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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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758號,聯合國各國明知中華民國已不存在,還暗中協助偽中華民國欺壓台灣人,聯合國各國罪加一等。
聯合國各國全都違反聯合國憲章之和平宗旨,全都有罪。
台灣是日本天皇的土地,又是美國佔領的。
台灣民政府就須實施和平憲法,依和平憲法辦事!
請台灣民政府別再混了!
翻一本書還在等破案的獎金!!
翻一本書已經一年沒講古了,最近看到TCG要去聯合國,手又發癢想打打字練一下打字。
雖然翻一本書的打字功力已經是爐火純青,但翻一本書還是想精亦求精,神亦求神,更上一層。
翻一本書認為,去聯合國代表著聯合國已經認同翻一本書之前控訴聯合國侵犯台灣人權的講法,要還給本土台灣人一個公道。
聯合國因蔣介石之違反佔領台灣而構成侵犯台灣人權70多年的事實,這筆帳一定要算回來,TCG去聯合國一定要把這件事公諸於世,並要求聯合國賠償,然後翻一本書10%就好,其餘都給TCG。TCG賺到,翻一本書也賺到,等於皆大歡喜。
另外切記,去聯合國要用台語發音,不要講英語,更不要講北京話,如有必要再請人翻譯成英語或北京話,這樣才能真正代表台灣,否則就失去代表台灣的味道了。
其實,翻一本書該講想講的大都講了,很多都一直重覆,但翻一本書還是要強調,聯合國必須依據世界人權宣言『平等自由和平』對待台灣人,聯合國必須將違法佔領台灣的偽中華民國政權全部除去,還台灣一個『平等自由和平』的環境,並賠償70年台灣人權之損失。
根據世界人權宣言,
一、人人有權享有國籍。
二、任何人之國籍不容無理褫奪,其更改國籍之權利不容否認。
1945/10/25 聯盟國之蔣介石宣佈台灣光復擅自將台灣劃為中國之領土,違反國際法,造成台灣人無國籍。聯盟國違反世界人權宣言,侵犯台灣人權72年,繼承聯盟國之聯合國應公開向台灣人道歉,還台灣人應有之國籍,並賠償72年來台灣之人權損失。
翻一本書控告聯合國侵犯台灣人權,所以聯合國之賠償金翻一本書只要10%就好,其餘90%給TCG處理。
翻一本書這次真的是賺到了,TCG也賺到了。
9/17 TCG去聯合國記得要叫聯合國公開道歉,並賠償台灣人權損失,幫本土台灣人討回公道。
相信很多人還搞不懂聯合國為何會邀TCG去演講。
但如果有在看翻一本書講古,就知道,聯合國會主動邀TCG去聯合國演講當然是有看到翻一本書的留言,才會邀請TCG去演講。TCG的影片,翻一本書幾乎每集必看,根本沒人提到聯合國侵犯台灣人權,只有翻一本書的留言聯合國侵犯台灣人權,所以聯合國邀TCG去,當然是翻一本書立下的功勞。
翻一本書不居功,翻一本書只要10%賠償金就好。
根據舊金山和約,前言:
日本宣示加入『聯合國』並遵守聯合國憲章原則,努力實現『世界人權宣言』,在日本國內創造符合聯合國憲章第 55 條與第 56 條、日本戰後立法,以及在公私貿易與商業上符合國際慣例之安定與福祉條件。
故可知,雖然舊金山和約2B日本放棄台灣,但台灣人應受『世界人權宣言』之保障。
聯盟國『明知』台灣人應受『世界人權宣言』,卻仍故意讓聯盟國之蔣介石在台灣侵犯台灣人權,聯盟國明知故犯,罪加一等,繼承聯盟國之聯合國對台灣人權侵犯必須加倍賠償,加倍道歉。
翻一本書又多賺一倍了,TCG也多賺一倍了。
翻一本書多打幾個字就可加倍賺,真是太神了。
2017/8/10
根據1952/4/28舊金山和約,1b
換言之日本國民享有日本與其領海之完全主權。
而日本放棄之領土之『日本國民』當然也享有日本放棄之領土之完全主權。
根據和平憲法,日本天皇已經把主權轉移給全體日本國民,此全體日本國民當然包含台灣之『日本國民』。
本土台灣人只要恢復『日本國民』之身分,即可依舊金山和約及和平憲法,合法取得日本放棄之領土之完全主權。
日本放棄之領土包含南庫頁島,千島群島,台灣澎湖及西沙南沙群島等。
1945/10/25 聯盟國之中國之蔣介石佔領台灣改為光復台灣,擅自宣佈台灣為中國之一省,已經變相為『侵略台灣』。中國之蔣介石侵略台灣等於聯盟國侵略台灣,聯盟國嚴重違反聯合國憲章,聯盟國必須退出聯合國。
