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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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topic/popular/4603-1/201408110207-1.aspx

偽總統談話 籲團結救災停止惡鬥

﹣﹣

根據1952/4/28舊金山和約,日本獨立,日本放棄之領土仍為大日本之領土。

台灣根本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中華民國的領土在台灣海峽對岸。

中華民國現在的執政黨是共產黨,中華民國的再野黨國民黨流亡到台灣已69年。

對大日本台灣而言,流亡之國民黨全部都是外國人,全部都違法滯留大日本台灣。

根據1945/9/2麥克阿瑟第1號命令,美國必須勒令流亡之國民黨撤回金門馬祖;

根據1971/10/25 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聯合國必須令中華民國(中國)接回流亡之國民黨,否則違反『一中原則』。

中華民國(共產黨)如不接回流亡之國民黨,代表中國不遵守2758號決議文之一中原則,那麼中國則因違反2758號決議文而必須退出聯合國。

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中華民國流亡之國民黨無權參與台灣政治。中華民國流亡之國民黨干涉大日本台灣內政69年,等於中華民國干涉大日本台灣內政69年,身為中華民國『執政黨』之共產黨必須負全部的責任。

聯合國必須針對中華民國干涉大日本台灣內政69年,提出糾正案,要求中華民國之執政黨共產黨立刻將中華民國流亡之國民黨抓回去金門馬祖法辦。

如果中華民國之執政黨共產黨不把國民黨抓回去金門馬祖,聯合國必須立刻開除中華民國之聯合國會籍。

又當年是美國把中華民國之國民黨載到台灣的,美國必須負責將中華民國之國民黨搬回金門馬祖。

當然,流亡台灣之中華民國之國民黨黨主席是馬一狗,當然先抓馬一狗。

中華民國之執政黨『共產黨』必須清楚,中華民國干涉大日本台灣之內政已69年。

這雖然是國民黨所為,不是共產黨所為,但身為中華民國之執政黨當然必須概括承受1971/10/25以前中華民國執政黨國民黨所犯的錯誤。

也就是,中華民國之執政黨不管是誰執政,都必須誠實面對中華民國干涉大日本台灣內政,違反聯合國憲章69年的問題。

中華民國之執政黨共產黨如果不解決中華民國國民黨干涉大日本台灣內政的問題,代表中華民國沒有人有誠意解決此問題。聯合國當然必須開除『中華民國』的會籍。

換言之,如果中華民國之共產黨還想在聯合國打混,就必須負責接回滯留大日本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民黨及中國難民。

根據2758號決議文,中華民國就是中國。

根據舊金山和約,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

姑且不論中國國民黨竊佔台灣。

1971/10/25 聯合國2758決議文以前,中國國民黨還是中國的執政黨流亡台灣,代理美國管理台灣;

1971/10/25 以後,中國國民黨變成中國的在野黨,連流亡政府都不是,根本無權代理美國管理台灣。

換言之,1971/10/25以後,美國將管理台灣的代理權交給一個民間流亡單位(在野流亡政黨),根本是違法的。

美國司法部必須介入調查,到底是誰將管理台灣的代理權交給一個民間流亡單位?

要救阿扁只有靠翻一本書了!!!

但阿扁自己都不喊翻一本書萬歲,翻一本書要怎麼救阿扁?

所以,要救阿扁還是得靠阿扁。

阿扁說過,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

阿扁你忘了嗎?

阿扁無法打敗自心內心的偽中華民國總統,那又如何救得了自己?

中華民國不包含台灣。

中華民國是外國,國民黨是外國政黨。

馬一狗必須滾回金門馬祖。

台灣人必須叫馬一狗必須滾回金門馬祖,而不是叫馬一狗去勘災。

馬一狗是外國人,台灣人會叫歐巴馬來勘災嗎?

如果台灣人不會叫歐巴馬來勘災,那為什麼要叫馬一狗來勘災?

這不是很奇怪嗎?

根據1971/10/25 聯合國2758號,中華民國就是中國,只是中華民國的執政黨改由共產黨執政而已。

1971/10/25 以前中華民國國際法上所犯的錯誤,中華民國之執政黨當然必須概括承受,負起應負的責任。

1945/10/25 中華民國執政黨﹣國民黨違反聯合國憲章,侵略大日本台灣,至今仍未離去,當今之中華民國執政黨共產黨當然應負責解決。

1945/10/25 中華民國侵略大日本台灣並不會因為改變執政黨為共產黨後而消失,亦即,中華民國至今仍處於侵略大日本帝國台灣的狀態。

中華民國之共產黨如果不處理1945/10/25 中華民國侵略大日本台灣這件事,聯合國當然必須介入,興師問罪於中華民國之共產黨。最嚴重當然就是解除中華民國的聯合國會籍。

翻一本書必須向中華民國之共產黨提出最嚴厲的指責:

中華民國已干涉大日本台灣內政69年,嚴重破壞國際秩序。

請中華民國之共產黨火速將滯留大日本台灣之流亡國民黨員接回中國,否則聯合國必須採取行動,將違反聯合國憲章的中華民國(中國)開除會籍。

當然,國際社會必須向中華民國(中國)提出抗議,要求中華民國立刻將滯留的流亡國民黨員撤出大日本台灣。

如此一來,各國都按照國際法辦事,彼此相安無事,不是很好嗎?

