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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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華民國已死亡,台灣人的身分證鈔票及護照上被印上中華民國,等於在拿死人證件死人冥紙死人護照這是對台灣人嚴重的人權侮辱。
偽中華民國偽公務員嚴重違反世界人權,侵犯台灣人權。
根據台灣關係法,美國對必須關切台灣人權,USMG必須把違反世界人權的偽中華民國偽公務員全部抓去關。
根據和平憲法第7條,TCG必須派內閣成員去找天皇,請天皇依法做下列事情:
天皇根据内阁的建议与承认,为国民行使下列有关国事的行为:
﹣﹣
TCG想要執政,去找天皇第一件事就是請天皇『公告舉行國會議員選舉』,然後國會再選出總理大臣。
然後再去找天皇做下列事情:
天皇根据国会的提名任命内阁总理大臣。
天皇根据内阁的提名任命担任最高法院院长的法官。
﹣﹣
然後總理再找國務大臣組內閣。
再去找天皇認證國務大臣。
這樣就是一個百分百合法的內閣了。
然後內閣再提名最高法院院長的法官。
如此一來,行政(內閣),司法(法官),立法(國會)就齊全了,然後就可以執政了。
﹣﹣
和平憲法美國承認,天皇承認,連偽中華民國也心須承認;因為美國是主要佔領國,美國承認,偽中華民國當然也要承認。
想要當官的,必須熟讀和平憲法,了解和平憲法,依和平憲法辦事就對了。不要再瞎子摸象了。
TCG該怎麼做,和平憲法都幫你們寫好了,照著和平憲法去做就對了。
TCG必須動作要快,不要混了。
翻一本書還在等10﹪的撿舉獎金。
翻一本書講古,石破天驚,鬼哭神號,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如風如電,如雲如霧,如日如月,來無影去無踪,變化莫測,古今奇才。
南海仲裁說,偽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台灣當局,但偽中華民國不承認,中國也不承認,故可證偽中華民國不是中國的台灣當局,偽中華民國只是一個違法組織。
根據和平憲法,台灣民政府有權逮捕偽中華民國違法組織。
TCG內閣必須快去找天皇,叫天皇公告國會選舉,然後依和平憲法辦事就對了。
翻一本書講古要看阿!!!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804/921635/
所有台灣人都必須拒絕參加chinese taipei隊。
chinese taipei不是台灣隊,chinese taipei是中國的中國難民隊,他代表中國,從不代表台灣。
你去參加chinese taipei隊,等於在幫中國參加奧運。
台灣民政府必須爭取參加奧運。
chinese taipei違反國際法竊佔台灣,是一個違法組織,國際奧委會必須將chinese taipei隊除名。
奧運以和平為宗旨,chinese taipei(中國難民)竊佔台灣破壞和平與奧運的宗指違背,chinese taipei是違法組織,無權參加奧運。
奧運接受chinese taipei參賽是奧運之恥!!!
奧運根本是在協助chinese taipei破壞台灣和平,奧運在亂搞,奧運是世界的亂源。
奧運接受chinese taipei參賽就是在亂搞,製造台灣人的國家認同混亂。
根據和平憲法,主權在全體國民手中,全體國民當然可發動選舉選出參眾二院議員,再由議員選出總理,總理決定內閣,內閣選出最高法院的法官,請天皇任命即可執政。
換言之,根據和平憲法,台灣民政府必須辦理參眾二院議員的選舉,不要再拖了。
有台灣民政府身分證的人即為合法之台灣公民,可參與台灣民政府之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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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憲法第1條:
第1条 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在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依据。
第6条
天皇根据国会的提名任命内阁总理大臣。
天皇根据内阁的提名任命担任最高法院院长的法官。
选举和罢免公务员是国民固有的权利。
一切公务员都是为全体服务,而不是为一部分服务。
关于公务员的选举,由成年人普选保障。在一切选举中,不得侵犯投票的秘密,由成年人普选保障。在一切选举中,不得侵犯投票的秘密,对于选举人所作的选择,不论在公的或私的方面,都不得追究责任。
