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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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758號,蔣李扁馬蔡unlawful,蔣李扁馬蔡怎麼搞都是unlawful,陷台灣於不義。
根據2758號,聯合國從未決議台灣民政府unlawful,故台灣民政府為lawful。
根據2758號,蔡必須把政權和平轉移給lawful的台灣民政府。
根據2758號,lawful的TCG有權管unlawful的蔡,TCG有權要求蔡政權和平轉移給台灣民政府。
根據2758號,中華民國已不存在,中華民國政府『非法』,中華民國身分證及護照為『非法』。
根據2758號,並無任何聯合國決議說台灣民政府『非法』,台灣民政府身分證及護照『合法』。
根據世界人權宣言,人人有權自由旅行,台灣民政府有權發行台灣護照,供持有台灣政府身分證的人申請自由旅行。
根據2758號,持中華民國『非法』的護照旅行為『非法』,世界各國海關有權禁止。
根據2758號,中華民國政府『非法』,私設海關『非法』,違反世界人權宣言。
根據2758號及世界人權宣言,台灣民政府有權接管海關,蔡必須立刻將海關交給台灣民政府控管,凡持中華民國『非法』護照出境者,有權以禁止。
根據2758號,持中華民國『非法』護照到世界各國,視為破壞國際秩序,世界各國必須禁止,台灣必須遵守國際秩序,當然也必須禁止。
根據2758號,中華民國政府『非法』,無權發行護照。
總之,TCG不要混了,快叫蔡把海關交出來,趕快發行台灣護照,供台灣人出國使用。
台灣護照規費每本1300元,翻一本書每一本抽10%就好。
為何翻一本書可抽10%,因為翻一本書發現上述法理:『台灣民政府有權發行護照,且有權接管海關』。
台灣人必須拿合法的護照出國,拿『非法』護照出國等於在破壞國際秩序。
根據美國法院判決,台灣無政府,無國籍。
代表沒有一個國家主權及於台灣,台灣才會無政府無國籍。
如有國家主權及於台灣,台灣豈會無政府無國籍。
既然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主權及於台灣,根據世界人權宣言,台灣人當然有權成立政府,主張擁有台灣,並擁有國籍。
根據2758號,蔣『非法』,蔣之中華民國『非法』,即中華民國不存在,中華民國政府『非法』。
根據2758號,並未說台灣民政府『非法』,故台灣民政府『合法』,台灣民政府有權主張擁有台灣,並使台灣人擁有國籍,成為一主權獨立的國家,合法管理台灣。
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非法』國民,台灣屬於台灣『合法』公民。
中華民國『非法』管轄之中華民國『非法』國民,無權擁有台灣。
台灣民政府管轄之台灣公民,有權擁有台灣,管理台灣。
TCG負責人完全搞不清楚狀況,必須下台一鞠躬。
台灣民政府就是台灣政府,請蔡立刻和平轉移政權給台灣政府,切勿知法犯法。
根據2758號,中國難民明知必須回中國,卻故意不回中國,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根據2758號,蔣明知必須政權和平轉移給台灣政府,卻故意不和平轉移政權,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根據2758號,李代表蔣,李明知必須政權和平轉移給台灣政府,卻故意不和平轉移政權,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根據2758號,扁代表蔣,扁明知必須政權和平轉移給台灣政府,卻故意不和平轉移政權,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根據2758號,馬代表蔣,馬明知必須政權和平轉移給台灣政府,卻故意不和平轉移政權,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根據2758號,蔡代表蔣,蔡明知必須政權和平轉移給台灣政府,卻故意不和平轉移政權,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根據2758號,中國難民必須回去中國,中國難民沒回去中國視同侵略台灣,為國際法之『戰犯』。
根據2758號,台灣民政府有權逮捕所有『戰犯』,以保護台灣人之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2758號,蔡是戰犯負責人,蔡必須向台灣民政府投降,將所有戰犯交給台灣民政府依法處理。
根據2758號,蔡不是台灣總統,無權管台灣。
根據1945/9/2 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蔣介石佔領台灣。
根據1971/10/25 2758號,聯合國不承認蔣介石,蔣介石當然無權佔領台灣,所以蔣介石當然要率領所有中國難民回去中國。
蔣介石沒率領中國難民回去中國,就是抗令,變成聯合國的戰犯。
根據2758號,台灣民政府當然有權逮捕中國難民戰犯,就地正法。
根據2758號,台灣民政府當然要為民除害,中國難民戰犯就是台灣的害類,台灣民政府當然有責任為民除去中國難民戰犯之害。
G7已承認台灣民政府,台灣民政府不要再混了,趕快為民除害。
現今負責人根本搞不清楚狀況,還在幫中國難民講話,自失立場,必須下台一鞠躬。
中國難民戰犯是台灣之害,你還在幫中國難民講話,聲明中還在叫他榮民伯伯,你有沒有搞錯阿!!
洪素珠趕走中國難民,完全符合2758號之精神,聯合國應公開表揚他的義舉。
蔡代表蔣,蔡是中國難民戰犯負責人,蔡必須把所有中國難民戰犯交給台灣民政府處置,蔡無權管台灣,蔡只有權將中國難民戰犯交給台灣民政府而已!!!
蔡撈過界,管到台灣,就是侵略台灣,必須負國際法之責任。
根據2758號,台灣已結束軍事佔領,蔣介石必須和平轉移政權給台灣政府,蔣介石必須率領中國難民回去中國,但佔領軍之蔣介石抗令沒率領中國難民回去中國,竊佔台灣政權至今未回中國。
根據2758號,沒回去中國之中國難民都是抗令,都是聯合國的『戰犯』。
根據2758號,台灣民政府有權逮捕中國難民『戰犯』,就地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