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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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討論的回覆

台 灣 (民) 政 府
各州郡守

台 灣 (民) 政 府
中央黑熊名單

很好!!!

翻一本書阿沙力都給們們准了!!!

各單位發揮百折不撓的精神與堅定不移的信心,使用各種和平的手段,去跟美國要回大日本帝國相關係權利。

明治憲法第10條

第十條 : 天皇定行政各部之宮制及文武官吏之俸給,並任免文武官吏,但在本憲法或其他法律載有特例者,各依其條項。

明治憲法第55條

第五十五條: 國務各大臣,輔弼天皇,負其責任。

第10條是大日本帝國賦與所有閣員的權力;第55條是所有閣員對大日本帝國應盡的義務。

所有閣員共勉之!!!

翻一本書再三提醒:

千萬不要把日本跟大日本帝國搞混!!!

日本已經脫離大日本帝國。

如果你把日本跟大日本帝國搞在一起,去跟美國談要回政權,肯定會被美國轟出去的!!!

所有閣員務必熟記翻一本書心法:

台灣民政府(大日本帝國政府)依明治憲法辦事,所以是合法的政府。

SFPT 2中,日本放棄的領土都是大日本帝國的領土;

SFPT 3中,給美國託管的領土也是大日本帝國的領土。

切記切記!!!

然後,每天照三餐去跟美國要回各單位的所有權就對了!!

大日本帝國的內政,美國無權干涉!!!美國必須無條件將大日本帝國的內政所有權歸還給大日本帝國!!!

台灣是大日本帝國的一部份,台灣的內政當然就是大日本帝國的內政,美國當然無權干涉,且美國必須完全奉還給台灣民政府。因為台灣民政府已獲翻一本書的認證,其內閣官員也已經獲翻一本書畫符仔加持!!

美國如果來找內閣談,千萬別像黄朝琴一樣犯同樣的錯!!!

當年美國來找黄朝琴,黄朝琴如果說台灣人是大日本帝國的臣民,不是中國人,台灣早就解脫了!!!

但黄朝琴這個白痴,卻說台灣人就是中國人,狗屎的黄朝琴,一句話害慘所有台灣人69年!!!

切記切記,台灣民政府的內閣人員不能犯黄朝琴一樣的錯!!!

台灣人是大日本帝國的臣民,而且台灣民政府依明治憲法是合法的政府。

舊金山和約,46國已經同意大日本帝國存在了!!美國沒立場反對台灣人依明治憲法,在台灣重建大日本帝國。

切記!!!

雖然叫台灣民政府,但因為依明治憲法辦事,故本質是大日本帝國政府。

http://www.trfp.org.tw/portal_b1_page.php?owner_num=b1_8237&but...

雙重國籍避稅游離模糊者    滯台支那中國難民    有司法案底的本土台灣人

繼美國肥咖條款後.....中國也要跟進.....那台灣列島美國民政府架構下的台

灣民政府要不要照辦哩 ?   你們能夠躲到哪裏去 ?

中華民國之法律不是大日本帝國的法律,所以中華民國之法律對大日本帝國臣民當然不適用。

我的國三同班同學...在ECFA 週年及美軍於八月駐軍之際...於商週當起宣揚政

策的看板人物.....宋楚瑜任務艱鉅啊.......加油

我們是台灣民政府國際法理地位正常化的先行者......

他們也是先行者.....ECFA 架構下滯台支那難民回歸一中的先行者

喔....還有靠中華民國吃飯有案底的本土台灣人.....

http://www.cn.wsj.com/big5/20140531/bch083611.asp?source=whatnews2

國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鄧普西上將(Martin Dempsey)週五表示,中國試圖用武力來影響本該通過外交途徑解決的爭端。

﹣﹣

白 痴的美國,中國本來就是以武力解決爭紛的國家,1949/10/1中國怎麼建立的,不就是用武力嗎?

這點難道美國不知嗎?全世界都不知嗎?

就是全世界縱容 中國以武力建立國家,才會造成中國強大後會以武力解決國際紛爭的!!!不是嗎???

1971年,聯合國接受不合法的中共取代被開除之中華民國席次,本身就 是錯的。

1971年,聯合國將中華民國開除,並不代表聯合國有權再將中華民國席次讓與中共政權。1971年的2758號決議文,是聯合國集體犯罪的證 據!!!

各國政府,應介入調查,並將1971年擅自將已開除之中華民國會籍盜賣給中國的外交官員,全部抓去關!!!

同時,聯合國應該更正2758號決議文,2758決議文只有開除(或凍結)中華民國會籍這一件事,沒有中共取代中華民國會籍這件事!!!

1945/10/24聯合國憲章是怎麼寫的?全世界不是說好不允許武力解決紛爭了嗎?

那1971年,聯合國為什麼還讓槍桿子出政權的中共取代中華民國的席次???

這不是矛盾嗎?

難道聯合國的官員頭腦都裝屎了嗎???

  • 修憲前簽約,跟修憲後簽約,法理意義當然不一樣!!!
    一塊蛋糕切成一半,跟沒切成一半,來慶生,你覺得一樣嗎?
  •  日本修憲後再來簽約(SFPT),就像蛋糕切成一半來慶生一樣的“荒謬”!!!
    也因為如此,台灣國際地位才會搞的如此難懂!!!
    但最後還是被翻一本書倒著翻書的特異功能破解了!!!
    翻一本書真是天下奇才!!!

1945/9/2 蔣介石依美國麥克阿瑟軍令第一號來佔領台灣,無涉台灣主權。
1945/10/25 蔣介石宣佈台灣光復,因無涉台灣主權,故無法解釋為中華民國之台灣光復,法理上只能解釋為,大日本台灣光復。亦即,美國已無權再佔領台灣,必須將台灣交還大日本帝國。

但美國犯錯不認錯,將錯就錯,放任蔣介石繼續在台灣胡搞亂搞。此舉已構成侵略大日本台灣之事實。

你美國藉蔣介石集團侵略大日本台灣,等於全世界都可以侵略你美國,你美國要嗎???

狗屎的美國,還不快把台灣交還大日本帝國,然後再把你美國的蔣介石集團搬去金門馬祖!!!!

南海問題是台灣問題的延伸。

要解決南海問題,必須先解決台灣問題。

美國必須先把中華民國搬去金門馬祖,將台灣還給大日本帝國,大日本帝國再依舊金山和約合法主張擁有南海主權,提出國際仲裁,這樣南海問題即可和平解決!!!

如果不先恢復大日本帝國,那麼南海主權即總是各說各話,成為週邊各國紛爭的引爆點!!!

1945/10/25蔣介石宣佈台灣光復,整件事就是美國犯的錯

美國犯錯,卻沒有絲的毫悔意,反而將錯就錯。這是不對的。

美國發佈麥克阿瑟軍令第一號,美國當然必須為1945/10/25蔣介石宣佈台灣光復的錯誤負責。

做法很簡單,直接把蔣介石抓走,不就沒事了嗎?

這麼簡單,為什麼美國不這樣做???而寧願一錯再錯,枉顧台灣人權,放任蔣介石集團在台灣為所欲為?

這點,美國司法部是不是該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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