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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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美國同意中華流亡政府在台灣設辦公室,美國就應該對中華流亡政府在台灣的不法行為負責。

中華流亡政府侵犯台灣人權,誤導台灣人的國家認同,錯誤教育台灣人的歷史,屠殺台灣人,欺壓台灣人,詐騙台灣人,非法徵兵,非法徵稅,非法統治,美國必須負責賠償。

美國必須要求違法的中華流亡辦公室遷離台灣。

台灣人不是喪失『日本』國籍,而是仍擁有『大日本』國籍,不能擁有『日本』國籍。

日本脫離大日本獨立,台灣人還是大日本國籍,無需再去取得日本國籍,不是喪失日本國籍。

好比,美國脫離英國獨立,不能說成英國人喪失美國國籍,這樣是不對的。英國人還是英國籍,不是喪失美國國籍。

美國脫離英國獨立,有英國人會說,自己喪失『美國』國籍嗎????根本不會嘛!!!

同理,日本脫離大日本獨立,大日本臣民當然也不能說,自己喪失『日本』國籍。

大日本臣民說自已喪失『日本』國籍,這不是在鬧笑話嗎????

根據1952/4/28舊金山和約,日本獨立,日本放棄的領土當然還是大日本帝國的領土。

1952/4/28 『日本獨立』日。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national_independence_days
『日本獨立』,去簽舊金山和約的日本首相吉田茂講的:請看影片9:00:1951/9/8 舊金山和約,49簽約國承認“日本獨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tc-UlYX_Lc

香港人根據『中英聯合聲明』要求真普選符合國際法,是合法的。

反之香港警察用催淚彈對付要求真普選的合法示威者就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違反國際法,是不合法的。

施放催淚彈的香港警察必須接受違反國際法的審判。

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國際有權制裁施放催淚彈的香港警察!!!

聯合國應派員進入香港調查違反國際法施放催淚彈的香港警察!!!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8%8B%B1%E8%81%AF%E5%90%88%E...

中英聯合聲明是國際法,是中國與英國共同的決定,中國與英國都必須遵守。

香港人當然必須遵守中英聯合聲明。凡不遵守中英聯合聲明的香港人,就是違法,必須受違反國際法之罰責。

佔中人士要求真普選,是遵守中英聯合聲明的合法行為;反之,反佔中人士破壞佔中人士的行為,就是違反中英聯合聲生的非法行為。

奉勸反佔中人士勿以身試法,以免受國際法之責罰,後悔莫及。

違反國際法,國際警察組織有權介入調查。

所以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違法行為,都必須錄影存證,公諸於世,並交給國際警察組織進行調查。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8%8B%B1%E8%81%AF%E5%90%88%E...

同理,在台灣如果有人違反國際法(馬關條約,海牙公約,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聯合國憲章,國際人權宣言...),國際警察組織有權介入調查。

換言之,偽中華民國違反國際法,竊佔台灣政權,國際警察組織必須介入調查。

本土台灣都有日治時代的戶口謄本,那中國難民有1945以前中國內地的戶口謄本嗎???

中國難民如果沒有1945的戶口謄本,那代表中國難民根本是沒有『國籍』的難民,戶籍都沒有,怎麼說是國籍呢????

有戶口謄本就代表有國籍,沒戶口謄本則代表沒國籍。


本土台灣人都有日治時代的戶口謄本,是大日本國籍無誤;但中國難民如果連中國戶口謄本都沒有,實在很難說他們是中國人。所以中國難民是無國籍的難民。

中國難民沒有戶口謄本證明他的出處,就是無國籍的難民!!!講他們是中國難民算是抬舉他們了!!!

在台灣,真正無國籍的人是那群無國籍的難民,不是本土台灣人!!!!

