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靖國神社及陵寢祭祀

平成26年8月15日

( 日本靖國神社慰靈祭 )


平成26年8月14日

( 東日本大震災復興祈願植樹)


平成26年8月13日

( 日本靖國神社 預習 )

( 大正與昭和天皇陵寢 )

( 東京都明治神宮 )


平成26年8月12日(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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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討論的回覆

每一個台灣人,都是台灣歷史長河的過客,然而,目前的台灣人.因三代以來的.被扭曲及隱瞞的史實的毒化.而渾然不知母國仍留著日本台灣先祖們曾用身生命紀載下的高尚情操. 是件悲痛的事.

台灣民政府的同心們, 能在每年八月十五日,這樣的日本大日子裡,與日本人民在靖國神社,一同敬念為母國犧牲生命的英雄們,不是也帶領著台灣人,重寫光耀歷史的領頭者嗎!You are really blessed !

Great!

You got great systematic summarize, good logic conclusion ! 

美國對日本仍會怕怕的!

另一個思維
早上走在後院,想起2009/12/15 ,中國的習先生,未任總理前,到訪日本 ,晉見日本天皇 ,主要說中國現在掘起,已很富有,想向天皇買”台灣”. 天皇笑答說:皇室從不賣產業.
何以習總理要在那時特地如此問?
2009年是”林志昇等228位本土台灣人,”控告美國總統案的審理,已到達”上訴法院 Appealing Court”, 在2009年2月5日,言詞辯論庭時,法庭有邀請ROC及PRC派代表列席旁聽,上訴法院已經於2009年4月7日判決:「維持聯邦地方法院的判決,原告(上訴人)九十天內可以上訴最高法院,這是高度政治問題。」而在說明中,上訴法院法官判決「維持聯邦地方法院的看法,強調台灣人沒有國籍,沒有國際承認的政府,臺灣人長久生活在如同地獄般的政治環境,承認台灣仍在美軍事政府佔領中,要求行政單位必須協助原告的訴求。」
依規定程序在上訴到”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後,代表美方的”國務院”於2009/8/6,宣佈放棄法庭賦予的”抗辯權”, 法律上代表兩件意義,一、代表國務院不再以政治問題干擾原告。二、代表原告在訴狀中所有敘述以及要求正確。而讓”最高法院”於是宣佈”本案待審”(請參考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188772 )
故想當時的習先生,一定已瞭解美國司法對”控美案”的立場,而美國法院是依據”舊金山和約”,來糾正美國總統們,也要遵照這個條約,處理台灣問題,而且已很明顯指出:依法理”台灣仍然是美國佔領下的日本帝國的領土.” 這是很震撼的事件.因為習先生是戰後才出生,所受的教育,應跟在戰後台灣的情況類似,中國跟台灣一樣,也沒有教到”舊金山和約”,因為PRC和ROC都不是簽約國,更何況要全然理解此條約,要有深入的”國際戰爭法”及”萬國公法Law of Nations”基礎,而在台灣,在那時,也只有一個”林志昇”研究清楚,故也因此,能控告美國而搏倒美國,這在台灣是難以相信的事,更何況中國高層們怎可能也相信, 想想, 中國憲法都已寫入”台灣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更何況美國司法判決台灣是美國佔領下的日本天皇領土”, 怎辦? 大條又大條了!!!!
中國開始研究來不及了,故才來個斧底抽薪,去直詢日本天皇,這麼重大的事誰能擔任?
所以, 習先生得到的答案,與美國司法的判決相符合.
所以, 2010年胡錦濤總理與President Obama峰會的聯合公報,才變成”台灣是中國的核心利益”以代替以往的” 台灣是中國的固有領土.”的說法.
所以, 恢復台灣國際地位正常化,美國必定執行.
所以, 日本要恢復”主權” ,要解禁”集體自衛權”.
所以, ROC當局要歸回金 馬 成為中國的自治區, 故必須解除武裝.
所以, 美軍要進駐台灣, 並防衛台灣.,
所以, 台灣民政府要訓練4000位以上接政幹部,及已頒布”台灣公民權利法”讓居民申領由美國製作的”台灣公民身分證”以區分居民的屬性.
所以 所以………….仍會說”不可能!!!!!!!!!!!!!!!????????” Bless you !

x x x 

現在中國的車 船可直駛台 澎各地了,人民奈何!

唯獨USMG+TCG 能Hand over 當局才是正途!

把昨天看完的『永遠的0』影片心得整理出來算是這幾年採訪的過程之一  小段

https://www.peopo.org/news/255303

麥帥的自白: 大日本是為自衛而宣戦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8TqWdzLpqo&feature=player_em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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