根據聯合國憲章,聯盟國『明知』不能侵略他國,卻放任聯盟國之中國之蔣介石侵略台灣不管,明知故犯,罪加一等,因此聯盟國必須退出聯合國。
1949/10/1 中華民國早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又根據1971/10/25 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流亡台灣之蔣介石失去中華民國的代表權,流亡台灣之蔣介石之聯合國代表被聯合國轟出場,中華民國的代表權正式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接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聯合國之中華民國代表權,流亡台灣之蔣介石當然無權再使用中華民國這個稱號。
換言之中華民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不是台灣。
台灣如果是中華民國一部分,那取得中華民國代表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當然就可以直接來管台灣,現在台灣應該是習近平在管,不是蔡在管。
正因為台灣不是中華民國一部分,蔣介石只是『流亡』『流亡』『流亡』(寫三次是怕有人看不懂)到台灣,中華民國之蔣介石流亡台灣,代表台灣根本不是中華民國之一部分,所以中華人共和國即使取得聯合國中華民國之代表權,也無權取得台灣。
台灣既然不是『中華民國』,那麼冒用『中華民國』的名義統治台灣就是一種『詐騙』。換言之,台灣現在的統治者是『詐騙集團』。李扁馬蔡都是『詐騙集團』的首腦,依法必須逮捕歸案。
根據2758號,蔣介石已失去『中華民國』代表權,繼承蔣之李扁馬蔡當然也無『中華民國』代表權。李扁馬蔡『明知』無權代表『中華民國』,但仍以中華民國總統自居,明知故犯,惡意欺騙,罪加一等,TCG相關單位應儘速將『李扁馬蔡』逮捕歸案,以彰法制,以顯公義。
注意,中華民國是指『中國』『中國』『中國』(就是台灣海峽那邊,現習近平在管),不包含台灣。
https://udn.com/news/story/7005/2638244
林義傑反擊酸民:我拿國旗時你們做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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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傑啊~~你拿的不是台灣的『國旗』,那是中國難民的『難民旗』,你被騙的好慘~~~你知道嗎???
台灣不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的國旗怎麼會是台灣國旗呢???
阿傑肯定沒在看翻一本書講古,所以才會被騙那麼慘。
TCG必須立刻將偽中華民國詐騙集團逮捕歸案,別讓台灣人再受偽中華民國詐騙集團的騙了。
1949/10/1 ~ 1971/10/25 聯合國中華民國代表權仍在流亡台灣之蔣介石的手中。
但1971/10/25 2758號決議文,聯合國驅逐『非法』之蔣介石代表,將中華民國代表權交還合法之中國代表。
1971/10/25 以前,流亡台灣之蔣介石因為他是『流亡』『流亡』『流亡』台灣,雖有權代表中華民國,但自始無權代表台灣。事實上,蔣介石也從未說他是台灣總統,他一向都以『流亡』『流亡』『流亡』中國總統自居。
1971/10/25以後,流亡台灣之蔣介石失去中華民國代表權,本身又無法代表台灣,所以蔣介石成為一個流亡台灣的『中國難民』的『民間人士』,此時蔣介石手中已經毫無任何權力。
蔣介石既然毫無實權,繼承蔣介石之李扁馬蔡當然也毫無實權,其能繼續掌控台灣,完全是透過『恐嚇』及『詐騙』的手段來達成,全部是『違法』的行為,TCG必須立刻將此恐怖組織及詐騙集團逮捕歸案。
另一方面,許多中國人不明是非一直在網路上散播,台灣仍是中國一部分。此種言論實際上等於是在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非法政權』,等於在顛覆中國,涉及背判中國,罪行重大。
為什麼?
