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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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海牙公約有關陸戰的法規與習慣

43條:當原來具有正當性政府的權力,事實上交給佔領者手中時,除非被情況所制止,後者必須盡全力恢復和保證該地區的公共秩序與安全,同時『遵守該地區已生效的法律』。

美國必須『遵守大日本已生效的法律』,《日俄和親通好條約》與《庫頁島千島群島交換條約》二個條約是大日本已生效的國際條約,美國當然必須遵守,否則就是違反海牙公約。

換言之,美國承認大日本之北方四島為日本的領土,違反海牙公約,因此無效。

北白川宮『登陸』紀念碑。



後來被狗賊改為『鹽寮抗日紀念碑』。

1895/4/17 馬關條約,大清都已經把台灣永久割讓給大日本了。

國際也承認了,台灣人就應該遵守馬關條約。

不想當日本人,日本也沒有勉強,在馬關條約裡規定,二年內可變賣家當,離開台灣。

但就是有人,搞不懂法律,不遵守國際法,偏要抗日。

台灣既然成為日本的領土,抗日就是『違法』的行為,當然要被依法處理。

根據1895/4/17馬關條約,台灣變成大日本的領土。之後,再也沒任何條約把台灣變為其他國家的領土。所以台灣當然還是大日本的領土。

1945/10/25 大日本台灣被蔣賊竊佔,至今69年。

根據舊金山和約,日本已放棄台灣,所以日本跟大日本是不一樣的國家了。台灣是大日本的一部份,日本已脫離大日本。

根據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的領土,都還是大日本的領土。

大日本的領土包含:台灣、澎湖、濟州島、巨文島(對馬島)、鬱陵島、千島群島、 庫頁島部分、南洋群島、西沙南沙、琉球、南極。

朝鮮與日本獨立手續未完備,尚需台灣成立大日本帝國政府之後同意才算數;或者,依領土保全原則,統一日本與朝鮮。

參考:http://guide.easytravel.com.tw/scenic/12090

看來,真的紀念碑被狗賊拆了。

狗賊破壞公物,根據海牙公約56條:
【第 56 條】

 自治體有關宗教、慈善與教育、藝術與科學之財產,即使屬於國家所有,應視為私人財產。

 禁止一切擄獲、摧毀或有意損壞前述習俗制度、『歷史紀念物』、藝術品、科學成果,且應在法律程序下進行。

狗賊違反海牙公約56條,要賠!!!

http://www.oceantaiwan.com/eyereach/20061216.htm

1895/4/17 馬關條約,台灣變成大日本的合法領土。

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所以台灣的國內歴史應為大日本帝國歴史。

偽中華民國在台灣亂教中國歴史,讓台灣人誤以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美國必須立刻要求,台灣的學校歴史課,國內史通通改為大日本帝國歴史。

中國史則是外國史。

1895/4/17 :馬關條約﹣大清帝國將台灣永久讓給給大日本帝國。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9%AC%E5%85%B3%E6%9D%A1%E7%BA%A6

1945/9/2 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日本高級將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附屬部隊應向蔣介石將軍投降,不是向『中華民國(中國)』投降。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80%E8%88%AC%E5%91%BD%E4%BB%A4%E...

1949年 美國CIA解密:台灣不是中華民國(中國)的一部份!!!!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9/today-p2.htm
http://www.foia.cia.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_conversions/89...

1951年5月麥克阿瑟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說:“在法律上,台灣仍是日本帝國的一部份”。http://ir.lawnet.fordham.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950&c... ,16頁第3段.legalistically Formosa is still a part of the Empire of Japan. (原始來源:N.Y. Times, May 5,1951)

1952/4/28舊金山和約:日本獨立,日本放棄台灣,台灣還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
http://www.oceantaiwan.com/society/20040317.htm

1952年舊山和約後,時任中華民國外交部長的葉公超向立法院解釋這個條款時表示,《舊金山和約》「並未規定把這些島嶼歸還給中國。」當時立法院就《中日和約》進行質 詢,立法委員問說:「台灣和澎湖群島的地位是什麼?」葉公超回答說:「事實上,這兩個地方正由我們控制……然而微妙的國際形勢使得它們不屬於我們,在現行 情況下,日本沒有權利把台灣和澎湖群島轉移給我們,即使日本有意如此,我們也不能接受……。」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6%97%A5%E5%92%8C%E7%B4%84

1971/10/25 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共產黨取代國民黨在聯合國的『中華民國』席次。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1%AF%E5%90%88%E5%9C%8B%E5%A4%A7%E...


