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於悶熱的星期五下午下班回家後,到山區巡視小樹苗前,回應莊榮宏(自由時報的資深大編輯)在今天自由時報的自由評論"這個國家瘋了!"之回應文:
For 莊榮宏,
是你瘋了才是吧!
明明你文章內容裡提到的都是台灣管理當局(政府)的人事物務,你的標題卻安上國家;
莊榮宏 大編輯你對文中所述的人物、政策及制度等都用主權國家級的高規格來看待,簡直是在讓『蒼蠅戴龍眼殼』,他們是負荷不了的,是飛不起來地!!
你的標題(這個國家瘋了!)應該修正為"這個政府瘋了!"才更務實、切題;
台灣(Taiwan)、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及中國台北(Chinese Exiled Government in Taipei,簡稱為Chinese Taipei),依屬性這三者皆沒有擁有國家主權,三者皆不是國家,而是政府層級罷了!
1.台灣管理當局的任務與身份
a.台灣管理當局的任務
台灣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被佔領的地區,台灣目前的管理當局之任務是受美國(軍事)政府委託而代理美國(軍事)政府執行分配佔領、管理台灣;
美國是台灣的主要佔領權國(The Principle Occupying Power),有責任和義務保衛佔領地區台灣的安全,因此,防衛台灣的軍隊和武器皆應由主要佔領權國美國提供;
b. 台灣管理當局的身份
中華民國在中國已滅亡68年,目前台灣管理當局(Taiwan Governing Authorities)的身份是被叫做『在台北的中國流亡政權』(Chinese Exiled Government in Taipei:Chinese Taipei),它是由已死亡68年的中華民國政府萎縮退化而來的,其受美國政府收留而滯留在台灣的主要任務是代理管理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被佔領的台灣及『反共抗俄』以守衛台灣;
這些任務已不再需要它們了,所以它們的職務即將被解除,它們只剩下國際法理身份如假包換的『在台北的中國流亡政權』(Chinese Exiled Government in Taipei,簡稱為Chinese Taipei);
不用用到國際法原理,就以英文文法就可把『中華民國』這四個字現出其原形來;
中華民國的英文版是The Republic of China ,請問有國中教育水準以上的讀友們,你說說看:英文句子中的of字接什麼字? 這還用英文老師、馬英九及蔡英文等來告訴你,你才能知道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是屬於中國(China)嘛! 除非你的英文文法解析、認知能力比高中數學只考48分的馬英九、不知道為什麼會被關得死去活來的陳水扁、數學無能破題的蔡英文(她不只英文菜,數理更菜)及開周刊社不到一年就倒閉的呂秀蓮等人士還要差勁 !!
所以,已死亡多年的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是屬於中國(China),是中國的遺物,就如同更早死亡的清帝國、明帝國、甚至是更古早的秦帝國也都是屬於中國(China);
由中華民國的(英文版是The Republic of China )萎縮退化而成的『在台北的中國流亡政權』(Chinese Exiled Government in Taipei,簡稱為Chinese Taipei)也是屬於中國,當美國政府不再需要其在佔領台灣的任務時,Chinese Taipei只剩下的身份也是屬中國的成份;
2. 結論
台灣目前的管理當局執行代理美國(軍事)政府管理、守衛佔領地台灣;
真實的台灣(Taiwan)、中國台北(Chinese Taipei : Chinese Exiled Government in Taipei)及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三者的格局是沒有你說的那樣大,台灣至目前仍是美國總統於二次世界大戰打敗日本天皇的佔領區;
而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這個政府於1949年已在中國(China)被中國人政變推翻掉了,目前已退化萎縮成一在台北流亡的中國流亡政權(Chinese Taipei:Chinese Exiled Government in Taipei),是受美國政府委託代理美國政府治理管理戰敗而被佔領的台灣;
貴文大編輯對文中所述的人物、政策及制度等都用主權國家級的高規格來看待,簡直是在讓『蒼蠅戴龍眼殼』,是飛不起來地!!
參考文獻
0. 『胡神戴龍眼殼』,是飛不起來地 !!!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97531
1. 受命而執行分配佔領戰敗地區(台灣)的主事者,是蔣介石軍人政權也,其一脈相傳的法理繼承者(陳儀、蔣介石、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等)將被控告於國際法庭,接受國際法戰爭法的審判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99899
2. 1946年1月12日,第二次世界大戰終戰和約舊金山和約簽訂生效前,中華民國行政院違反國際法海牙公約、日內瓦公約及台灣主要佔領權國(the Principle occupying Power)美國陸軍戰場守則等的『軍事佔領不得改變佔領地主權,不得改變佔領地人民的國籍,不得徵佔領地區人民去當兵以效忠對戰國。』,而逕行非法擅自把佔領地區台灣當時的600多萬人民之國籍篡改為中華民國國籍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116932
3. 為了維護台灣人(The people of Taiwan)國際法理的權力和權利,以及加速台灣國際法理身份地位的正常化,美國軍事政府主導成立的台灣政府(Taiwan Government)依據終戰的舊金山和約等國際法法理,正且已積極準備執行台灣佔領地區的『法理轉型正義』的作業,包括:
http://usmgtcg.ning.com/ 本文作者
李 琛 (41, 9 ,1)
Lee 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