根據中英聯合聲明,特首必須由選舉或協商產生。

香港人要支持的是中英聯合聲明的『法理』,而不是個人或團體。

1997年以來香港特首產生方式,選舉委員(1200人)即可決定特首,顯然大有問題。


如 果搞一個選舉委員1200人即可決定特首,那佔中人士也可以自搞一個選舉委員1200人來決定特首,所有香港單位都可搞一個選舉委員1200人來決定特 首,那等於香港人人人都可以為特首,這樣搞下去等於香港沒特首。重點是,選舉委員1200人根本沒辦法代表廣大的香港人民。

故可證,1997年以來的特首都是不合法的特首。1997年至今,香港根本沒有產生合法的特首。

要化解這個問題,解決之道只有香港人民要求,不法特首下台,開放全民真普選選出合法的特首,所有香港人才會心服。

台灣人現在要做的事是:全力要求美國,將馬英九送回中國。

其他的事,都必須等這件事完成後,才會有進展。

如果台灣人連馬英九這塊石頭都搬不動,那又有何麼好說的呢???

台灣人有權要求美國,把馬英九送回中國(金門馬祖)。

當然,要把馬英九送回中國,台灣人就必須跟馬英九做切割。

換言之,想跟馬英九在一起的,就一起跟馬英九回去中國;不想跟馬英九在一起的,則留在台灣。

如何證明想跟馬英九在一起?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選舉,去參加選舉的人就是想跟馬英九在一起!!!

選上的人當然就肯定百分之百是跟馬英九在一起了!!!

這些選上的人,理論上都必須跟馬英九回去金門馬祖,美國必須送他們金馬獎。

當合法者的權利不受保障,合法者就有必要採取自我防護的手段保護自己的權利。

根據中英聯合聲明,佔中者要求真普選是合法的。

當佔中者要求真普選的合法權利無法受到香港政府的保障時,佔中者即可採取自我防護的正當手段,排除任何破壞佔中者的不法行為。

佔中者依中英聯合聲明,要求真普選,符合中國及英國的共同約定,中國及英國必須予以支持。

中國如不支持佔中人士的真普選之合法訴求,等於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棄香港主權於不顧。如此一來,等於中國承認香港獨立。

若真如此,那恭喜香港,中國已承認香港獨立了!!!

習近平必須速回應佔中要求真普選的合法訴求,否則等於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進而等同放棄香港,承認香港獨立。

習近平如果有在偷看翻一本書講古,還不快出來同意佔中的真普選????香港快丟掉了,習近平知道嗎??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8%8B%B1%E8%81%AF%E5%90%88%E...

1946/1/12 蔣賊竄改台灣人之大日本國籍,國際不承認。

故可知:

根據日治時代戶籍謄本,本土台灣人還是大日本國籍。唯1952/4/28 日本已脫離大日本帝國,故日本國之國民已經不是大日本國籍。大日本國籍之台灣人可『自願』再入籍日本國籍,但大日本國籍之台灣人原本即為大日本國籍,則無需『再自願』回歸大日本國籍。


中國難民如果提不出中國的戶籍謄本,則是無國籍人民。

無國籍人民無權參與台灣政治活動。

到現在,還是很多不懂法理的人,以為把水龍頭插到牆壁就有水了!!!

明明舊金山和約2B,日本已放棄台灣,沒交給中華民國,也沒說台灣可以獨立。

然後一堆人還在台灣是中華民國,台灣要回歸日本,台灣要獨立。

這些人都是以為,把水龍頭插到牆壁就有水的人。

請台灣人好好讀一下舊金山和約。裡面有寫台灣交給中華民國嗎?有寫台灣可以獨立嗎???有寫日本放棄台灣可以反悔嗎???有寫水龍頭插到牆壁就有水嗎????

http://www.oceantaiwan.com/society/20040317.htm

1945/9/2以前,大日本帝國=日本國。
1945/9/2-1947/5/3 大日本帝國主權暫時懸置,由美國保管。


1947/5/3 大日本帝國切割出日本國,日本國獨立。

1952/4/28 舊金山和約,大日本帝國再切割出朝鮮,朝鮮獨立。

1952/4/28 大日本帝國的領土已不包含日本國與朝鮮。

2014/10/18 到目前為止,美國尚未恢復大日本帝國。『台灣只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而已』!!!!

換言之,我國名稱叫『大日本帝國』,不是台灣國,也不是中華民國,更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是美國,也不是日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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