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開始這個討論。最後回覆的人:黑白郎君 2013 17 11 月。 1 回覆 0 個喜歡
THE PEOPLE OF TAIWAN 的國籍因1.大日本國憲法依然有效 天賦人權(人民right)聚集所效忠的對象(政府title)已消失 剩餘國土(土地)在戰爭法下尚未分批結束佔領 亦未再度組織政府title 重新獲得主權 人民權利要求(claim)的對象並不存在2.日本天皇是主權擁有者 國體未曾改變 因大日本國憲法73條修正(成立日本和平政體天皇有剩餘義務)…繼續
Started 2013 31 1 月 0 回覆 24 個喜歡
先言明,日清下關條約或馬關條約至今仍然有效, 我爸戶籍謄本的日本姓名吳正太郎(1940年03月11日生於高雄)係在1940年2月11日至1945年8月15日期間,曾依台灣總督府頒布之「台民改日本姓名辦法」,改日本姓名完成皇民化的「台灣系日本人」,…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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