如果台灣仍是中國的一部分,那中華民國管台灣就是『合法』的。
中華民國管台灣如是『合法』的,那聯合國2758號把『中華民國代表權』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件事就是『非法』的,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非法』的,這等於是公然向中國當局嗆聲,說中國當局是『非法政府』,這不就是顛覆中國嗎???
所以,勸中國人士千萬別再講台灣是中國一部分,以免惹禍上身阿!你以為這樣是愛國,結果就是害國,也害了自己,陷自己於大禍之中而不知道。
講白了,講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人根本是『白痴』『智障』。
1971/10/25 流亡台灣之蔣介石之代表被逐出聯合國,這除了表示蔣介石失去『中華民國代表權』之外,另一個重大的義意就是中華民國主權自始不及於台灣。亦即蔣介石在台灣是非法統治。
中華民國主權如果及於台灣,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就是『合法』的分治,聯合國就不可能將蔣介石代表逐出聯合國,而是仍會保留台灣這一部分給蔣介石管。從朝鮮半島的案例即可知,南北韓分治,所以南北韓都可以在聯合國,但台灣與中華民國是不同國,所以蔣介石失去中華民國主權就必須被逐出聯合國,無法留在聯合國。
問題在於,中華民國主權自始不及於台灣,蔣介石只是『流亡』『流亡』『流亡』台灣,所以聯合國無權把台灣交給中華民國,所以蔣介石當然要被聯合國逐出去。
蔣介石被逐出聯合國,意謂著蔣介石已經完全失去『中華民國』主權,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所以也無所謂二岸分治的情況。
中國原屬中華民國,但台灣原不屬於中華民國,所以中華民國主權交給中國,台灣當然無法從中華民國分割出去而分治。那些講二岸分治的人都是在詐騙台灣。
如果要談『分治』,那本土台灣人組成的政府跟日本政府才是『合法』的分治。
因為台灣與日本都源自於大日本帝國,大日本帝國分成日本與台灣(含日本放棄的領土),日本政府合法統治日本,本土台灣人組成的政府當然可合法統治日本放棄的領土。
中華民國主權不及於台灣,流亡之蔣介石已失去中華民國主權,中華民國主權已完全交給中國,偽中華民國之蔣之繼承人(李扁馬蔡)憑什麼說中國與偽中華民國分治????
偽中華民國如要談分治,最多也只是『金門馬祖』與中國『分治』,而不是台灣與中國分治。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D%97%E4%BC%AF%E7%89%B9%C2%B7%E4%...
2006年,美國佐力克說『獨立代表戰爭』,這是對偽中華民國說的,不是對台灣人說的。
台灣人請勿對號入座。
美國對偽中華民國說的話,偽中華民國通常會誤導成對台灣說的話,然後搞到台灣人緊張西西。
2006年當時,還是阿扁當偽總統,偽中華民國什麼都不是,連政府也不是,也沒有任何主權,國際完全不承認,搞獨立就是明目張膽的『事實竊佔』台灣,美國當然要插手,不會讓偽中華民國在台灣搞獨立。
『流亡不能就地合法』是國際法之規範,任何流亡政府都不能逾越此紅線。
好比達賴流亡印度,達賴如果要在印度搞獨立,就違反國際法之『流亡不能就地合法』的規範,等於跟印度開戰。對達賴而言,他在印度獨立就代表戰爭。
對美國而言,偽中華民國就代表『中國』,中國要在台灣搞獨立,門都沒有。
但如果是台灣人組成的政府,代表台灣,搞獨立自立則符合聯合國憲章之住民自決,完全合法。
又根據和平憲法,天皇已經把主權下放給所有日本國民,又根據舊金山和約,聯盟國承認日本國民主權,當然也承認日本放棄之台灣的日本國民(本土台灣人)主權,所以本土台灣人只要回復『日本國民(本土台灣人)』的身分,即可依和平憲法,組成合法政府,並獲國際承認,進而獨立。
我對別人說,『你欠我一百萬』,然後你卻以為真的欠我一百萬,然後還真給我一百萬,那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一切法理至上,要不然叫美國出來講講,和平憲法及舊金山和約之『日本國民主權』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