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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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討論的回覆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及舊金山和約,台灣是大日本帝國一部份。

台灣人想要有『國家尊嚴』,除了大日本帝國以外,別無選項。

維持現狀就是沒有『國家尊嚴』。

70年了,台灣人已經過了70年,25550天,沒有國家尊嚴的日子。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3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根據2758號,中華民國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前朝,中華民國是歴史名詞。

好比,阿扁政府被阿九政府取代,阿扁政府是阿九政府的前朝,阿扁政府是歴史名詞。

阿扁政府現在已經沒有『政權』,不能執政。同理,中華民國現在已經沒有『政權』,也不能執政。

如果阿扁政府跑去綠島執政,就是在搞偽阿扁政府,搞偽政權;同理,中華民國跑來台灣搞執政,就是搞偽中華民國,搞偽政權。

簡言之,馬匪英九在台灣搞中華民國就是偽中華民國,偽政權,全世界都不會承認,台灣人當然也不用承認。

如何不承認偽中華民國?

很簡單,只要拒絕投票即可。

拒絕投票,就是不承認偽中華民國。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4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根據2758號,中華民國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前朝,中華民國是歴史名詞,中國國民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在野黨』,中國共產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執政黨』,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

根據舊金山和約,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中國國民黨』在台灣違反聯合國憲章,干涉大日本帝國台灣內政。亦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中國國民黨』在大日本台灣是一個違法組織。

根據國際法,大日本帝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毫不相干,互不干涉。

大日本帝國天皇/政府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刻將『中國國民黨』撤回中國,以維國際法制。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1%AF%E5%90%88%E5%9C%8B%E5%A4%A7%E...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4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根據2758號,中華民國(國民黨)早就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共產黨)幹掉了!!!好比2000民進黨幹掉國民黨,2008國民黨幹掉民進黨。不過,因為國民黨早已失去政權,所以,不管民進黨幹掉國民黨,或者國民黨幹掉民進黨,幹來幹去,幹了44年,都是幹假的,白幹一場。

換言之,1971/10/25 中國國民黨就已經是在野黨了,失去政權了,中華民國沒有了,一堆人還傻傻的抱著中華民國,亂幹一通!!!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1%AF%E5%90%88%E5%9C%8B%E5%A4%A7%E...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4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第17條:

第十七條 設置攝政,依皇室典範之規定。

  攝政奉天皇之命,行使大權。

根據日本降伏文書, 盟軍統帥攝政,奉昭和天皇之命,使行大日本帝國之統治大權,昭和下台為戰敗負起全責。

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第75條:

第七十五條 憲法,及皇室典範,在設攝政期間內,不得變更之。

盟軍統帥攝政期間內,不得變更大日本帝國憲法。

換言之,盟軍統帥攝政期間,必須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辦事,不得逾越大日本帝國憲法。

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第76條:

第七十六條 無論法律,規則,命令,或用任何名稱,凡於本憲法不相抵觸之現行法令,均有遵守之效力。

舊金山和約與大日本帝國抵觸者,當然無效。

亦即,根據舊金山和約,大日本帝國之領土包含日本,朝鮮,日本放棄之領土,日本委任統治之領土。

根據舊金山和約,台灣為大日本帝國一部份。

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盟軍統帥攝政期間,大日本帝國台灣只能實施大日本帝國憲法。

但事實是,台灣並無實施大日本帝國憲法,卻搞出一個偽中華民國憲法,故盟軍統帥失職,攝政失效。

翻一本書一年前登基大日本帝國天皇,根據大日本帝國第四條:

第四條 天皇,爲國之元首,總攬統治權,依本憲法條規行之。

翻一本書大日本帝國天皇,依法總攬統治權。

大日本帝國天皇/政府通令大日本台灣公務機關人員,確實遵守大日本帝國憲法,以維大日本帝國法制。此令。

凡違令者,撤職查辦。

大日本帝國萬歲萬歲萬萬歲,翻一本書萬歲萬歲萬萬歲。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4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你本無分文,四處流浪。
你與人賭一萬元,你運氣好,那人賭輸了。
你應得一萬元,但你卻說你得了二萬元。
那另外的一萬元是從哪來的?
這不是偷來搶來騙來的嗎?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5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和平憲法無效。

