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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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727132
花蓮『戰犯』抗議「洪素珠」高唱國歌表達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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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758號,這些不打自招的中國難民戰犯等於向聯合國及台灣民政府認罪,台灣民政府必須要求蔡將這些『戰犯』立刻送到台灣民政府,依法處置。
怎麼處置???當然就是充公其不法所得,60%作公費,30分給有功人員,10%當作翻一本書獎金囉。
TCG快叫蔡交出這些『戰犯』,別混了。
根據2758號,蔡如不交出這些『戰犯』,包庇『戰犯』,蔡與『戰犯』同罪,TCG可以直接去抓『蔡』。
根據2758號,蔡如不交出這些『戰犯』,包庇『戰犯』,蔡與『戰犯』同罪,TCG可以直接去抓『蔡』。
根據2758號,聯合國必須在台灣設立國際軍事法庭,專門審判這些『戰犯』,聯合國沒設軍事法庭,TCG當然有權設立軍事法庭,幫聯合國就地審判這些『戰犯』。
『戰犯』向『洪素珠』抗議根本是找錯對象,『戰犯』如想申訴,請找聯合國去抗議。
聯合國當然會說:『聯合國2758號早在1971/10/25就已經叫中國難民回去中國了,中國難民不回中國,那是敬酒不吃吃罰酒,被TCG當作戰犯抓起來審判,怪不得別人呀,那是自做自受呀!!!』
2758號都說蔣介石『非法』了,你們中國難民還跟著『非法』的蔣介石在一起亂搞,這不是自我作賤是什麼?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612004304-260404
洪素珠慘遭PeoPo公民新聞停權 不當文章全數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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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758號,蔣介石為『非法』,蔣介石不代表台灣,跟蔣介石來的中國難民留在台灣當然為『非法』,洪素珠趕走中國難民完全合法,PeoPo公民新聞停權完全不合法,蔡必須依法究辦,懲處相關失職人員,凡是洪素珠趕走中國難民之負面報導者,蔡一律必須依法究辦,否則等同包庇『非法』,與之同罪。
有人要幫中國難民討公道?
中國難民的公道就是:根據2758號,蔣介石被判為『unlawful』,中國難民明知蔣介石為unlawful,在1971/10/25早該回去中國當個lawful的中國人,沒回去中國就是『unlawful』,全該抓起來關。
凡包庇『unlawful』者,與『unlawful』同罪。
根據2758號,TCG有權將unlawful的中國難民,全部抓起來,充公其不法所得,然後60﹪當公費,30﹪分給有功人員,10﹪翻一本書獎金。
翻一本書幫TCG一直賺錢,TCG當然要感謝翻一本書囉!!!
TCG快去賺錢呀!!別混了!!!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4848
那些支持留住中國難民(戰犯)的人,等於包庇戰犯,與戰犯同罪。
根據2758號,TCG有權充公戰犯(含包庇戰犯者)的不法所得。
根據1945/9/2 一般命令第一號,台灣不是中華民國領土,蔣介石無權變更台灣人之國籍。
1946/1/12蔣介石『違法』變更為中華民國國籍,自始無效。
根據1952/4/28 SFPT,日本放棄台灣,台灣人失去日本國籍。
根據日華和約,台灣人視為中華民國國籍,自始無效。
根據2758號,中華民國已不存在,中華民國國籍失效。
根據2758號,中國難民依法可取得中國國籍,必須回去中國;沒回去中國即成為侵略台灣的戰犯。
根據世界人權宣言,台灣人依法可取得台灣『國籍』。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606/201606131762054.html#.V16...
根據2758號,洪素珠是在解救中國難民阿!!
一堆人狗咬呂洞濱,不知好人心。
洪素珠是台灣人的驕傲,也是中國難民的救星阿!!
中國難民要感謝洪素珠阿!
如果洪素珠是中國難民的後代,那他就是『大義滅親』,是中國難民後代的好榜樣,所有中國難民後代都該學學洪素珠。
被罵的中國難民心裡一定想著,其實全世界只有洪素珠懂他的心,被洪素珠罵是應該的,罵的好,早該有人出來罵他們了!!!
這叫愛之深責之切阿!
根據2758號,蔣介石不代表台灣也不代表中華民國,蔡代表蔣介石,故可知蔡不代表台灣,蔡也不代表中華民國。
換言之,蔡不是台灣總統,也不是中華民國總統。
根據2758號,沒回中國的中國難民都是聯合國的戰犯,必須交給台灣民政府。
根據2758號,馬是中國難民的代表人,馬是戰犯的代表人,蔡必須須馬戰犯交給台灣民政府處置。
根據2758號,蔡也是中國難民的代表人,蔡也是戰犯的代表人,蔡必須向台灣民政府自首。
換言之,蔡必須清查台灣島內所有聯合國戰犯(即中國難民),並全數給台灣民政府處置,才能免除其戰犯代表人之『戰爭罪』。
根據2758號,聯合國國際軍事法庭必須將所有違反2758號之戰犯逮捕歸案,聯合國沒逮捕戰犯,是聯合國的錯,因此出於正義,TCG有權必須成立『軍事法庭』就地處置違反2758號之戰犯。
如何處置?請參照前述的翻一本書講古。
根據2758號,蔣介石被判為unlawful,蔡代表蔣介石,蔡當然是unlawful。
WHA還讓unlawful的蔡派代表去參加,WHO根本在亂搞。
WHO違反聯合國2758號,必須關門大吉。
WHO必須邀TCG去參加WHA才對;WHO長期以來跟著unlawful的chinese taipei在亂搞,造成台灣人權嚴重損失,WHO必須賠償所有損失給翻一本書。
翻一本書要求世界各國嚴守2758號,禁止與unlawful的chinese taipei有任何接觸。
凡是與unlawful的chinese taipei有接觸的國家都違反2758號,通通在亂搞,都必須退出聯合國。
洪素珠事件,TCG根本是亂了分寸,進退失據。
1.洪素珠是TCG的成員,洪素珠的言行如符合TCG立場,應予以支持,並加以表揚。
2.洪素珠趕走中國難民一事發生時,TCG正在宣傳TCG立場及主張,洪素珠是在『執行公務』。洪素珠發現中國難民惡言相向,此乃『妨礙公務』,出面制止,理所當然。
3.洪素珠最後叫中國難民滾回中國,完全符合聯合國2758號之規定。聯合國2758號之精神即叫中國難民自動回去中國,中國難民沒回中國就是unlawful,任何人當然有權叫他滾回中國。
4.根據2758號,中國難民為unlawful,違反居留台灣,視同『戰犯』,TCG基於保障台灣安全之義務,不但有權叫中國難民『戰犯』滾回中國,還有權逮捕中國難民『戰犯』。TCG叫中國難民戰犯滾回中國是『法外開恩』,TCG逮捕中國難民戰犯則是『依法行事』。中國難民得了便宜還賣乖,不知廉恥至極。
5.G7已承認TCG為台灣政府,TCG應速制定各種符合台灣人期待的法律,並予以公告實施。各種法律事件,應以TCG制定的法律來解釋,不應再拿中國難民詐騙集團之偽法律來作為法律事件解釋之基礎。
TCG現今負責人根本搞不清楚狀況,在聲明中完全自失政府立場,必須下台一鞠躬。
洪素珠表現優異,堅定聯合國2758之立場,聯合國應予以表揚,TCG當然也應予以全力支持,並加以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