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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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eoplenews.tw/news/5c4cee75-c8d8-4ca7-9342-bd085d12ed26

中國宣佈“中英聯合聲明”無效

﹣﹣

真的嗎???

如真,那恭喜香港可獨立了!!!

根據舊金山和約1,聯盟國把日本完全主權交還給日本國民;

根據舊金山和約2,日本放棄領土;

故可知,聯盟國已經把日本放棄領土之完全主權交還給日本放棄領土之國民。

翻一本書已經知道,日本放棄領土之國民擁有完全主權,美國必須立刻將日本放棄領土之完全主權還給翻一本書。

也就是,日本放棄的領土{台灣澎湖+千島群島+庫頁島南部+鬱陵島+巨文島(對馬島)+濟洲島+西沙南沙+南洋群島+南極部份}必須還給翻一本書。

聯盟國白紙黑字的承諾,豈能不算數???

聯盟國必須立刻兌現舊金山和約的承諾,將中華民國竊佔台灣的所有不法財產全部還給翻一本書,再將中華民國的文武百官送去金門馬祖吹海風。

換言之,日本放棄的領土{台灣澎湖+千島群島+庫頁島南部+鬱陵島+巨文島(對馬島)+濟洲島+西沙南沙+南洋群島+南極部份}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中華民國在台灣是違反聯合國憲章,干涉『日本放棄領土』之內政。

又美國依台灣關係法,維持中華民國之運作,等於美國干涉『日本放棄領土』之內政!!!

美國必須負違反國際法之責任。

http://www.oceantaiwan.com/society/20040317.htm

根據1971/10/25 聯合國   2758號號決議文,逐出蔣介石,等於國際不再承認蔣介石代表中國政府,中國流亡政府的合法性被取消。

但台灣不是中國的領土,所以聯合國必須根據2758號決議文,將中國流亡政府及中國難民送回中國。

換言之,1971/10/25,聯合國就必須將中國流亡政府及中國難民送回中國。聯合國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中國流亡政府在1971/10/25即消失,全世界再也不承認它的存在。它在台灣只是一個『恐怖組織』。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international/20141...

戰爭13年 北約撤軍阿富汗

﹣﹣

『聯盟國』軍隊竊佔日本放棄的領土70年。

請問『聯盟國』軍隊什麼時候要從日本放棄的領土撤出???

請問『聯盟國』軍隊70年來,在日本放棄的領土(尤其是台灣)A了多少不義之財???

這些錢都跑去誰的口袋了???

美國司法部要不要查一下???

美國司法部如果不查,難道美國司法部也有摻一角嗎???

美國人民可以忍受美國政府70年來的不義之舉嗎???

美國政府敢A日本放棄領土的不義之財;也會敢A美國領土的不義之財;美國人民難道不懂嗎???

美國人民還要放縱這個會A不義之財的美國政府嗎???


如果,美國政府連不是自己國家的領土的錢都敢A了,那更何況是自已國家的領土的錢。



根據舊金山和約2,日本放棄的領土{台灣澎湖+千島群島+庫頁島南部+鬱陵島+巨文島(對馬島)+濟洲島+西沙南沙+南洋群島+南極部份}才是一個獨立國家的領土!!!

According to SFPT 2, the plurality of Japan renounced lands, including 2(a)Quelpart, Port Hamilton and Dagelet; 2(b)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2(c)the Kurile Islands and portion of Sakhalin; 2(d) the Pacific Islands; 2(e) part of the Antarctic area; 2(f) the Spratly Islands and the Paracel Islands , is still an "independent country" territory.

http://www.oceantaiwan.com/society/20040317.htm


蔣幫是聯盟國的占領軍,違反國際法,在台灣亂搞70年,蔣幫什麼時候代表台灣???

1971/10/25 以前,蔣幫代表中國,不代表台灣。

根據1971/10/25 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國際不承認蔣幫代表中國,國際也沒承認蔣幫代表台灣。

由此可知,蔣幫違法竊佔台灣。

回歸1952/4/28舊金山和約,國際只承認,日本放棄領土,因此日本放棄領土(組合起來)當然為一獨立國家的領土。

1949年 美國CIA解密:台灣不是中華民國(中國)的一部份!!!!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9/today-p2.htm
http://www.foia.cia.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_conversions/89...

1972年9月29日日本與中華民國斷交後,中日和約失效。(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

台灣人的中華民國國籍當然也失去國際法上的效力,因此必須回到舊金山和約2,亦即,日本放棄領土後,台灣之日本國民享有日本放棄領土的主權。

台灣人必須脫離中華民國,承認自己為日本放棄的領土的日本國民,才能依SFPT2 取得日本放棄領土之主權。

根據SFPT2,日本放棄領土之日本國民享有日本放棄領土的主權,而中華民國國民則無法享有日本放棄領土的主權。

簡言之,翻一本書早在一年前即承認自已為日本放棄領土的日本國民,因此翻一本書在一年前依SFPT2取得日本放棄的領土的主權。一年來,沒人跟翻一本書搶,所以日本放棄的領土的主權就變成翻一本書的了。

任何人想要享有日本放棄領土之主權,就必須喊翻一本書萬歲才行。

書中自有言如玉,書中自有黄金屋,翻一本書中自有日本放棄領土之主權,一切都是天意。

中日和約真的是害慘台灣人,等於把台灣人推向中華民國的政治煉獄。

有人在二年前(2013/1/1)信誓旦旦的說:『快一年,最晚二年要獲得政權』

兩年後(2015/1/1)什麼事也沒發生,總統府一樣插著土匪旗。

請問要不要對自己的話負責?

