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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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蔣渭水,如果維基講的沒錯,那蔣渭水只是一個叛亂份子而已。
為什麼?
因為1895年馬關條約,大清就已經把台灣永久割讓給大日本了。
蔣渭水還去中國參加『中國同盟會』。這不是叛亂嗎?
後來他成立台灣民眾黨,有跟大日本帝國登記嗎?如果沒有,那也只是一個台灣地方性的社團,根本不能叫政黨。
總之,根據1895年的馬關條約,台灣這塊地就是大日本的了。
凡是想搞台灣跟大日本脫離的人,都是『違法』的。
馬關條約是國際法,台灣人要遵守國際法,國際才會尊重台灣人。
好比,你土地賣了,就是賣了,不能再說土地是你的。這簡單的觀念一定要搞懂。
馬關條約是國際承認的條約,台灣人要去反抗馬關條約,根本是自討苦吃。
馬關條約把台灣讓給大日本,然後也就沒有其他條約把台灣讓給其他國家。
所以,台灣這塊地當然還是大日本帝國的。
偽中華民國的歴史通通在亂寫。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94%A3%E6%B8%AD%E6%B0%B4
1895年的馬關條約,是國際承認的。
根據馬關條約,國際皆知,台灣跟中國已經永久脫離關係,且已經成為大日本的領土。
因為有馬關條約,所以即使大日本戰敗,美國也不敢動台灣,沒將台灣再轉讓給任何國家,連台灣獨立,美國也不敢(違反國際法)。
反觀日本四島,因為沒有國際條約的約束,所以美國就敢大筆一揮,在舊金山和約中,讓日本獨立了。
日本獨立,而大日本的領土就剩下有國際條約約束的領土(台灣,千島群島,庫頁島南部,南洋群島)及西沙南沙,濟洲島,巨文島(對馬島),鬱陵島,部份南極了。
殖民通常是進步的國家對落後國家做的事。
但台灣剛好相反,竟然被落後100年的中國殖民(違法)。
這可說是世界殖民史絕無儘有的特例。
大日本台灣人倒底怎麼了????
日治時代,台灣比中國進步至少100年,難道大日本台灣人都忘了嗎?
1945年以前,大日本佔領了許多領土。
合理推論:
盟軍讓這些大日本佔領的領土紛紛獨立,然後用南極洲來補償大日本的損失。
朝鮮未經大日本同意獨立,法理上仍為大日本的領土。
日本未經大日本同意獨立,法理上仍為大日本的領土。
換言之,舊金山和約2所述之領土,通通是大日本的領土。
但因為南北韓獨立,日本也獨立,但台灣沒獨立,所以只剩台灣可以主張大日本的領土。
美國必須幫台灣恢復大日本帝國政府,然後再主張大日本帝國的領土,即可統一大日本帝國了!!!
大日本帝國的法理領土包含日本,朝鮮,台灣,南極,西沙,南沙,南洋群島,庫頁島南部,千島群島,琉球等。
還好,台灣沒獨立,要不然大日本帝國就不見了!!!
根據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日本承認朝鮮獨立。
但是大日本從未放棄台灣,大日本也沒承認日本放棄台灣,更沒承認朝鮮獨立。
故可證,台灣,朝鮮,台灣都是大日本的一部份。
南北韓獨立,日本也獨立,但台灣沒獨立,所以只有台灣可以主張恢復大日本帝國。
大日本帝國一旦恢復,日本跟朝鮮就必須回歸大日本帝國。
或者日本跟朝鮮要獨立,必須經過大日本帝國同意才行。
舊金山和約中提到的領土,通通都是大日本帝國的領土。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814002632-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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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年,日俄兩國簽署《日俄和親通好條約》,日本合法取得北方四島。
1875年,日俄簽署《庫頁島千島群島交換條約》,日本放棄樺太(庫頁島)的主權予俄羅斯,北千島群島併入日本版圖,日本的版圖向北擴展至與堪察加半島只有11公里距離的占守島。
1947年,和平憲法生效,日本獨立。注意:《日俄和親通好條約》與《庫頁島千島群島交換條約》二個條約是大日本簽的,與日本無關。
1952/4/28 舊金山和約生效,日本放棄『千島群島』。故可知整個千島群島(包含北方四島)都被日本放棄。因此,千島群島已經不是日本的領土,但仍為大日本的領土。
美國承認大日本的領土(北方四島)是日本的領土,根本是在亂搞。
如果美國可以如此亂承認,那我也可以承認美國的領土就是大日本的領土,這樣美國要嗎?
故可知,美國承認大日本的領土(北方四島)是日本的領土,無法律效力。
注意:1947/5/3和平憲法生效後,日本從大日本獨立出去,代表以前大日本所簽的國際條約,都跟日本無關了!!!也就是,台灣才是1947/5/3日以前大日本簽的國際條約的受益者,日本則無權再主張1947/5/3大日本所簽條約的任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