根據舊金山和約,和平憲法之日本國放棄之領土,對大日本帝國而言,等於放棄無效。

亦即,根據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之領土仍為大日本帝國之領土。

故可證,台灣仍為大日本帝國的領土。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5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根據275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已成歴史,中華民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過逝的老爸。中華民國當然不是台灣。

在台灣搞中華民國,等於在佔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便宜,中國人當然會不爽。

如果有人冒用你的老爸的名字,你作何感想??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5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中國還需要跟偽中華民國簽和平協議嗎?

根據275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取代了中華民國的國際法律地位。

基於此,中國難民已經沒有國際法律地位,中國難民連難民都不是,國際難民公約也無法保障中國難民。

滯留台灣的中國難民目前的法律地位就是,從中國偷渡台灣的一群中國偷渡客。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會跟潛逃出境的偷渡客簽任何和平協議。

中國政府當然沒必要去跟中國偷渡客簽任何和平協議。中國政府如果去跟中國偷渡客簽和平協議,豈不等於鼓勵中國人民都可以去當中國偷渡客?

根據2758號,中國難民的法律地位就是中國偷渡客,不受任何法律的保障。

中國現在要做的事是,搞一個偷渡客收容中心(平潭),好好安置1945/9/2以後從中國偷渡到台灣的中國偷渡客。

中國如果不安置中國偷渡客,就違反2758號,必須退出聯合國。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5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偽中華民國的護照就是難民護照。

根據2758號,中國難民既然已經失去難民資格,就無權再發行難民護照。

中國難民之偽中華民國難民護照違反國際法,世界各國當予以禁止使用。

大日本帝國政府通令大日本台灣海關局處人員,禁止中國難民護照之通行,凡持偽中華民國中國難民護照者,一律視為偷渡客,予以逮捕,以維大日本帝國法制。此令。

違令者,撤職查辦。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5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1949/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新中國政府成立,但是美國卻承認蔣匪介石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這根本是亂搞一通。

1945/10/25 蔣匪介石竊佔台灣違法在先,蔣匪介石違反聯合國憲章,違反國際法,讓中國蒙羞,沒資格再領導中國,所以1949/10/1 中國共產黨起義反抗,推翻蔣匪介石違法政權,順天應人,完全合法。

美國不支持中國共產黨就算了,還反過來支持違反聯合國憲章的蔣匪介石繼續竊佔台灣,等於美國也違反了聯合國憲章。

1971/10/25 2758號,聯合國才還中國公道,但卻沒還台灣公道。

台灣悲慘的70年命運,都是美國造成的,美國要負最大責任。

美國根本就是製造恐怖的國家,專門在他國製造恐怖。蔣匪介石違反聯合國憲章,他是十惡不赦的殺人魔。美國不但沒有懲罰蔣匪介石,還放任蔣匪介石在台灣亂搞。

大日本帝國政府嚴厲指責美國支持蔣匪介石竊佔台灣的違法行為。

基於上述之法理,中國唯有在承認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才有繼承中華民國之完整合法性。

如果中國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那等於中國承認取得中華民國之政權是違法的,進而必須退出聯合國。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5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1949﹣1971,美國支持竊佔台灣之蔣匪介石在聯合國代表中國席次,這完全違反聯合國憲章,美國必須為此事向全世界道歉,並向70年來受蔣匪違法政權侵害的台灣人道歉。

美國如果不道歉,美國根本沒資格成為聯合國會員。

根據聯合國憲章,凡愛好和平者可成為聯合國會員,美國70年來支持蔣匪集團在台灣的所做所為,完全是一種恐怖的行為,毫無愛好和平可言。既然,美國不愛好和平,當然就失去聯合國會員的資格。

大日本帝國政府要求聯合國全力指責美國這種不愛好和平的違法行為,以維國際法制。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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