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標籤: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326000357-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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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國家有什麼好救的,全世界只有頹仔面才會去救偽國家!!!
真國家才有救,也才值得救,但台灣人在中國亂民洗腦69年後,都搞不清真國家是什麼了!!!
翻一本書講的大日本帝國剩餘領土就是真國家,還不來救,還有空去救偽國家,真是頹仔面的一群。
台灣當局,跟中國難民是二回事
美國必須脫勾處理。
中國內戰已經結束,美國必須先將中國難民趕回中國。
中國難民這一部份處理完成。
接著,
中華民國則必須將台灣當局的政權交還美國。
同時,美國必須重建大日本台灣總督府還給翻一本書。
美國跟中華民國之間的事,美國必須出面將中華民國趕回金門馬祖平潭,再去跟中華民國處理。
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美國必須負責重建台灣總督府交還翻一本書。
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不法所得,全部都得交還翻一本書。
台灣的問題,盤根錯節,牽一髮而動全身。
處理台灣問題,絕不能感情用事,用感情來處理台灣問題,只會讓問題變的更複雜。
台灣人喜歡搏感情,中國難民稍微拿一些好處給台灣人,台灣人就被收買走了。
看選舉就知道了,中國難民拿些錢出來,一堆人就衝出去選舉,完全不顧所謂的法理。
台灣69年的悲劇其實也是這樣造成的。
理智才是解決事情的良方。
先法理,再感情。
沒法理作基礎,感情都是空的。
1949年來台灣的中國難民該回去中國,就要叫他們回去中國,不能因為感情用事,而留住他們。
留住他們反而是在害他們,同時也害到自己。
想和中國難民搏感情,也得等到他們回去中國,取得合法性之後,再來搏感情。
而不是在不合法的情況下在搏感情。
不合法的前題下,搏感情叫虛情!!!
合法的前題下,搏感情才叫真情!!!
換言之,中國難民必須先把不法所得全交還給翻一本書,滾回中國,才叫合法,才有資格和台灣人搏感情。在此之前,台灣人必須跟中國難民(其實已經是亂民)保持距離,尤其是那一支狗。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7%90%E5%8F%B0%E7%BE%8E%E8%BB%8D
駐台美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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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及美國對華政策的轉變,導致了美軍逐漸減少駐台人數,1974年越戰後期,美國逐步撤離越南的部隊時,駐台美軍只剩3千多人,1978年12月16日美國與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翌年4月美軍協防司令部和顧問團撤銷,最後一名美軍在5月3日離台,美軍結束了在台灣的正式活動。
駐台美軍離開台灣是美國背叛舊金山和約對台灣的承諾!!!
違反舊金山和約!!!!
舊金山和約並沒有將台灣交給中華民國,美國身為主要佔領權國,當然必須依SFPT之約定,保護台灣,協助台灣人重建合法政府才對,而不是把台灣交給一個外來政權﹣中華民國流亡土匪來管。
總之,美國把中國亂民載來台灣,就應該把中國亂民載回中國。然後,依SFPT重建台灣合法政府。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必須還原其流亡政府的面目,像西藏流亡政府一樣。
且,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在台灣作惡多端,台灣已沒有接納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理由。
美國喜歡中華民國流亡政府,請美國把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接回去白宮的廁所,你美國想跟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怎麼相好,那是你美國的事。
重點是,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不法之財都必須交還給翻一本書。
美軍撤退台灣的時間,應該是在中國難民回去中國及流亡土匪趕走之後。
亦即,流亡土匪在台灣,美軍就應該想辦法把流亡土匪趕走,而不是拍拍屁股走人!!!!
基於美國對舊金山和約的承諾,美軍有責任趕走流亡土匪,重建台灣合法政府。
應該去白宮網站發起,要求美國將台灣合法政府還給台灣人的請願連署!!!
