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蔡英文、呂秀蓮等一樣無知,是無能於『解行相應』國際法理為何物!

以下是於春雨綿綿的星期五清晨爬山巡視完樹苗後,上班工作前,回應 莊榮宏先生(自由時報資深編輯、記者)在今天自由時報自由評論欄所發表的"金夭壽青年節!"之回應文:


To 莊榮宏,

你跟蔡英文、呂秀蓮等一樣無知,是無能於『解行相應』國際法理為何物的『台灣=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之盲從者,亦是為害台灣身份地位正常化之『瘤』;


1946年1月12日,第二次世界大戰終戰和約舊金山和約簽訂生效前,中華民國行政院違反國際法海牙公約、日內瓦公約及台灣主要佔領權國(the Principle occupying Power)美國陸軍戰場守則等的『軍事佔領不得改變佔領地主權,不得改變佔領地人民的國籍,不得徵佔領地區人民去當兵以效忠對戰國。』,而逕行非法擅自把佔領地區台灣當時的600多萬人民之國籍篡改為中華民國國籍;

因此,呼籲自由時報大編輯 莊榮宏先生等仁人君子,為了捍衛台灣法理正義及維護你個人前途,請勿再把台灣跟中華民國連在一起,且勿再用中國孤臣孽子的違法亂紀之價值觀來界定台灣,尤其中華民國在1949年已滅亡而不存在地球上;現在留滯在台灣,代理美國政府看管佔領區台灣的是由已滅亡68年的中華民國萎縮退化而成的一中國流亡政權(Chinese Exiled Government in Taipei:Chinese Taipei),它已不是一個主權國家;

中華民國逃亡到台灣後,其一脈相傳的代表人:陳儀、蔣介石、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及馬英九等亂臣賊子,都嚴重的犯了違背國際戰爭法的戰爭罪;

為了維護台灣人(The people of Taiwan)國際法理的權力和權利,以及加速台灣國際法理身份地位的正常化,美國軍事政府主導成立的台灣民政府(Taiwan Civil Government)依據終戰的舊金山和約等國際法法理,正且已積極準備執行台灣佔領地區的『法理轉型正義』的作業,包括:

1. 台灣公民權利法
http://usmgtcg.ning.com/page/6473745:Page:121

2. 8月於美國華盛頓特區舉行國際記者說明會(TCG將在 8月於美國華盛頓特區舉行全球國際記者說明會,以為台灣的國際法理身分地位正本清源及撥亂反正)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4-25

附記:

1.你拿的是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以證鑑定人和認人,你確實是中國人(Republic of China;注意of英文字接的China);

2. 你持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背面右上角有一列透明暗碼,那是標誌你只是『國民』而已,且是台灣佔領區的戰敗國人民,不是中國『公民』。


本文作者

李   琛 (41, 9 ,1)
Lee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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