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截至目前應可稱得上全世界的大哥,更是1952的舊金山和約(SFPT)所指明的是台灣(大日本所屬領土)的主要佔領權國(The principal occupying power),但卻不親自佔領,而利用目前稱為CT(Chinese Taipei)組織工具壓榨剝削台灣和台灣人!請停止這種壓榨和剝削!!!誠然,我們承認也接受主要佔領權國有佔領的權利,但請主要佔領權國用光明磊落和坦盪合法的手段擷取應得的利益吧!也請大日本天皇為台灣人向國際說句公道話,畢竟在1952年的舊金山和約(SFPT)前,台灣就是天皇的皇土,台灣人就是天皇的臣民!也許!也許如今這兩種請求,就像人類向異形請求和解與憐憫是一樣無知和可笑的舉止!?但自1950年出生至今,此期的生命已接近尾聲的個人而言,這是個人對人世間事物的唯一期盼!

眾生皆有佛性,只因無明而矇蔽,願大家早日除無明,撥雲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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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論理論述時,如果沒有正確和足夠的證據最好不要使用“命題”式的語句!建議,想要增進或加強自己的邏輯觀念和論述以及判別他人論理合理性等的能力者,可研讀以下兩本書:

第一 本:通俗邏輯(Clearer Thinking - Logic for Everyman)。

第二 本:哲學的二十六堂課(Philosophy : A Beginner's Guide)。

古典三段式邏輯論述的256種模式: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6368085947

舉一些命題式的語句:

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佔領不移轉主權;神聖領土不可分割;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神是萬能的;因果報應;天公疼戆;E=MC^2;F=maS=k log W慈悲沒有敵人;舊金山和約年久失效;美國會為自身利益出賣台灣;開羅宣言等同條約;中國現在的武力已可對付美國;流亡政府不可就地合法  等等,有興趣的人可以留心各媒體的言論,你就會清楚在台灣的媒體有多齷齪多汙穢!!!

增加最新一句,李登輝說:美國怕中共!

再加一句:至於“將來如果中日開戰 日本戰敗把我們比照馬關條約割讓給中國 ”是你的預想和假設性問題!?但我不知你的預想和假設性問題的論述基礎和條件是甚麼??

舊金山和約第六條規定:不管任何情況,在和約生效後,最晚90天,佔領軍必須撤離佔領地,佔用的一切也須歸還日本。除非有另外的協定(agreement)。
如此說來,大日本和中國流亡政府應另簽訂有協定,否則中國流亡組織如何能佔駐台灣六十幾年,且執行非法的政策和罪行 !!!???
台灣和台灣人真確地被出賣了!!!台灣人被當作代罪羔羊!!!
先不論台北和約失效,就第3,4,7,8,9條而言已超過舊金山和約的利益,其利益應擴及所有48個簽約國(第26條規定),第10條已超過舊金山和約範圍且違反日內瓦和海牙公約,根本就是無效!

如果台北和約第十條有效,依照舊金山和約的規定,台灣人(Formosan = The People of Taiwan)就可擁有舊金山和約48個簽署國的國籍!舊金山和約48個簽署國都有權派兵進駐台澎及其附屬島嶼!!

或許,日本和中國流亡組織有另外的協定,使其在台北和約失效後,仍能繼續佔據台灣......

用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來解釋臺灣人應該就很恰當,其實流亡政府早就氣數已盡,只是多數臺灣人被附身已久而不自覺,就象電影“駭客任務 Matrix“一樣,活在樂不思蜀的日子,也代表臺灣人還沒到夠慘的情況來思考自己的處境。

 

當然,有位像NEO的救世主來帶領大家面對真相也是很重要,更重要的是大家是否有勇氣脫離邪靈附體。

因為原本只是少數人的中國流亡政府和難民把臺灣牢牢綁在一起,要靠同心努力厘清切割乾淨才能看出明白流亡政府如何寄生在臺灣。

台灣和台灣人被非法強迫地擔負了七十年的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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