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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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護照(旅行證)是根據1951/7/28 難民公約核發的『難民護照』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

Taiwan Elections: Political Repression? Rule of Law?

影片後段提到敍利亞攻打約旦,統治約旦,然後敍利亞政變,統治約旦的敍利政府能代表敍利亞嗎?

當然不行,約旦本來就不是敍利亞的。

而且統治約旦的敍利亞政府本來就不是約旦合法政府,統治約旦的敍利亞政府當然要把政權還給約旦。

敍利亞攻打約旦的例子,就跟1945/10/25中國竊佔台灣的例子一樣。

蔣介石竊佔台灣,台灣不是蔣介石的。

1949/10/1,中國共產黨武裝政變成功,蔣介石逃亡到台灣,蔣介石及其狗黨都是外來者,當然無權統治台灣。

流亡政府的權利範圍只是『難民營』,只能管『難民營』,不能管到台灣。

就算『難民營』辦選舉,全世界的人都去參加『難民營』的投票,流亡政府還是只能管到『難民營』而已,無權管到『難民營』外的一草一木一石一鳥。

流亡政府管到『難民營』外的一草一木一石一鳥,就等於竊佔。

好比,一堆狗辦選舉,選出狗頭目,狗頭目還是狗。

全世界根本不會有人會去拜託別人選他當狗!!!但這種事卻發生在台灣!!

『難民營』就是『難民營』,永永遠遠是『難民營』,不會變成主權國家,所以當然永遠不被國際承認為主權國家!!!

難民要變成『公民』,必須經過歸化的合法程序,不能用竊佔的方法!!!竊佔就是不對,沒什麼好說的!!!

美國既然讓中國難民管台灣人,為什麼不讓中國難民也去管你美國人???

從頭到尾,美國根本在亂搞!!!

你美國要不要也給中國難民管,然後來個美國228,白色恐怖,38年戒嚴???

美國佔領大日本台灣,就應該負責管好大日本台灣,而不是把大日本台灣交給中國難民來亂管!!!

美國讓中國難民管台灣,中國難民亂搞,美國就應該出手制止才對。

美國不出手制止,默許中國難民亂搞,美國根本就是228,白色恐怖,38年戒嚴的幫兇!!!

本土台灣人到底是什麼國籍???

1946/1/12 蔣介石竄改台灣人國籍為中國籍,國際不承認,代表台灣人的中國國籍是無效的,不被國際承認。

亦即,本土台灣人的國籍自始仍未曾變更,仍為大日本帝國國籍,有日治時代的戶口名薄為憑。

1952/4/28 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因為台灣仍為大日本帝國的領土,所以日本放棄台灣的動作等於放棄大日本帝國,也就是日本獨立。

日本獨立,日本自成一國,台灣人當然無法成為日本國籍。

有人說,舊金山和約之後,台灣人喪失日本國籍,然後變成無國籍,這根本是一種白痴講法。

好比,美國獨立,英國人會說他喪失美國國籍,然後變成無國籍嗎???當然不會嘛!!!英國人還是英國籍,干麻喪失美國國籍就變成無國籍!!!白痴呀!!!

中國流亡政府的權利只能管『中國難民』,你馬鷹狗中國流亡政府管到台灣來是管什麼意思???

好比,西藏流亡政府也只能管『西藏難民』,不能管印度。

你中國流亡政府流亡到台灣就可以管台灣,那是不是流亡到美國也可以管美國,流亡到歐洲也可以管歐洲????

那你中國流亡政府甘脆流亡到外太空去管外太空算了!!!

所有中國流亡政府的狗官權利再怎麼大也只能管『中國難民』,無權管台灣,管台灣就是竊佔台灣。

美國必須要求中國流亡政府的狗官只能管『中國難民』,不能管台灣的一人一地一草一花一木一石一人一狗一豬一貓一雞一鴨...,否則美國就必須出面將違法管到台灣的狗官抓去『關塔那摩灣監獄』跟所有的被抓的『恐怖份子』關在一起!!!!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5%B3%E5%A1%94%E9%82%A3%E6%91%A9%E...

關塔那摩灣西班牙文Bahía de Guantánamo英文Guantanamo Bay)位於古巴東南端關塔那摩省。北緯19.54度,西經75.9度。灣中設有一屬於美國海軍關塔那摩灣海軍基地,佔地116平方千米。近年來由於該基地被美軍用於拘留和審訊在阿富汗伊拉克等地區的戰事中捕獲的恐怖活動嫌疑人戰俘,而再度受到媒體與民間的關注。

法律是眾人的共同約定,不是私人的文書。

換言之,法律必須公開,公平,公正。

沒有公開的法律叫作『私法』,不是公法,是不具效力的。

所有法律必須公開,供眾人自由點閱,否則難以召大信於天下。

立法過程也必須透明,公開,放上youtube,不能黑箱作業。

最重要的是,根據明治憲法,第六條:

第六條 天皇裁可法律,並命其公布及執行。

『天皇』必須裁可,才具法律效力。

要當大日本臣民,就必須遵守大日本帝國的明治憲法,否則就不配當大日本臣民。

台灣問題是美日太平洋戰爭,美國跟大日本之間的問題。

要解決台灣問題,當然要美國跟大日本國二國政府出面才能解決。

但台灣沒成立大日本帝國政府,所以美國當然無法單方面解決台灣問題。

因此,台灣要成立大日本帝國政府,才能跟美國在國與國對等的情況下,談台灣問題。

所幸,翻一本書已經在去年登基大日本帝國剩餘主權的天皇了,只要台灣成立大日本帝國政府,來喊翻一本書萬歲,就大功告成了。就可以用大日本帝國跟美國談解決台灣問題了。

美國必須承認翻一本書為大日本帝國剩餘主權的天皇!!!

