恢復的時程,70年來一直擱置。

歴任美國總統顯然已經違反國際佔領法律,實際則違反美國憲法,也嚴重損及美國的國際信譽,造成美國巨大的損失。

美國人民必須告訴美國總統歐巴馬,誠實履行國際佔領法的義務,立刻恢復大日本帝國剩餘主權,將中華民國竊佔之政權還給翻一本書劃符仔成立的大日本帝國政府。

翻一本書登高而呼,是在救美國,讓美國免與信用破產,政府倒台。美國人民必須感謝翻一本書才對。

全世界腦袋清楚的人都不會喜歡放羊的孩子!!!

美國歴任總統違反國際佔領法,不知不覺已經成為放羊的孩子,美國還不知道嗎?

當全世界都不再相信美國,你美國還能搞屁呀!!!

為何美國佔領當局必須主動與大日本帝國之『占領當局聯絡廳』聯絡?

因為,美國麥克阿瑟命令下的蔣介石之中華民國佔領當局已經違法70年,被抓包。所以,當然美國佔領當局要主動跟被佔領方之翻一本書大日本帝國政府聯絡。

佔領當局違法,被抓到,當然要主動向被佔領方成立的翻一本書大日本帝國政府『投案』。

翻一本書大日本帝國政府占領當局聯絡廳成員:

余之聲,林嘉郁,張善識,陳景民,潘玠源,魏全漢。

根據佔領法律,佔領方不能擁有台灣的政權,必須歸還大日本帝國之公共不動產給翻一本書大日本帝國政府。

尤其是總督府必須無條件立刻交還翻一本書大日本帝國政府。

    The occupant does not acquire sovereignty over the territory.(佔領者無法獲得佔領地的主權)


The occupant does not acquire ownership of immovable public property in the occupied territory, since it is only a temporary administrator.
佔領者只是一個短期監管者,因此不能獲得佔領地之公共不動產的所有權。

如果美國之台灣佔領當局未歸還公共不動產所有權給翻一本書之大日本帝國政府,就是美國歐巴馬違反國際佔領法律,亦即違反美國憲法。歐巴馬違反美國憲法,歐巴馬就是放羊的孩子。

作法上,第一必須歸還的標的當然就是大日本帝國總督府。美國必須先將中華民國趕出總督府,讓翻一本書之大日本帝國政府可以自由在總督府裡開香檳放煙火慶祝。

當然,美國必須派兵進駐總督府,進行維安工作。

根據1945/9/2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美國命令蔣介石佔領台灣。

蔣介石違反國際佔領法律,必須受國際制裁;同理,命令蔣介石的美國當然也必須受國際制裁。

亦即,中華民國跟美國都違法佔領大日本台灣。

翻一本書為了解救美國及中華民國,幫美國及中華民國解除『國際佔領法』之約束,所以只好跳出來叫美國及中華民國速將台灣交還翻一本書的大日本帝國政府。

翻一本書救美國及中華民國脫離『國際佔領法』的枷鎖,美國及中華民國當然要感謝翻一本書。

如果不是翻一本書見義勇為,美國及中華民國將永遠無法擺脫70年來『國際佔領法』的枷鎖,痛苦不堪,永遠受國際的批評與責備,良心也永遠不安。

所以,美國及中華民國當然必須速速將台灣之政權交還給翻一本書之大日本帝國政府。

翻一本書救苦救難,救了美國也救了中華民國,將永世留傳,萬古留芳。


總之,美國及中華民國必須將台灣之政權交給翻一本書之大日本帝國政府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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