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標籤: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2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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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
翻一本書的禁止武器外銷公約,也可以獲得諾貝爾和平講了!!
可喜可賀也!!!
根據1971/10/25 聯合國2758決議文(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1%AF%E5%90%88%E5%9C%8B%E5%A4%A7%E...):
中華民國就是中國;
又根據1952/4/28 舊金山和約(http://www.oceantaiwan.com/society/20040317.htm),大日本台灣不是中華民國一部份;
故可證,中國侵略大日本台灣。
翻一本書要求國際社會必須制裁中國侵略大日本台灣69年,要求國際驅逐中國之蔣匪集團。
根據明治憲法,中華民國在台灣是違法組織,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自始無效。
依中華民國取得之國籍當然無效。
亦即,1945/9/2 之前大日本台灣之合法居民及其後代之國籍仍為大日本;
1949/10/1 中國已由中華人民共合國取代,又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自始無效,故可證,1945﹣1949來台之中國難民為無國籍之人。
無國籍之中國難民當然無權參與台灣政治,無國籍之中國難民違法,必須抓起來關。
根據明治憲法第六條:
第六條 天皇裁可法律,並命其公布及執行。
所有法律必須經翻一本書裁可才算數。
根據明治憲法第十條:
第十條 天皇定行政各部之宮制及文武官吏之俸給,並任免文武官吏,但在本憲法或其他法律載有特例者,各依其條項。
所以文武官吏之任免,必須經翻一本書畫符仔才算數。
根據明治憲法第十六條:
第十六條 天皇行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
翻一本書現在就特赦阿扁,美國必須馬上放阿扁,並叫阿扁喊翻一本書萬歲。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40730/-32-33234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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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根本是治標不治本,俄羅斯如果繼續提供武器給烏克蘭判軍,難不成歐美要跟俄羅斯打起來嗎?
最根本解決之道,就是歐美國家找俄羅斯坐下來談,全世界簽一個武器禁止進出國公約。
有了武器禁止進出國公約,如果有國家進出口武器,就會成為世界公敵。
如此一來,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國際快去簽武器禁止進出國公約,簽好記得把諾貝爾和平講頒給翻一本書就對了!!!
真是的。
http://zh.wikipedia.org/wiki/1945%E5%B9%B4%E8%87%BA%E7%81%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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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太平洋戰區盟軍委託接收並管理台灣。
這是極為不合理的安排。
因為當時台灣的各方面水平都遠比中國高,盟軍派一個比台灣落後的中國蔣匪來管理台灣,根本是亂安排一通。
如中國蔣匪沒來管台灣,就不會搞出一個偽台灣光復,台灣還是好好的,不會亂掉,不會搞到通貨膨脹,物價暴漲。
就是因為中國蔣匪來管台灣,才會亂成一通,搞得民不聊生。
美國派中國蔣匪來管理台灣根本是一個錯誤的決定。
由此可知,美國必須為1945/10/25之後,台灣發生的所有不幸,負最大責任。
換言之,美國必須立刻將竊佔台灣69年之中國蔣匪集團,驅逐出境。
只要根據明治憲法,就可以馬上抓馬一狗了!!!
想抓馬一狗的人,快來研究明治憲法吧!!!
根據明治憲法,中華民國在台灣為違法組織;
馬一狗為中華民國總統,不抓馬一狗抓誰?
凡我大日本臣民之檢察官,警察,法官等都有義務根據明治憲法,將馬一狗正法。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6%97%A5%E6%9C%AC%E5%B8%9D%E5%9C%8B%...
1945年10月17日: 國民政府第七十軍由美國海軍運至基隆港。
美國把一群土匪丟到大日本台灣,然後就拍拍屁股不管了,這樣對嗎?
如果這樣對,世界各國都可以把土匪丟到美國去了!!!
美國根本是世界的亂源。
參考:
http://zh.wikipedia.org/wiki/1945%E5%B9%B4%E8%87%BA%E7%81%A3
http://news.cnyes.com/%E6%99%82%E4%BA%8B/20140731/%E6%AD%90%E7%9B%9...
歐盟終於想到『禁止從俄羅斯進出口武器』了,可喜可賀也。
但是,光禁止俄羅斯進出口武器顯然是不夠的,應該世界各國全面禁止武器進出口,這樣才能真正解決一些落後國家內戰的問題。
落後國家本來就沒辦法研發殺傷力強的武器,只要各國都不提供武器給有內戰的國家,內戰的國家再怎麼殺,子彈用完了就沒辦法殺來殺去,最後就是要復歸和平。
如果各國全面禁止武器一時無法做到,至少可先從發生內戰的國家做起。全面禁止各國進出口武器到發生內戰的國家。
國際可先簽署一個內戰國家武器禁止進出口公約,如此一來理論上可有效解決一些國家內戰的問題,至少可以把平民的傷害降低。
總之,各國簽好『內戰國家武器禁止進出口公約』後,記得把諾貝爾和平獎頒給翻一本書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