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208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61227
日俄高層會談 聚焦安全合作和北方領土問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13-...
最有影響力的人.....處理最有爭議性的北方四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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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偕彭麗媛 出訪歐洲【灑錢】
http://m.udn.com/xhtml/HistoryArt?articleid=3731309&f=lineshare.
習近平訪歐的國家及相關NGO 組織沒意外的話.....會在 0428 我們刊登
在自由時報的廣告後有所表現【異議】
中日和約第四條:
茲承認中國與日本國間在中華民國三十年即公曆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
1945/7/26 波茨坦公告第八條:
(八)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1949/10/1 中華民國流亡台灣。
1951/9/8 舊金山和約,由於中華民國已經流亡,不是一個國家,失去國格,因此開羅宣言無法落實在舊金山和約裡,日本只能放棄,而無法寫讓給中華民國。
進而演變成,台灣仍是大日本帝國之國土的法理事實。
如1951/9/8 中華民國仍是一個國家,那麼依波茨坦公告及開羅宣言,舊金山和約裡勢必寫明,將台灣讓給中華民國。但,無奈中華民國1949/10/1早已滅亡。
而中共又未合法取得中華民國之繼承權,因此1951/9/8舊金山和約之簽署中共也無權參與。因此,台灣也無法依開羅宣言,交給中共。
現今的日本是從大日本帝國脫離而產生的新國家。台灣則仍是大日本帝國的國土。
偽立院亂象的推論:
中國亂民可以容許學生霸佔偽立院嗎????
假設立院已經不見,中國亂民當然不會讓台灣人知道,於是就故佈疑陣,叫一堆學生去長期霸佔偽立院,然後中國亂民就可以以偽立院被霸佔為由,在沒有偽立院的情況下,繼續騙吃騙喝!!!
如果假設為成立,那學生霸佔偽立院只是被利用來轉移注意力的手段而已,霸佔偽立院的學生很可能許多是中國派來臥底的,或中國在台灣訓練好用來臥底的。
例如,民進黨就是中國亂民訓練出來欺騙台灣人的一群大日本台灣的叛徒!!!
一般人生活工作哪來時間去抗爭,但學生卻是最容易被利用及動員的一群!!!!!只要校長配合中國亂民演戲,學生很容易就被利用了!!!
奸邪的中國亂民,台灣人莫再被騙才是。
總之,1945年美國一般命令造成中國亂民亂台69年,美國心須負責,將中國亂民趕回中國,並將台灣總督府交還給翻一本書!!!!
中日和約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6%97%A5%E5%92%8C%E7%B4%84
(註: 當時中華民國政府有急需以和約鞏固其中國合法政府的地位迫切性)
...直到多國和約生效前幾個鐘頭,日本才在美國壓力下與中華民國政府簽訂雙邊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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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和約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幾個鐘頭,是中華民國在美國壓力下與日本簽訂,不是日本在美國壓力下與中華民國簽訂,這樣才對。
分析如下:
舊金山和約生效前,日本尚未獲國際承認為一主權獨立國家!!!
舊金山和約生效後,日本才合法成為一主權獨立的國家!!!
所以,舊金山和約生效前,日本仍被佔領中,無權行使國家權力,此時日本與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簽訂的條約,並不是國際條約,最多只能解釋為,二個私人團體的協商,不具國家層級。
1952/4/28 中日和約當時,中華民國已流亡,也不是一個國家,不具國格,其與任何一方簽訂的條約,都不是國際條約。
亦即,中日和約雙方,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及主權未正式獨立的日本都不具國格,因此中日和約不合“國”際法,自始無效。
換言之,中日和約根本不是國與國之間的和約,當然不是國際法。
那中日和約是什麼?
是垃圾!!!
正因為是垃圾,所以,中(共)日建交後,『日本政府的見解是,作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結果,《日華和平條約》(《中日和約》)已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並宣告結束。』
《中日和約》一開始就是垃圾,只是到1972年9月29日才被扔掉而已!!!
中華民國之中國亂民都懂得用“和約鞏固其中國合法政府的地位”;
(注意: 中國亂民要鞏固的是中國合法政府,不是台灣合法政府)
但台灣人卻不懂這一點,才會被中國亂民用假的中日和約,亂搞69年。
台灣人只需要用“和約鞏固台灣合法政府的地位”,台灣就穩若泰山了!!!
有什麼和約可以鞏固台灣合法政府的地位?
當然是1952/4/28之舊金山和約,和1895/4/17之馬關條約嘛!!!!
舊金山和約為中日和約為母法,或法源。
母法未生效,當然無法利用母法來生一個子法。
亦即,中日和約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簽訂,因違反舊金山和約(尚未生效)無法源而失效。
進而可證,中華民國依中日和約統治台灣完全不合法,中華民國必須滾回中國。
抗議第一天我就有此懷疑........現在回想起來 0319 Washington post
刊出可監控一國的通訊資料的新聞發佈時間點不是巧合囉................
依1952/4/28生效的舊金山和約,台灣根本沒交給
台灣是國家嗎?中華民國是國家嗎?
國家是什麼?
要講台灣是國家,或中華民國是國家,至少要有個根據才是!!
國家的根據是什麼?
有沒有別的國家承認是很重要的,如果沒其他國家承認,那基本上就很難成為一個國家。
要其他國家承認,當然就是要能講的出道理。
如果沒辦法講出個道理,那其他國家要如何承認你是個國家???
你說台灣是個國家,那你就得向其他國家證明台灣是個國家,證據在哪?根本找不到嘛!!
你說中華民國是個國家,那你也得向其他國家證明中華民國是個國家,證據在哪?根本找不到嘛!!
翻一本書說大日本帝國是個國家,且有憑有證,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的領土並未交給任何國家,這些土地組合起來是大日本剩餘領土,這就足以證明大日本帝國(剩餘領土)還是個國家。
最後當然是翻一本書的大日本帝國可獲得全世界的支持嘛!!!至少SFPT 46簽約國必承認不可!!!
偽立院已經被斷水斷電斷通話了,一堆人還搞不清楚狀況,基本上那就是一堆中國亂民,毫不講道理的亂民!!!馬的,有本事就回去中國亂!!!中國亂民亂到台灣來,69年來如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