2009/4/7,美國高院08-5078 判決,美國高院08-5078 判決,60多年來,美中混亂關係,陷本土台灣人於無政府的政治煉獄中,美國為二戰主要戰領權國,應協助本土台灣人權訴求:http://www.gpo.gov/fdsys/pkg/USCOURTS-caDC-08-05078/pdf/USCOURTS-ca...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national_independence_days

維基寫1952/4/28日本從美國獨立。

如果維基對,那合理推論,日本投降後,是先把日本四島割讓給美國,美國擔心違反國際法不能拿,所以美國只好做一個順水人情,讓日本獨立。

維基獨立列表裡找不到China,所以China還沒獨立。
所以,中華民國1912年成立又是假的?????

所以,中國1949年成立也是假的???

所以,中國現在還是大清帝國????

只是給共產黨在統治而已。

如果真維基寫1952/4/28日本從美國獨立,那美國必須公開日本四島從美國獨立的經過。

否則,美國必須要求維基更正。



independence : 獨立。

1952/4/28 剛好是舊金山和約生效日。

所以翻一本書講古講,『根據舊金山和約,日本獨立』,完全合理,沒半點閃失。

翻一本書講古,驚天地,動山河,震江湖,泣鬼神,果然不是蓋的。

參考1舊金山和約:http://www.oceantaiwan.com/society/20040317.htm

參考2維基各國獨立紀念日: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national_independence_days

蘇格蘭『獨立』公投終於落幕了,但你了解什麼叫『獨立』嗎??

蘇格蘭『獨立』如果成功,蘇格蘭要做什麼事??

當然是跟英國簽約,要『放棄』蘇格蘭以外的英國領土的所有權利。

世界各國的獨立都必須『放棄』母國的領土的所有權利。

好比,美國獨立,要『放棄』英國領土才行。

『放棄』母國的領土,是獨立的必要程序。

有了獨立必須『放棄』母國領土的概念,再來看舊金山和約,你才會知道,在寫什麼!!!

舊金山和約第2條

第 2 條 【領土放棄】

(a).日本承認朝鮮獨立並予以『放棄』對朝鮮包括濟州島、巨文島與鬱陵島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b).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c).日本『放棄』對千島群島、 1905 年 9 月 5 日獲得之庫頁島部分,以及鄰近各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d).日本『放棄』國際聯盟委任統治相關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同時接受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 1947 年 4 月 2 日所採取有關日本前述太平洋島嶼委任統治地之信託統治安排。

(e).日本『放棄』因為日本國家或國民在南極地區活動所衍生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f).日本『放棄』對南沙群島與西沙群島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根據舊山和約,日本獨立(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national_independence_days),所以接下來當然就是『放棄』領土的動作。

由此可知,日本『放棄』的領土都是其母國『大日本帝國』的領土。

進而可知,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大日本帝國的領土包含:台灣、澎湖、濟州島、巨文島(對馬島)、鬱陵島、千島群島、 庫頁島部分、南洋群島、西沙南沙、琉球、南極。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world/2014/09/140919_scotland_wo...


1895/5/31北白川宮登陸札營的照片。

1895,北白川宮是根據馬關條約『合法』接收台灣,遭台灣人『違法』抵抗。結果死傷慘重。

反觀1945/10/25 蔣賊沒根據半條條約『不合法』接收台灣,台灣人卻『違法』迎接。結果死傷更慘重(例如228)。

台灣人是怎麼了????

1895年,台灣抵抗『違法』,造成傷亡;所以台灣人就認為,戰輸了要迎接蔣賊。

但卻不知,蔣賊是要『違法』接收台灣。台灣人怎知蔣賊要『違法』接收台灣???

蔣賊理論上是要『合法』接受日軍投降的,但卻搞出『違法』接收台灣,台灣人怎知蔣賊要『違法』接收台灣???所以就開開心心去迎接蔣賊???

千錯萬錯,都是美國的錯。美國如果不派蔣賊來,不就沒事了嗎?


參考:http://jonyao1978.pixnet.net/blog/post/22390555-%E3%80%8A1895-%E4%B...

1895/4/17 馬關條約生效,看來台灣人並不知道清朝戰敗,所以看到日軍上岸以為是被入侵,所以才『奮勇』抵抗。

大清台灣最後一任的唐景崧成立台灣民主國,打從一開始就沒打算讓台灣人知道有大清戰敗簽下馬關條約把台灣永久割讓給大日本帝國。後來北白川宮才會花那麼大的力氣在『平亂』上面。

根據馬關條約,台灣人的抗日運動是違法的,所以北白川宮來台灣是『平亂』,不是征討。


許多寫台灣抗日(抗日是違法的)的書,都把北白川宮寫成攻打台灣的罪人,這是不對的。北白川宮來台灣『平亂』,是解救台灣的『偉人』。

反觀,蔣賊違法統治台灣,竊佔台灣,卻被寫成『偉人』???然而,事實是,蔣賊來台灣『叛亂』,卻是陷台灣於萬刧不復的『魔鬼』。



美國必須把台灣的蔣賊的銅像全拆除,換上北白川宮的銅像,以及還原北白川宮的所有神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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