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0123 TCG 公佈了一件, 美國司法部刑事司國際事務室發給 TCG 的公文.
這原本是 2012 年 7月 31日的來文, TCG 擺了半年才公開,
外界常要詢問的 美方的白紙黑字,
總算上了第一道冷盤, 正意味著後頭的好菜即將一盤盤的就要端出來了
經詢問美籍的友人這一封信的意義, 解析如下 :
1. 司法部有把 Roger C.S.Lin 所講的 台灣Status 這回事 存記. 存記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就是有當一回事.
2. 司法部覺得有 轉給 國務院的必要性
3. 司法部對 C.S.Lin 與 TCG 以正式官方名義及官職稱呼並回信.
4. 司法部的國際事務室無法獨自處理這件事, 因此轉函給國務院. 國務院是當然的處理機構. 這不算是踢皮球. 而司法部國際事務室願意使用 TCG 的正式名義, 這意義重大.
5. 若這轉函是由國務院轉給司法部, 那就更有意義了.
6. 畢竟這是一步步向前進的過程.
7. 美國政府在某些方面來說, 是需要 TCG 來教育的.
8. 對 TCG 來說, 這封信是個好消息.
還有, 這位友人沒提到的 :
經由這一封信, 寄到設於華府的 TCG 的代表處.
相對的表示了美國政府承認這一個地址是 TCG 的代表處,
也相對的承認 TCG 這一個單位.
當然, 外界批評 TCG 設於華府的代表處是虛設一事, 就完全不攻自破了.
呂陳蒼林(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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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擊太大了. 幾乎到令人難以接受的地步 . 這幾天看電視幾乎一點口味都沒有. 但是無論如何,醜媳終究要見公婆台灣本土人民總是要面對現實. 沒有選擇餘地. 政治的現實面總是殘酷的. 被騙了六十年, 可說出生騙到老! 這輩子都生活在詐騙集團的圈套裡. 真是令人情何以堪啊 ! 怎麼辨 ! 上完秘書長的台灣論述後一切疑問都解了.
所有的一切都破解了.
大日本天皇的台灣臣民 應有的大智慧
美國司法部的部門一封信,現今祕書長公開了它,意義特別具有一番,假若不經過一陣輕挑的寒風洗禮,就不會展現明亮,應有的肯定。
二千多位的同心,先期在朋友親人簡單的信念介紹,做出勇者的決擇,前赴自治學院受訓,又有進一步的高級班訓練,完整的上課,有步驟吸收,合理的了解,理智的認識,這才是 臣民 的大智。
新聞媒體先期,毀罵式嘲哄,電視傳播歪曲誤導式媒介,依然康健的台灣(民)政府,深具信念勇往直前。
2013年美國總統Barack Obama連任就職慶賀,台灣(民)政府受邀參加,這是意味承認其地位,這個真實性,
非一般所能詮釋;國際與台灣社會尚有,未曾聽聞台灣(民)政府,又曾於新聞媒體 、 電視冷嘲之下,親眼所見、所聞似是而非,如今,台灣(民)政府,確實有個稱心盛況,今天的台灣(民)政府,國際社會明顯地位,
國際社會明顯,也為之一震。
臣民共同,齊心的打拼,所剩的腳步,不到一里路了,我們必須再向前跨出一步 ......
做出勇者的決擇,前赴自治學院受訓,又有進一步的高級班訓練,完整的上課,有步驟吸收,合理的了解,理智的認識,這才是 臣民 的大智。Indeed!
若這轉函是由國務院轉給司法部, 那就更有意義了.
As a matter of fact, this letter is from the criminal division of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and this is of significant meaning. I believe that Department of State cannot ignore a
letter as such.
請教諸位前輩們,你們是看了這張才比較信心大增,還是本來就是以秘書長所提出台灣地位法理論述之各種國際法有信心,而相信法治國家對“法”的權威之信服呢!?
首先聲明, 我不是前輩.
再說, 對於林秘書長所提出的法理論述與國際法等, 我沒特別覺得秘書長的特別意義.
因為, 法理與歷史是存在的事實, 要沒林秘書長給挖掘出來, 遲早還是會有別人也會發現.
秘書長的確是學有專精, 並能在洽當的時機將這些給挖掘了出來.
但若, 內容偏頗或不合邏輯不合法理事實, 也沒能讓人認同.
因此, 我實在沒有特別要推崇秘書長挖掘出這些法理.
倒是, 發覺了這些法理背後. 秘書長對於台灣問題的使命感, 行動的勇氣, 應對挫折的毅力
以及行動的方法與步驟. 這些才正最值予大書特書.
使命感, 秘書長曾自說明源自於逃亡三千里後的心願. 這的確足以說明一切.
行動的勇氣, take action 比 just know how , 尤其面對 60 餘年來的高壓恐怖統治,
若非強有力的勇氣與毅力, 何能啟動運作至今?
再說方法與步驟 ...... 台灣問題幾乎史無前例可循, 就算找到了 solution,
但要經由如何的 process 逐步的進行, 這些全都是要無中生有的去摸索, 發明, 操作
這可比單純的發覺還難的太多了.
打從 9 年前, 從網路上看到林何論述, 基本上我就覺論述的本身合於法理與邏輯.
但, 實在無法想像如何能去推行.
然而, 9年來, 看到了一步步的進展, 每一項行動的循序漸進. 追隨者逐漸的成長,
到了推出 TCG ID Card 的辦理, 尤其是支持 ID Card 辦理的 台灣人民權利法的建立.
這些都是讓人足以明確可行的方法與程序. 於是我也跟著參與了.
至於, 這一張文書. 若要深入的討論. 也許還不足以讓一些白目的既得政治利益者信服.
對我個人來說, 有與沒有這張文書的差別並不太大.
只是,這終究是一道前菜. 我們一同來等著看 後續就會隨碗端出的好菜.
To:jason dan
您問的「粉是重點」哦!!!
讓個人「信心大增」.,阮上課或初級培訓或高級班,
在阮のFamily裡均接受討論,結論自然也是「信心大增」。
其中當然是先對「TCG的台灣地位法理論述生信心」,繼而參與培訓步驟!
如今,閣員們接受「一一的點名」,授命在「棋盤」上各就各位!?
否則「他馬又不象」???...任誰能對奕乎?阮只能一旁忐忑不安!!!
是故您jason dan 26說到重點:
大家是不是看了『那張』才比較信心大增??不是吧!?
阮肯定不這樣認為!!!
該是 同學「把對了症,下對了藥」.,如司空健三所言:「有吃有行氣」(請唸台語)
阮在乎的是「棋盤」上的各兵馬!?真槍實彈乎??彈著點又為何???
『那張』只不過是我們想看的「昨天TCG駐美副座上任怎樣用槍?槍法??...」
聽聽秘書長在第48屆初級班上課時,說明了為什麼一直不公佈這張文件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