美國說中華民國不是台灣合法政府,那就應該將台灣合法政府還給台灣人!!!!
http://www.hkhrm.org.hk/database/15d6.html
難 民 公 約
第 三 十 二 條
驅 逐 出 境
( 一 ) 締 約 各 國 除 因 國 家 安 全 或 公 共 秩 序 理 由 外 , 不 得 將 合 法 在 其 領 土 內 的 難 民 驅 逐 出 境 。
( 二 ) 驅 逐 難 民 出 境 只 能 以 按 照 合 法 程 序 作 出 的 判 決 為 根 據 。 除 因 國 家 安 全 的 重 大 理 由 要 求 另 作 考 慮 外 , 應 准 許 難 民 提 出 有 利 於 其 自 己 的 証 據 , 向 主 管 當 局 或 向 由 主 管 當 局 特 別 指 定 的 人 員 申 訴 或 者 為 此 目 的 委 托 代 表 向 上 述 當 局 或 人 員 申 訴 。
( 三 ) 締 約 各 國 應 給 予 上 述 難 民 一 個 合 理 的 期 間 , 以 便 取 得 合 法 進 入 另 一 國 家 的 許 可 。 締 約 各 國 保 留 在 這 期 間 內 適 用 它 們 所 認 為 必 要 的 內 部 措 施 的 權 利 。
第 三 十 三 條
禁 止 驅 逐 出 境 或 送 回 ( “ 推 回 ” )
( 一 ) 任 何 締 約 國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將 難 民 驅 逐 或 送 回 ( “ 推 回 ” ) 至 其 生 命 或 自 由 因 為 他 的 種 族 、 宗 教 、 國 籍 、 參 加 某 一 社 會 團 體 或 具 有 某 種 政 治 見 解 而 受 威 脅 的 領 土 邊 界 。
( 二 ) 但 如 有 正 當 理 由 認 為 難 民 足 以 危 害 所 在 國 的 安 全 , 或 者 難 民 已 被 確 定 判 決 認 為 犯 過 特 別 嚴 重 罪 行 從 而 構 成 對 該 國 社 會 的 危 險 , 則 該 難 民 不 得 要 求 本 條 規 定 的 利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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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難民在台灣已經嚴重危 害 所 在 國 的 安 全 ,美國必須將中國難民趕回中國;
中國內戰已經結束,已無“受 威 脅 的 領 土 邊 界”,故將中國難民趕回中國,合情合理合法。
故,依國際難民公約,中國難民必須回去中國。又中國難民是美國載來的,美國當然有責任將中國難民全數載回中國。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32800299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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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屎的美國,還不快來清理狗屎!!!
1949年,美國用軍艦將中國難民載來台灣避難,中國內戰早已結束,中國難民回去中國已無任何危險,中國難民留在台灣通通不合法,都變成中國亂民。
依難民公約,美國必須立刻將中國難民全部趕回中國。
如今中國亂民在台灣四處作亂,亂拉狗屎,美國必須將狗帶走,並清理狗屎!!!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328000018-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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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問題跟克里米亞很像
1946/1/12,中華民國私自將台灣人變更國籍,英美二國不承認,基本上就等於今天的聯合國不接受克里米亞公投。
克里米亞是烏克蘭的領土
那台灣是誰的領土?
當然是大日本帝國的領土!!!
維持烏克蘭的領土完整,聯合國出面。
但維持大日本帝國的領土完整,則應由美國出面。
總之,美國必須將中國亂民趕回中國,重建大日本帝國政府還大日本帝國,大日本帝國政府則包含台灣合法政府。
舊金山和約中,日本跟朝鮮已從大日本帝國脫離。亦即,原大日本帝國領土減去日本四島與朝鮮,就是大日本帝國的仍擁有的領土。
如下圖所示:
美國有責任向中國亂民及台灣人說清楚講明白:
依舊金山和約,大日本帝國仍擁有的領土主權完整!!!
如上圖所示。
同時勒令中國亂民滾回去中國,並將台灣合法政府交還翻一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