1945/4/1,帝國憲法在台灣實施;台灣人為大日本帝國臣民。
1945/9/2,聯盟國派蔣介石來台灣接受日軍之投降。
1945/1/12,聯盟國之蔣介石變更台灣人之國籍,等於聯盟國違反戰爭法。
1947/2/28,聯盟國之蔣介石在台灣進行屠殺,等於聯盟國屠殺台灣之大日本帝國臣民,聯盟國集體犯了戰爭罪。
1947/5/3 ,帝國憲法修改為和平憲法,在台灣實施之帝國憲法當然也修改為和平憲法。
1952/4/28,舊金山和約生效,日本政府放棄台灣之管轄權,台灣不受日本政府管轄,但和平憲法在台灣仍有效。
因此可證,台灣之合法憲法為和平憲法。
偽中華民國之偽憲法與和平憲法抵觸,自始無效。且聯盟國之蔣介石在台灣強行實施偽中華民國憲法,違反海牙公約,違反戰爭法,等於聯盟國違反戰爭法。
1945/10/12 聯合國成立,取代聯盟國。因此,聯盟國違反戰爭法之罪行,必須由聯合國概括承受。
換言之,聯合國必須賠償台灣違法戰爭法所造成的損失。
台灣民政府必須向聯合國追討違法戰爭法所造成的損失,然後翻一本書又有10﹪之獎金可領了,翻一本書賺到了,台灣民政府也賺到了。
台灣民政府必須向聯合國之國際法庭控訴聯合國違反戰爭法的罪行。聯合國現在是挫咧蛋。
台灣民政府去國際法庭控訴聯合國違反戰爭法的罪行,這將是『世紀審判』。換言之,聯合國每個國家都有罪。
西沙南沙是誰的?
台灣民政府要搞選舉,選出參眾議員,參眾議員提名總理,總理選出內閣,內閣提名最高法院法官。
天皇任命內閣總理大臣,任命最高法院法官。
如此台灣民政府即可執政。
台灣民政府執政後,即可依舊金山和約取回日本放棄之所有領土管轄權(台灣,西沙南沙,南庫頁島,千島群島,鬱陵島,濟州島,對馬島)。
故可知,西沙是台灣人所成立之台灣民政府的管轄範圍。
台灣不是偽中華民國,西沙南沙當然也不是偽中華民國的。
偽中華民國違法亂紀71年,必將遭到天罰。
台灣民政府必須辦理選舉,否則就是違反和平憲法,等於在白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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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皇根据国会的提名任命内阁总理大臣。
天皇根据内阁的提名任命担任最高法院院长的法官
奧運只有二種隊,一種是國家隊,一種是難民隊。
如果你不是國家隊,那你就是難民隊。
chinese taipei不是國家隊,就是難民隊。
chinese taipei就是中國難民隊。
中國難民隊不是台灣隊。
中國難民隊沒什麼不對,但偽中華民國硬是把中國難民隊說成台灣隊就是在亂搞,指鹿為馬的亂搞。
台灣民政府要效忠誰???
根據和平憲法:
第一条 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在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依据。
誰擁有主權,就該效忠誰。主權在全體日本國民,當然就是要效忠全體日本國民。
所以台灣民政府要效忠台灣全體的日本國民(即有台灣民政府身分證的台灣全體公民)。
天皇只是日本國(含日本政府放棄之領土(含台灣))的象征,沒有任何主權,不是效忠的對象。
所以台灣民政府必須為民著想,就是要效忠台灣之全體日本國民(有台灣民政府身分證者)。
台灣之全體日本國民擁有日本放棄之所有領土(台灣,南庫頁島,千島群島,西沙南沙,鬱陵島,對馬島,濟州島)的主權,所以台灣民政府要效忠台灣之全體日本國民,保衛(妥善管理)日本放棄之所有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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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天皇如果還有主權,天皇就可以管台灣了,但根據和平憲法,天皇已無半點主權了,這點要搞清楚。
天皇只是『象徵』而已,象徵日本國。
根據舊金山和約,日本國包含日本及日本政府放棄管轄的領土(含台灣)。
日本雖無法管轄台灣,但是當台灣被外敵侵略時,日本有義務幫台灣排除外敵。
台灣跟日本是一體的。日本政府雖然只能管轄日本,但當台灣有難時,日本有義務協助;同理當日本有難時,台灣也有義務協助。因為台灣跟日本是一體的。
這是土地持分的概念。A與B共同持有X與Y二塊地(二塊地尚未分割,是一體的)。A管X地,B管Y地。但Y地被C入侵時,A有義務協助B排除C的入侵。
台灣被偽中華民國入侵71年,日本有義務協助台灣民政府排除偽中華民國的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