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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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討論的回覆

你美國欠台灣27兆,我看你也還不起了

這樣好了,插一支國國旗算你一億,你美國先去把ROC流亡政府機關的流亡旗拿掉,全部插美國旗,插30萬支,再給你美國抵1兆美元好了!!

這麼輕鬆好賺的事,你美國還不趕快去做!!!

剩下的26兆美元,我再慢慢幫你美國辦法好了!!

新日本是1946/11/12日成立的

1947/2/28在台灣發生228大屠殺。

此時的新日本政府權限只及於本州,九州,四國,北海道,不及於台灣。因此,新日本根本無法幫台灣什麼,只能眼睜睜的看“曾經”是自己的大日本帝國同胞台灣人被大屠殺。

如果,麥克阿瑟沒有變更日本憲法,沒把新日本從大日本領土分離,當時大日本應該有能力阻止228這個悲劇發生才對。

換言之,台灣發生228大屠殺,是麥克阿瑟間接造成的。想來,不禁讓人.....

因此,228大屠殺,美國也是要賠台灣。

換作是美國,你美國如果戰敗,然後投降,敵人再跟你來個大屠殺,你美國要嗎?

如果不要,那就乖乖的賠。

你美國一定會問,要賠多少?

不多,一個人算你1000萬美元就好

然後228總共被殺了12萬6千人,

所以,你美國必須賠1.26兆美元給台灣。

再加上前面的26.2兆,還欠台灣27.46兆美元。

這已含剛講的插你美國國旗30萬支在台灣各地可抵扣的1兆美元。

你美國會說,這不是坑人嗎?

錯,坑人的是你美國,你美國造成台灣228大屠殺才是坑人,翻一本書不動你一根毛,只要你賠錢,算是很給你情面了。你美國該感謝翻一本書不動你一根毛的大恩大德才對。

1949年 美國CIA 的解密文件: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代表中華民國只

剩“金門馬祖”!!!!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9/today-p2.htm

1946年11月6日 麥克阿瑟主導之日本和平憲法開始實施,新日本(今日的日本)成立。

1951年5月麥克阿瑟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說:“在法律上,台灣仍是日本帝國(不同新日本)的一部份”。http://ir.lawnet.fordham.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950&context=ilj ,16頁第3段.legalistically Formosa is still a part of the Empire of Japan. (原始來源:N.Y. Times, May 5,1951)
注意,新日本(四國,本州,九州,北海道)的憲法是和平憲法,大日本(台灣及北方四島)的憲法是明治憲法。
1946/11/6成立的新日本是因二戰戰敗從大日本分離出去,大日本剩台灣及北方四島(麥克阿瑟的言外之意)。新日本有政府,但大日本到今天都沒政府,台灣民政府要努力的目標就是回復大日本政府。
簡言之,大日本帝國就是台灣人的國家,中華民國不是台灣人的國家。

中國民國是中國難民的國家。

台灣是大日本的土地。

既然麥克阿瑟說台灣仍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那台灣人只要回復大日本帝國(不是日本)就有國家了,美國沒立場反對。

大日本帝國1945年戰敗,日本天皇仍在,至今仍無政府,台灣人必須成立政府(即台灣民政府),把日本天皇接回台灣,然後加入台灣民政府,就可成為一個國家,享有國家尊嚴。

以前國際本來就承認大日本帝國本的存在,所以也沒有國際承認的問題,大日本帝國回復後,只要去跟世界各國回復邦交即可。

搞目前的流亡政府體制,搞台獨,或搞統一,都不對,各國都會反對。那就來搞沒國際反對的回復大日本帝國不是容易多了嗎?

台灣人快加入台灣民政府運作吧!!!別再浪費時間了!!!搞流亡體制,搞台獨,搞統一,都是浪費時間,做白工。

台灣民政府12月要去跟日本天皇請安問好,有興趣的台灣人,趕快加入台灣民政府來參與這個有意義的活動。

日本從大日本分離的情況,跟美國從大英國分離的情況有點類似

差別在,日本因“二戰戰敗”而從大日本分離,美國則因“獨立戰爭勝利”而從大英國分離。

美國從大英國分離,大英國仍在;日本從大日本分離,大日本也仍在。

差別在,美國從大英國分離,大英國仍有政府,正常運作;但日本從大日本分離後,大日本卻沒政府,被流亡中國難民竊佔,不正常運作。

天佑台灣,還好日皇還在,要不然大日本帝國真的完蛋了!!!!

所以台灣人要做的是,就是把台灣民政府搞起來,把竊佔大日本台灣的中國難民趕回中國,接著把日皇接回台灣,由日皇正式授權台灣民政府成為大日本帝國政府,如此台灣人即可享有真正的國家尊嚴了!!!

台灣人在偽中華民國體制下根本沒國家尊嚴可言,光是一個奧運比賽,台灣就被搞成Chinese Taipei,這有何國家尊嚴可言!!!!????其他各種國際事件更不用說了!!!只要台灣人在國際有事,國家尊嚴馬上被踩在地上。

從小到大,新聞不是都這麼播嗎???

你偽中華民國如果在國際間,可以用正式的中華民國,那翻一本書也服你。

但問題,你偽中華民國就是不行,硬不起來,叫翻一本書如何服你???

