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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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1951年5月麥克阿瑟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說:“在法律上,台灣仍是日本帝國的一部份”。http://ir.lawnet.fordham.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950&c... ,16頁第3段.legalistically Formosa is still a part of the Empire of Japan. (原始來源:N.Y. Times, May 5,1951)
又根據舊金山和約,台灣確實仍為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
台灣既然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台灣就必須實施大日本帝國憲法。
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偽中華民國的憲法違法。
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第19條:
第十九條 日本臣民,按照法律命令所定之資格,均得充任文武官吏及就其他公務。
中國難民當然無權在台灣當公務員。
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19條:
第二十九條 日本臣民,在『法律範圍』內,有言論,著作,刊行,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換言之,不能講中華民國,只能講『偽中華民國』。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10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第十九條 日本臣民,按照法律命令所定之資格,均得充任文武官吏及就其他公務。
中國難民當然無權在台灣當公務員。
台灣人只要依大日本帝國憲法辦事,就可以很輕易的把中國難民之馬匪鷹狗繩之以法。
台灣人呀!!全世界沒人這麼傻的,你們在偽中華民國憲法底下只有被中國難民惡整的份!!
因為你們相信偽中華民國的憲法,所以你們被中國難民惡整了70年。
相信大日本帝國憲法,依照大日本帝國憲法辦事,才能還台灣人70年的清白。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10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6%97%A5%E6%9C%AC%E5%B8%9D%E5%9C%8B%...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偽中華民國憲法不合法。
大日本帝國天皇/政府通令大日本台灣廢除偽中華民國憲法,實施大日本帝國憲法,以維帝國法制。此令。
凡違令者,撤職查辦。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10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你們現在要怎麼做?
當然就是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來做。
第一步就是要來喊翻一本書萬歲。
翻一本書就可依大日本帝國憲法第十條:
第十條 天皇定行政各部之宮制及文武官吏之俸給,並任免文武官吏,但在本憲法或其他法律載有特例者,各依其條項。
看你想當什麼官,就封什麼官給你。
總之,不管你想當什麼官,翻一本書通通可以封給你,但你們一定要來喊翻一本書萬歲。
阿你們不來喊翻一本書萬歲,翻一本書根本沒辦法封官給你。
或者說,你們連一句翻一本書萬歲都喊不出口,翻一本書就算有再大的本領也沒辦法封官給你。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10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台灣為大日本帝國一部份。
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中國難民根本無權在台灣當公務員。因此,中國難民就搞出一個偽中華民國憲法,騙台灣人。結果,台灣人就這樣被騙了,所有的好康都被中國難民騙走了。只要在偽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中國難民就可以永遠吃香喝辣,台灣人就永遠被壓窄。
如果沒有美國支持,偽中華民國憲法根本不會有人相信。
因此,美國才是幕後的黑手。美國杜魯門說,蔣介石一家人都是騙子,但卻還讓騙子繼續在台灣行騙,等於杜魯門也是騙子。
大日本帝國天皇/政府嚴厲指責美國欺騙大日本台灣的惡劣行為,美國必須向大日本台灣道歉,並負賠償的責任。
偽中華民國的憲法國際不承認,因此偽中華民國的公務員都是偽公務員。
唯有根據大日本帝國憲法辦事的公務員,才是真正公務員。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10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就算你們不來喊翻一本書萬歲,你們也該去找一個人來當大日本帝國天皇,然後喊他萬歲,這樣才能實行大日本帝國憲法。
但問題是,除了翻一本書,你們要找誰?
誰又有資格,像翻一本書一樣,講古講的轟動武林,驚動萬教,連歐巴馬聽到都要倒退三步!!!
你們去找明仁天皇喊他萬歲,他爽的要命,他也不能為你們做些什麼,你們根本是白喊了!!!就像台灣一堆人去總統府前喊偽中華民國萬歲,也是白喊了。還有,日本人去喊明仁萬歲,也是白喊了。
翻一本書出品,觀眾有信心。
智慧財產權所有,請勿仿冒。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10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你們不來喊翻一本書萬歲,翻一本書其實也不會少一塊肉,但你們卻永遠少一塊肉。
翻一本書不忍你們70年來一直受盡偽中華民國的凌辱,永遠少那一塊肉,所以才免為其難的跳出來讓你們喊翻一本書萬歲的。
你們只要來喊翻一本書萬歲,就可以少去偽中華民國的凌辱,多一塊肉,這樣的買賣,對你們每個人來說,當然划算,不是嗎?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10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作夢可以,但請腳踏『實地』。
大日本帝國憲法就是『實地』,台灣人沒站在大日本帝國憲法的實地上,卻站在偽中華民國的不實之地,結果就跌入谷底了。一跌七十年,人生有幾個七十年?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1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china/20150510/53722947?top=4h
1952年波多黎各頒布了自己的憲法,在憲法中確立了在美國內自治邦的地位。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3%A2%E5%A4%9A%E9%BB%8E%E5%90%84
如果跳脫大日本帝國理論,從波多黎各的案例來探討,可推論出:
1895/4/17 台灣被日本佔領。所謂永遠割讓給日本,也只是日本永久佔領,如同美國永久佔領波多黎各。
1945/8/15 日本戰敗。
1945/9/2 台灣被美國佔領。美國暫交由中國之蔣介石佔領。
但是,台灣則是台灣人要自己管理,其他國家的國民則無權管理台灣。
所以,台灣無法獨立,也無法回歸日本,更別說回歸中國。
所以,台灣應該是要照著波多黎各的路來走,先成為『美國內自治邦的地位』,亦即在美國佔領下自治。
敬愛的大日本帝國臣民:
但問題是,波多黎各從未實施美國憲法。但,台灣有實施大日本帝國憲法。
所以,大日本帝國憲法有實施的地方,都是大日本帝國不可分割的領土。 台灣當然是大日本帝國不可分割的領土。
重點是,大日本帝國憲法在台灣實施時,並無人反對。
所以,1945/4/1後,台灣與大日本帝國已經結下不解之緣,結合成一體。
沒有任何人可以反對,1945/4/1大日本帝國憲法在台灣實施的事實存在。1945當時選出的台灣議員,確實已加入大日本帝國國會的運作。
看來翻一本書還是得當大日本帝國天皇,不當都不行。
大日本帝國理論,銅牆鐵壁,牢不可破,全無破綻。
大日本帝國天皇/大日本帝國政府 2015/5/17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4%AA%E5%B9%B3%E6%B4%8B%E6%88%98%E...
1941/12/7 爆發美日太平洋戰爭。
1941/4/1 大日本帝國憲法在台灣實施。
美國有權否定大日本帝國憲法在台灣實施嗎?
戰勝國有權依戰爭法來決定戰後事宜。
戰爭法從1941/12/7 開始適用於美日太平洋戰爭。
因此,在戰爭法架構下,大日本帝國憲法在台灣實施與戰爭法抵觸,因而失效?
戰爭期間,美國有權干涉大日本帝國的內政嗎?
這時問題來了。
戰爭從1941/12/7發生,當時台灣確定未實施大日本帝國憲法,所以台灣不算大日本帝國的『內政』。因此,美國當可干涉台灣實施大日本帝國憲法。
若以此論之,台灣雖然實施大日本帝國憲法,但受制於美國的干涉,而失效。
所以,台灣確實為美國的佔領地,只是委託蔣介石代管而已。
注意,麥克阿瑟第1號命令並無委託『中華民國』佔領台灣。
在美國佔領的架構下,台灣必須依波多黎各的模式,由台灣人自行管理自己,中國難民則無權管理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