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aiwanus.net/news/press/2013/201301261205361306.htm
(i) To know your roots and realize yourself.
I am proudly shouting that i am a "Native Taiwanese". (as Dr. Lin stated)
(ii) To concern more about yourself and pay attention on your reality (position).
Who i was born to be....
Conclude: "LOVE your neighbors"----- from Jesus, then, take actions...
"IN GOD WE TRUST"
so reikyou 02/02
由林媽利Doctor研究結果可以推知,在台灣自認是漢人應有百分之八九十生於錯謬虛假的族裔認知中,認賊為父拜錯祖先〈Takeing the thieves or robbers as your ancestor,and misunderstanding the evils as the God〉
說個不是科學論證的推測和想法:是否因為台灣人拜錯了祖先,結果引來如吸血鬼般的中國流亡難民組織吸光台灣人的精氣神〈有形無形的資產與文化〉!!!
>>‘‘研読聖書追遡「戦争法」雛形的原始法源 ‘‘の続き
過去歷史綿延不決的戰事中、古代輝煌文明猶大南國(今中東以色列一帶)三位王VS迦勒底 巴比倫王(現幼發拉底河伊拉克一帶)之間三次戰爭明顯作例。如下:
[A]第一次戰爭
時間: BC606-BC607年(約2600多年前)
主要人物:征服者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
被征服者猶大王約雅敬
戰爭地:耶路撒冷
A1)関猶大、迦勒底両方間的戦争
列王紀下 24:1-2
「約雅敬年間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上到猶大約雅敬服事他三年.然後背叛他。耶和華使迦勒底軍、亞蘭軍、摩押軍、和亞捫人的軍來攻擊約雅敬毀滅猶大、正如耶和華藉他僕人眾先知所說的。」
A2) 征服者有権利処理戦利品
但以理書1:1-2
「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到耶路撒冷、將城圍困。主將猶大王約雅敬、並 神殿中器皿的幾分交付他手、他就把這器皿帶到示拿地、收入他神的廟裏、放在他神的庫中。」
[B]第二次侵犯戰事
時間:BC597年
主要人物:征服者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被征服者猶大王約雅斤
地點:耶路撒冷
B1) 列王記下 24:10~12 (2 KINGS 24:10~12)
“那時、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軍兵、上到耶路撒冷、圍困城。當他軍兵圍困城的時候、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就親自來了。猶大王約雅斤、和他母親、臣僕、首領、太監、一同出城、投降巴比倫王.巴比倫王便拿住他.那時、是巴比倫王第八年。”
B2)征服者處理戰利品, 被征服者(敗戰者)猶大王和子民流亡至外國(戦勝国)開始.
列王記下24:13-16(2 KINGS 24:13-16)
“巴比倫王將耶和華殿、和王宮裏的寶物、都拿去了、將以色列王所羅門所造耶和華殿裏的金器、都毀壞了、正如耶和華所說的.又將耶路撒冷的眾民、和眾首領、並所有大能的勇士、共一萬人、連一切木匠、鐵匠、都擄了去.除了國中極貧窮的人以外、沒有剩下的.並將約雅斤、和王母、后妃、太監、與國中的大官、都從耶路撒冷擄到巴比倫去了.”
B3)征服者的意志為意志,
列王記下24:17(2 KINGS 24:17)
“巴比倫王立約雅斤的叔叔瑪探雅代替他作王、給瑪探雅改名叫西底家。”
歷代志下36:10 (2 CHRONICLES 36:10)
「過了一年、尼布甲尼撒差遣人、將約雅斤和耶和華殿裏各樣寶貴的器皿帶到巴比倫.就立約雅斤的叔叔〔原文作兄〕西底家、作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王。」
顯然巴比倫王沒有將耶路撒冷城佔有為私有的領土主權、 樹立戰爭法規則---
「佔領不得移轉主權」的原則。
[C]第三次侵犯
時間:BC587-BC586
主角: 猶大王西底家VS 巴比倫王
地點:耶路撒冷
C1)戦争時間、場所、主な人物
耶利米書39:1-2 (JEREMIAH 39:1-2)
「猶大王西底家第九年十月、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全軍來圍困耶路撒冷。西底家十一年四月初九日、城被攻破。」
2 KINGS 25:1-2
「西底家背叛巴比倫王。他作王第九年、十月初十日、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全軍來攻擊耶路撒冷、對城安營、四圍築壘攻城。於是城被圍困、直到西底家王十一年。」
C2)征服者軍法宣判罪狀並立即執行處決被征服者(敗戦者)的重刑案。
耶利米書39:5-7(JEREMIAH 39:5-7)
「迦勒底的軍隊追趕他們、在耶利哥的平原追上西底家、將他拿住、帶到哈馬地的利比拉、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那裏.尼布甲尼撒就審判他。巴比倫王在利比拉、西底家眼前殺了他的眾子、又殺了猶大的一切貴冑.並且剜西底家的眼睛、用銅鍊鎖着他、要帶到巴比倫去。」