當然,這根本問題也不在服不服上面,而是一中政策下,中國與中華民國是同一國,國際根本不可能同時承認阿共的中國,又來承認chinese taipei 的中國。

chinese taipei在台灣的唯一目的,就是對台灣人洗腦,把台灣搞成中國的一部份。

但問題是,在國際法及戰爭法架構下,縱使台灣人都變成中國人,都去當中國人,台灣這塊地你chinese taipei還是搬不回中國呀!!!

那chinese taipei在台灣的所做所為,不是浪費時間,毫無意義嗎?

所以,勸你chinese taipei趕快滾回金門馬祖,別在台灣再做沒有意義的事了!!!

有人會說,只要民進黨執政,台灣人管自己不是一樣!!!???

縱使民進黨執政,民進黨也必須擁護中華民國,在國際間仍代表中華民國,無法代表台灣。

既然台灣無法走入國際社會,那中華民國的任何執政黨,當然也就無法讓台灣走入國際社會。

民進黨執政8年的所做所為,都是在幫中華民國繼續違法統治台灣,還是沒辦法幫台灣走入國際社會,參加奧運還是用他烏龜的chinese taipei。這就是最好的證明。

日本是在修憲後才簽SFPT,因此只能代表日本,不能代表大日本。

所以SFPT 2(B)日本放棄台灣,不能擴大解讀為大日本放棄台灣。

換言之,則反變成,大日本放棄日本,日本從大日本分離出去,大日本仍在,只是版圖縮小為台灣跟北方四島而已。

亦即,大日本在二戰後,慘賠掉新日本,但還保留台灣跟北方四島。

日本天皇代表大日本帝國,所以日本天皇仍擁有台灣及北方四島主權。

新日本憲法領土不包含台灣跟北方四島,當然無法出面跟俄國交涉北方四島的主權。

北方四島要歸還也是歸還給大日本,不是歸還給新日本。

新日本名義還尊稱日本天皇為日皇,但事實上這只是一個榮譽職稱,好比國民黨的榮譽主席一堆,但只是好聽而已,都沒有實際權力。

但日皇對台灣及北方四島則有實際的主權。

SFPT是新日本簽的,只限制新日本,卻沒限制到大日本,當然就沒限制到台灣。

只是大日本政府不見了,台灣人必須自己起來成立政府而已!!!

台灣民政府必須經日本天皇授權才能正式成為大日本帝國政府。

如果日本天皇不授權,那台灣民政府只能自治,即台灣人自己管自己。這也比被中國難民管好的多!!!!

日本天皇合法擁有台灣主權,因此台灣人必須擁護合法的日本天皇才對!!!

中華民國不合法擁有台灣主權,因此台灣人必須放棄中華民國才對。

支持合法,反對不合法,這基本常識呀!!!

但是在中華民國不合法的統治下,不合法倒變成合法,倒行逆施,造成台灣68年的痛苦。

台灣民政府擁護日本天皇,因此加入台灣民政府就是擁護日本天皇,擁護合法,這樣才對。

日皇如果沒授權台灣民政府成為大日本帝國政府,則台灣民政府沒辦去幫日皇要回北方四島。

日皇可不可以叫中華民國管台灣?

答案是不可以的。

大日本帝國跟中華民國是二戰的敵對關係,大日本帝國當然不可以交給敵國來管!

日皇可不可以叫美國管台灣?

答案跟上面一樣,不可以。

日皇只能叫台灣人管台灣。目前也只能叫台灣民政府這一群擁護日皇的台灣人來管台灣。

日皇當然不能叫一個不擁護日皇的人或團體來管台灣,這樣不合法理。

所以,425跑出去的那一票,不支持台灣是日皇的,根本無法獲得日皇的同意來管台灣。

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領土,獲得日皇的同意管台灣才是合法的政府。這是台灣民政府要努力的目標,也是台灣人要努力的目標。

由上可知,什麼是合法的台灣人!!!

因為日皇是合法的台灣主權擁有者,

因此合法的台灣人就是擁護日皇的台灣人!!!

亦即,台灣人必須擁護日皇才有資格成為合法的台灣人!!!

台灣民政府擁護日皇,所以加入台灣民政府就可以成為合法的台灣人!!!

沒加入台灣民政府取得台灣政府身分證,無法證明擁護日皇,就不是合法的台灣人!!!

因此,台灣人必須速加入台灣民政府取得台灣政府身分證,才能證明自己是合法的台灣人!!

取得台灣民政府之台灣政府身分證,並不單純證明自己是台灣人而己,而是證明自己是合法的台灣人!!!

因為台灣民政府可以跑去日本天皇進見日皇,代表台灣民政府是擁護日皇的。在台灣並無其他任何團體有資格進見日皇,故其他任何團體都無法證明擁護日皇。

所以,其他團體核發的台灣身分證本質上只能代表認同台灣,但沒有“擁護日皇”的內涵,因此無法證明是合法的台灣人!!!

在明治憲法的架構下,合法的台灣人,就是合法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講擁護可能比較沉重,但至少要做到“承認”吧!!!

日皇擁有台灣主權是合法的

承認日皇擁有台灣主權的台灣人才是合法的台灣人!!!

不過承認感覺還是有點不夠積極,必須擁護才夠積極。

但台灣人已經被洗腦了68年,腦子裡被灌入太多的仇日思想,能做到承認,就已經算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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