況且,中華民國(中國)的領土已經那麼大,而何必為了一個台灣,而搞臭自己的國際聲譽。

習近平如果夠聰明的話,就應該火速採取行動,將滯留的流亡國民黨員全部接回平潭安置。

而習近平如果這樣做,必將獲得國際的一致肯定,穩賺不賠。

習近平賺到國際的肯定,那當然是要來感謝翻一本書囉!!!

怎麼感謝?

當然就是把偽中華民國之國民黨的不法黨產全部交還給翻一本書了!!!

這還用多說嗎?

第一項:台灣基本法
第二項:議院法
第三項:社會秩序保護法
第四項:參議院議事規則與議會程序法
第五項:眾議院議事規則與議會程序法

明治憲法第六條: 天皇裁可法律,並命其公布及執行。

故可知,法案通過經『公告』後,只要翻一本書簽名,就大功告成了。

問題是,上面那些法都沒『公告』,連結沒放上來,是要給誰遵守?

快把連結放上來,然後『公告』個三個月,沒人有意見,三個月後翻一本書再跟它畫符仔,就可生效了!!!

法律是要給大家遵守的,照理說應該要讓所有人有充份的表達意見。

現在網路那麼發達,可利用網路讓所有人發表意見,這樣所產生出來的法律比較好,才能讓大家接受,也較容易實施。

先定義一下文字,這樣才不會搞亂。

中華民國=中國。

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

偽中華民國=滯留台灣的中國難民搞出來的不合法國家。

偽中華民國在台灣是不合法的,那是誰授權給偽中華民國發行護照?

根據1945/9/2 麥克阿瑟一號命令,美國佔領大日本,台灣當然也被美國佔領,1945/10/25美國派蔣介石來台灣接受日軍投降,然後就搞出台灣光復的鬧劇。

1945/10/25 到今天為止,台灣的偽中華民國都是不合法的政權。既然是不合法的政權,國際為何能接受偽中華民國發行的護照?這不是有鬼嗎?

『不合法的政權本身是沒有能力發行護照的』,即使發行,也不被國際接受。所以,偽中華民國的護照一定是掛在一個合法的單位下發行的。這個單位當然跟美國有關。

美國占領大日本,美國當然有權處理大日本台灣的戰後事宜,所以偽中華民國發行護照如果沒有美國授權,當然是行不通的。

美國授權給不合法的偽中華民國發行護照,合法掩護不合法,根本就是違法的。

美國司法部必須介入調查,到底是哪個單位授權給不合法的偽中華民國發行護照!!!

同時美國必須立刻停止違法行為,回收偽中華民國發行護照的權力,並將此權力授權給台灣的合法政府。這樣才對。


更正確的說,美國應該把發行護照的權力,歸還大日本帝國。

1945/10/25 中國竊佔大日本台灣的法理事實,必須由中國當前的執政黨共產黨概括承受。

如果中國共產黨不處理1945/10/25 中國竊佔大日本台灣的一事,聯合國就必須出面,必要時做出最嚴厲的決定,解除中國的聯合國會籍。

所以中國共產黨當然必須表態,向全世界宣告,要抓馬一狗集團歸案(違反聯合國憲章)。

然後美國也必須表態,向全世界宣告,要抓馬一狗集團歸案(違反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

盟軍都必須表態,要抓馬一狗集團歸案(違反舊金山和約)

所以,馬一狗集團現在是走投無路了!!!

馬一狗集團還不快投降,難道要等人來抓嗎?

自首無罪,抓到雙倍。

馬一狗集團的首腦就是馬一狗,不抓馬一狗抓誰?

全世界正義之士都應該來抓馬一狗,為全世界除害!!!

中國執政黨共產黨既然概括承受1945/10/25 中國竊佔大日本台灣之責任。

那麼,中國當然必須負責賠償中國之國民黨竊佔大日本台灣69年所造成大日本的所有損失。

如果中國不負責,則沒資格成為聯合國會員,必須退出聯合國。

總之,聯合國必須介入調查,中國竊佔大日本台灣69年一事,還給大日本台灣一個公道。

中國錢要賠給誰?

當然是翻一本書囉!!!

翻一本書賺翻了!!!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04460

金鼎獎得主 嗆龍應台眼中只有中國

﹣﹣

頭殼壞掉的人才會去領中國難民發的狗獎牌!!!

中國難民竊佔大日本台灣69年,大日本台灣人要拒絕領中國難民發的所有狗獎牌!!!

大日本台灣人去領狗獎牌,等於承認中國難民可以管你,這根本是白痴的行為。

中國難民無權管大日本台灣人,大日本台灣人當然也不可自我作賤去領中國難民發的狗獎牌!!!

再說一次:


大日本台灣人要拒絕領中國難民發的所有狗獎牌!!!

根據1971/10/25 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國民黨成為中華民國的在野黨。成為在野黨的國民黨當然無權管理台灣。

台灣的管轄權理論上必須回到台灣人民的手中。

亦即,1971/10/25 當時,佔領權國美國就必須收回台灣管轄權,驅逐中國國民黨,並妥善交還給台灣人民。

但美國並沒有這樣做,顯然是美國的失職,或者是美國有人跟中國國民黨私通,將台灣管轄權『出賣』給中國國民黨。

美國司法部必須介入調查,到底是誰私自將台灣管轄權『出賣』給中國國民黨!!!

1945/8/15 大日本投降,大日本的管轄權『暫時』交由美國保管。

對日本而言,美國『暫時』保管才七年!!!

但對台灣而言,美國『暫時』保管卻是69年,這說的過去嗎???!!!


2758號: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1%AF%E5%90%88%E5%9C%8B%E5%A4%A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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