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國際法理地位和台灣人的國際法理身份必須先正常化 台灣人才能享有公民應有的權利

以下是於晴時多雲清爽的星期三清晨爬山健行,巡視完樹苗後,上班工作前,回應 何慧敏 小姐(台師大副教授)今天在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發表的"是公民,不是庶民、老百姓!"之回應文:

For 何慧敏,

俄羅斯總理Putin老早就已送你一句話:回去多讀一些書!!

但你可不要難過,再次當選為日本首相的安倍晉三也曾被Putin告誡過2次:『回去多讀一些書』;


的確「老百姓」一詞變成口頭禪,就跟多數無知(無正確認知和知識)的台灣人口頭禪說『大陸』一樣,彰顯的是其頭腦有問題;

但話說回正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被佔領的台灣,有『公民』的存在嗎!?有『公民權利法』存在嗎!?

答案肯定是沒有的;

蓋因,既然台灣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被佔領的,代理主要佔領權國(the principle occupying power)美國治理台灣的流亡中華民國(Chinese Exiled Government in Taipei)是沒有國家主權的分配佔領和治理代理者,美國政府稱謂其為台灣管理當局,故這代理者所管理的人不是公民也沒有公民權,你可從台灣管理當局發行給你當驗明正身用的身分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得到驗證:你是一國民,而不是一公民,而更悲哀的是1949年中華民國在中國已滅亡了;

所以,在代理者流亡中華民國的治理下,大多數台灣人是享受不到公民權利的;

台灣民政府依據國際法理,研擬出一套完備的台灣公民權利法,即將實施和落實,以使台灣公民應有的權力、權利及責任義務正常化:

台灣公民權利法:https://usmgtcg.ning.com/page/6473745:Page:121



參考文獻

1.個人和群體多數台灣人的無知 造就自己成為如非洲大草原數量龐大的被追捕之獵物
https://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160650

2.為耶穌平反 Vs. 為台灣人和台灣國際身份地位正常化
https://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vs-2

3.勇敢地追求台彎的真實、真相及有膽識地捍衛其真理
https://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155632

4.你了解國際法規範下的台灣及台灣人嗎?
https://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154609

5.台灣及台灣人的國際法理身份地位
https://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146849



本文作者

李   琛 (41, 9 ,1)
Lee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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