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耕制度亟待配套管理
(休耕亟待橫向支援)
鄭紹春
筆者去年底即以就事論事的立場,點出休耕政策衍生的諸多後遺症,然而此種一當發現問題立即反應的個性,不但引來台東縣政府、農糧署東區分署等機關一連串的進行了解之會勘,甚至引來監察院的關切。使我這個原本愛管閒事的公親,一夕之間變成事主。致令蒞臨東台未滿半載的個人,必須更為加強熟悉在地的環境特色,以應近日以來各界排山倒海蜂擁而上的關注聲浪。
前於「休耕沒配套後遺症不小」一文中,雖已釐清多數水患產生的原因,乃係源於昔日吾人曾經日夜呵護的第二階海岸階地水田,由於已經荒廢過久,以致喪失原本該有的暫時吸納暴雨的緩衝機能,導致與災害源頭水田毗連的第三階海岸階地的宜灣部落,經常處於土石流的夢魘中。
鄭重籲請執政當局必須認清真相,面對多年來執行休耕制度所逐漸浮現的環境安全問題,在在皆起因於舊政府主政時期所訂下的休耕政策所衍生者,無奈今天政黨輪替已近八載,當今執政的民主進步黨依然不思改進,竟將先前中國國民黨時代錯誤的政策予以蕭規曹隨。中央政府甚至不知從政策面檢討,反而透過其監察院質問底層的縣府公所是否有行政疏失?在此呼籲中央恐怕不宜再繼續因循苟且下去,而須立刻全面思考展現主政單位與協力單位橫向聯繫的機制,庶幾破立之道乃轉念之間也!
所謂休耕的配套措施,乃指接受休耕補助之水田一旦成為災變的源頭時,除了持續進行休耕作為,如暫時停止水稻栽植改以指定綠肥作物替代等措施,仍由農委會農糧署主政外,相關可對休耕環境做適當改善的協力單位,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處所督導的十五處水利會、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等單位,都應直接出面配合執行災後復建工程,或者更為主動地挹注資金予災變地區鄉鎮公所配合處理,推動高效率應變復建的積極作為,以展現出公權力的高度意志,方符國土保安的宗旨。
張貼者: Achun 於 下午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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