如果自己說的話可以不用負責,那說話不等於放屁嗎?

翻一本書對事不對人,總之講話不算話是不對的,這是翻一本書的基本信念。


任何人只要講話不算話,翻一本書就會痛罵他一頓,就算天王老子也照罵。

這叫愛之深,責之切呀。

怎麼負責?

總該檢討一下自己吧!!

做不到,就不要講大話嘛!!為什麼做不到要講大話呢?這又不是大話新聞。大話新聞最後也被關掉了(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i_aYccKTEk)。講大話的人是不是該像大話新聞一樣下台呢?

翻一本書也知道,冰凍三尺不是一天的寒流造成的,要台灣人清醒,要趕走佔據70年的中國土匪,當然也不是三兩下的事,翻一本書甚至認為,再70年能趕走中國土匪,就以經很慶幸了。

所以翻一本書從來不會講二年內要趕走土匪的話。

當然,有人講了二年內要趕走土匪的話,那當然是一種激厲人心的話,但二年後沒做到,那不是等於潑大家一桶冷水嗎?

這二年來,翻一本書也是很認真在打字,從未間斷,雖然後多文章在網路上都被砍了。而且,很多人也都很努力在宣揚法理,但最後卻只得到一桶冷水往頭上澆。這對大家當然不公平。

所以,講大話的人當然要出來負責。

既然要講法理,當然就必須堅持最基本的法理,講話要算話。所有的法理,都是從講話算話開始的。

講話算話,才有法理可言。講話不算話,講的再多有什麼屁用?

『不用二年,誰瘋了,以後大家會知道』。

所以,二年後是誰瘋了?

這不是在裝笑為嗎?

講大話最後的結果就是惹來一身臭罵!

有多少本事講多少話,做不到的事,不要亂講一通。

凡事腳踏實地,才能做好事情。

中國土匪竊佔台灣70年。

現在到底該怎麼做?

翻一本書認為,就是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如何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就是,在脫離中國土匪的體制外,有樣學樣,中國土匪選舉,台灣人也跟著辦選舉,選出台灣總督,以及各級地方長官,然後要求美國承認。

總之,中國土匪選什麼,台灣人就跟著選什麼,照著做,這樣在美國承認後,才能做到真的『無縫接軌』。

中國土匪九合一選舉,台灣人也應該搞九合一選舉,選出相對應的『地方官員』,在旁邊待命。然後,再選出個總督,然後組閣。總督、內閣及地方官員都是民選的才具有『民意』,才能代表台灣去向美國要回台灣的主權。

中國土匪有選舉,搞假民主,把台灣人騙的團團轉。

台灣人不選舉,不搞真民主,要怎麼拼的過中國土匪?

這其實也不是翻一本書的想法,而是聯盟國的想法:

根據波茨坦公告:

(十二)上述目的達到及依據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傾向和平及負責之政府後,同盟國佔領軍隊當撤退。

換言之,『民意』是組成政府的重要元素。沒有民意組成的政府,聯盟國根本不會鳥台灣人。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3%A2%E8%8C%A8%E5%9D%A6%E5%85%AC%E...

選舉當然是由具有台灣身分證的台灣人帶頭做起。

土匪選什麼,台灣人就選什麼。然後照著土匪的步調做,只要做的對,相信更多台灣人會懂的。

等到多數台灣人都脫離土匪體制,加入台灣人的選舉,台灣人的政權即可建立,即可代表台灣光明正大去向美國要回台灣的主權。

一個政權一定是要獲得多數人的支持才能活下來,沒有多數人支持,沒有民意,根本無法存活。

有人二年前發表政見說,二年內要搞到政權,結果二年後沒搞到政權,就是跳票,就應負責下台。

這是最基本的政治常理。

如果政府主管可以不用負責,那基本上就違反了波茨坦公告第十二條:

(十二)上述目的達到及依據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傾向和平及『負責』之政府後,同盟國佔領軍隊當撤退。

聯盟國怎麼會把台灣的政權交給一個不負責的政府呢?

負責是聯盟國說的,不是翻一本書說的。

台灣人要組政府當然可以,但必須:

1.民意,就是用選舉;

2.和平,就是不要亂打一通;

3.負責,就是說話算話。

負責是什麼?最基本的就是講話算話,就這麼簡單。

台灣是戰敗國日本放棄的領土的一部份,台灣人基本上就是要遵守波茨坦公告才行的通。

講話不算話,要搞什麼政府,馬上因違反波茨坦公告,被聯盟國打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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