為什麼??

因為60多年來,只有翻一本書一人勇敢站出來說大日本帝國還存在,美國不承認翻一本書天皇,要承認誰???

總之,翻一本書賺翻了!!!!台灣人快來喊翻一本書萬歲就對了!!!


注意:台灣政府只是大日本帝國的地方政府,美國是不可能找『地方政府』來解決台灣問題的,所以台灣要成立大日本帝國政府才行!!!

今天11/12,一堆人說今天是中華國國國父孫中山的蛋晨!!!真是好笑。

根據清室退位詔書,清朝是交給袁世凱,袁世凱是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中華民國的國父是袁世凱,不是孫中山。

中華民國半路認老爸,認了103年,這不是在搞笑嗎???

孫中山地下有知一定會偷笑,中華民國這個白痴!!!

袁世凱地下有知一定會大罵,中華民國這個不肖子!!!

參考:清室退位詔書
http://zh.wikisource.org/zh-hant/%E6%B8%85%E5%AE%A4%E9%80%80%E4%BD%...

阿扁為什麼被關???因為他違反國際法,且他答應過美國不搞台獨!!!



違反哪條國際法???違反馬關條約!!!

根據1895/4/17馬關條約,台灣已成為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這個法理事實,至今仍未改變。

阿扁任內試圖以『台灣』加入聯合國,就是在搞台獨。台灣獨立就是違反馬關條約,進而違反國際法,同時違反了美國的『軍令』。

台灣既然是大日本帝國一部份,台灣要獨立就必須經大日本帝國同意。大日本帝國二戰後被美國佔領,所以台灣要獨立也必須經美國同意。

阿扁未經美國(違反軍令)及大日本帝國同意(違反馬關條約),私自搞台灣獨立,所以才會被抓去關。

要救阿扁很簡單,就是台灣人恢復大日本帝國,由大日本帝國來特赦阿扁。否則,阿扁將被關到頭髮白掉。

根據1952/4/28 舊金山和約, 日本已經從大日本帝國獨立出去,大日本帝國的剩餘領土包含台灣澎湖,千島群島,庫頁島,西沙南沙,琉球,南洋群島,及南極等地。

台灣是大日本帝國剩餘領土的主要部份,台灣有權恢復大日本帝國。

參考:舊金山和約http://www.oceantaiwan.com/society/20040317.htm

另一方面,

馬鷹狗的下場也會很慘,他答應美國『不統不獨不武』。

但是他任內跟中國簽ECFA,企圖把台灣跟中國統一在一起,已經違反了他對美國的承諾。而且也違反馬關條約的國際法。

根據1895/4/17馬關條約,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

根據1945/9/2日本降伏文書,大日本帝國被美國佔領。

根據1952/4/28舊金山和約,日本獨立,日本放棄台灣,台灣還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台灣還是被美國佔領,台灣當局的領導人必須聽美國的命令行事。

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全世界公認,有馬關條約為憑,任何人都無法改變這個法理的事實。

馬鷹狗搞統一,企圖分裂大日本帝國的國土,企圖將美國佔領地送給中國,違反國際法,且違反佔領者美國的『軍令』,可知他的下場會很慘!!!

馬鷹狗搞統一,跟阿扁搞獨立,二個人的下場都是一樣,那就是被抓去關。

阿扁的現在,就是馬鷹狗的未來。

在台灣,只有搞恢復大日本帝國不會有事,因為台灣本來就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本來就該恢復大日本帝國。

其他搞台獨,統一,通通有事。


根據1895/4/17 馬關條約,台灣已成為大日本帝國的領土。

根據1945/9/2 日本降服文書,大日本帝國被美國佔領。

根據1952/4/28 舊金山和約,日本獨立,朝鮮獨立,其他的領土都還是大日本帝國的領土,台灣沒有像日本朝鮮一樣獨立,台灣當然還是大日本帝國的領土。

台灣就是大日本帝國的領土,大日本帝國剩餘領土(包含台灣)還被美國佔領中。

1945/1025 中國流亡政府竊佔大日本帝國之台灣至今69年,尚未離去。

中國流亡政府只能管『中國難民』,無權管台灣。

台灣要公平正義,就必須回到『馬關條約』,承認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才能有真正的公平正義。

國際公認馬關條約合法,也就是根據馬關條約台灣就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這就是『真理』。

『真理』不容抹滅。

台灣人不出來支持國際公認的『真理』,台灣怎麼會有公平與正義呢????

馬關條約就是台灣的法理『根源』。

沒有這個根源,所討論出來的結果真是空泛的。

好比一顆樹,你要種樹,把樹枝,樹葉,樹花,樹果砍下來去種,基本上就種不出一顆完整的樹。

種樹當然要從『樹根』種下去才會活。

『馬關條約』都已經告訴全世界,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了!!!

台灣人不承認馬關條約,基本上就是跟國際唱反調,自討苦吃!!!這又何苦呢???

想想看,為何南海案告不成?相對的控美案卻可以?!


為什麼???

因為,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台灣不是主權國家,大日本帝國才是主權國家。

要恢復大日本帝國,用大日本帝國的名義去告才告的成。

國際爭端,要用『國家』的名義,才告的成。

南海案是『國際』爭端,『台灣』不是當事國,無權提起告訴。『大日本帝國』才是當事國。

台灣只是大日本帝國一個地方,怎麼可能越權去提告???

總之,快成立大日本帝國政府,來喊翻一本書萬歲就對了!!!

然後,就可以去告了,包準告的成。

而且,還可以告美國告到美國脫褲。因為美國叫中國流亡政府來台灣亂搞,等於美國在台灣亂搞。美國要賠大日本台灣69年來的所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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