2 KINGS 25:6-7,
「迦勒底人就拿住王、帶他到利比拉、巴比倫王那裏審判他.在西底家眼前殺了他的眾子、並且剜了西底家的眼睛、用銅鍊鎖着他、帶到巴比倫去。」
C3)征服者対占領地施行統治主權、分配主權權利、友善対順服貧者、順服者(被征服者)人民。
JEREMIAH 39:8-12
「迦勒底人用火焚燒王宮、和百姓的房屋、又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那時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城裏所剩下的百姓、和投降他的逃民、以及其餘的民、都擄到巴比倫去了。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卻將民中毫無所有的窮人留在猶大地、當時給他們葡萄園和田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提到耶利米、囑咐護衛長尼布撒拉旦說、你領他去、好好的看待他、切不可害他.他對你怎麼說、你就向他怎麼行。」
2KINGS 27-29「猶大王約雅斤被擄後三十七年、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使猶大王約雅斤抬頭、提他出監.又對他說恩言、使他的位高過與他一同在巴比倫眾王的位, 給他脫了囚服。他終身常在巴比倫王面前喫飯。」
2 KINGS 25:9-16 関處理相關戰利品(戦後処理事項、非常長自行読)
続き~
C4) 對不順服的被征服者政策
2 KINGS 25:18-21, 2 KINGS 25:27-29。
「護衛長拿住大祭司西萊雅、副祭司西番亞、和三個把門的.又從城中拿住一個管理兵丁的官、〔或作太監〕並在城裏所遇常見王面的五個人、和檢點國民軍長的書記、以及城裏遇見的國民六十個人。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這些人帶到利比拉巴比倫王那裏。巴比倫王就把他們擊殺在哈馬地的利比拉。這樣、猶大人被擄去離開本地。」
C5) 征服者設立占領地当地的{今称為「民政府」}省長、挙証:
2KINGS 25:22
「至於猶大國剩下的民、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所剩下的、巴比倫王立了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作他們的省長。」
C6) 征服者対俘虜擄獲至巴比倫施以植民政策、施壓手段例証
a. 語言文化洗腦。
b. 執行改名。
c. 美酒 佳餚 高職高薪収買人心。
d. 飴與鞭--アメとムチ(”ムチ無知” 和 ”鞭”--雙官語)
Daniel 1:3-9
1:3,4,5「王吩咐太監長亞施毗拿、從以色列人的宗室和貴冑中、帶進幾個人來、就是年少沒有殘疾、相貌俊美、通達各樣學問、知識聰明俱備、足能侍立在王宮裏的、要教他們迦勒底的文字言語。王派定將自己所用的膳、和所飲的酒、每日賜他們一分、養他們三年.滿了三年、好叫他們在王面前侍立。」
1:7「太監長給他們起名、稱但以理為伯提沙撒、稱哈拿尼雅為沙得拉、稱米沙利為米煞、稱亞撒利雅為亞伯尼歌。」
1:8 「但以理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所以求太監長容他不玷污自己。」
◎歸案結論: 西元前5,600年已經完整建構戰爭法兩項大原則外:
1.佔領不得移轉主權. 上列B3、C5処、已經挙証。
2.流亡政府不得就地合法.
① EZRA 1:1 bold title 「古列下命猷太人回歸 CYRUS HELPS THE EXILES TO RETURN」.
② 以斯拉(EZRA) 2:1-64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前擄到巴比倫之猶大省的人、現在他們的子孫從被擄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猶大、各歸本城。」
③2 CHRONICLES 36:20-21
「凡脫離刀劍的、迦勒底王都擄到巴比倫去、作他和他子孫的僕婢、直到波斯國興起來。這就應驗耶和華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地享受安息、因為地土荒涼便守安息、直滿了七十年。」
④EZRA 2:46-66首次回帰耶路撒冷的猶大総人数和動物数。
「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此外、還有他們的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名.駱駝四百三十五隻、驢六千七百二十匹。」.
外加:
3.征服者有権利義務設立佔領当地的「民政府」上述C5説明。
以上研読後報告書
so reikyou 02/02/1
宜しくお願いします。何かご意見を遠慮しないてね。
You didn't go to listen Richard's speech?
Instead, reading Bible at home?
TO: Nakagawa さん
I did not know there was a great speech there, no one informed me any message to me.
Why???
To:Nakagawa san(樣)
Thanks lot.
請点入youtube. TCG--- cheers!
http://www.taiwanus.net/news/press/2013/2013013111235314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