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主要佔領權國 有保衛佔領地台灣的安全之責任和義務

 以下是於晴時多雲偶陣雨的星期三清晨爬山巡視完樹苗後,上班工作前,回應今天自由時報頭版新聞"軍購預算 挪去募兵// 美直言台灣國防弱化"之回應文:


中國台北不是主權國家卻擁有軍隊和武器,是恐怖組織或販毒集團;

台灣(Taiwan)、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及中國台北(Chinese Exiled Government in Taipei,簡稱為Chinese Taipei),依屬性這三者皆沒有擁有國家主權,三者皆不是國家,受國際法規範是不能擁有集體自衛的軍隊和國防武器;


1. 美國有責任和義務   保衛佔領地台灣的安全

台灣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被佔領的地區,主要佔領權國是美國(終戰的舊金山和約有確認這一點 ),故美國有責任和義務保衛台灣的安全,這就如同10多年前伊拉克、阿富汗被美國打敗而被佔領,10多年來的伊拉克、阿富汗之國防安全皆由美國(軍事政府)負責及執行;


2. 台灣管理當局的任務與身份

a.台灣管理當局的任務
台灣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被佔領的地區,台灣目前的管理當局之任務是受美國(軍事)政府委託而代理美國(軍事)政府執行分配佔領、管理台灣;

美國是台灣的主要佔領權國(The Principal Occupying Power),有責任和義務保衛佔領地區台灣的安全,因此,防衛台灣的軍隊和武器皆應由主要佔領權國美國提供;


b. 台灣管理當局的身份

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在中國已滅亡68年,目前台灣管理當局(Taiwan Governing Authorities)的身份是被叫做『在台北的中國流亡政權』(Chinese Exiled Government in Taipei:Chinese Taipei),它是由已死亡68年的中華民國政府萎縮退化而來的,其受美國政府收留而滯留在台灣的主要任務是代理管理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被佔領的台灣及『反共抗俄』以守衛台灣;

這些任務已不再需要它們了,所以它們的職務即將被解除,它們只剩下國際法理身份如假包換的『在台北的中國流亡政權』(Chinese Exiled Government in Taipei,簡稱為Chinese Taipei);

不用用到國際法原理,就以英文文法就可把『中華民國』這四個字現出其原形來;

中華民國的英文版是The Republic of China ,請問有國中教育水準以上的讀友們,你說說看:英文句子中的of字接什麼字? 這還用英文老師、馬英九及蔡英文等來告訴你,你才能知道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是屬於中國(China)嘛! 除非你的英文文法解析、認知能力比高中數學只考48分的馬英九、不知道為什麼會被關得死去活來的陳水扁、數學無能破題的蔡英文(她不只英文菜,數理更菜)及開周刊社不到一年就倒閉的呂秀蓮等人士還要差勁 !!

所以,已死亡多年的中華民國(The Republic of China)是屬於中國(China),是中國的遺物,就如同更早死亡的清帝國、明帝國、甚至是更古早的秦帝國也都是屬於中國(China);

由中華民國的(英文版是The Republic of China )萎縮退化而成的『在台北的中國流亡政權』(Chinese Exiled Government in Taipei,簡稱為Chinese Taipei)也是屬於中國,當美國政府不再需要其在佔領台灣的任務時,Chinese Taipei只剩下的身份也是屬中國的成份;


3. 結論

台灣目前的管理當局執行代理美國(軍事)政府管理、守衛佔領地台灣,其所需的軍費理應由主要佔領權國美國負擔;

惟目前的台灣管理當局卻一直以為自己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民國(中國國民黨認為中華民國含有台灣,中華民國民進黨認為台灣=中華民國),因此以國家身份編列國防軍費等預算,這是國際法理不容的大錯誤;

這樣的編列軍費等預算,美其名是國防需要,其實是在巧立名目以變著法定出一些名目來達到某種巧取豪奪不正當的目的,而卻由戰敗被佔領的多數苦難台灣人繳稅來負擔這國防軍費等。


參考文獻

1. 受命而執行分配佔領戰敗地區(台灣)的主事者,是蔣介石軍人政權也,其一脈相傳的法理繼承者(陳儀、蔣介石、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等)將被控告於國際法庭,接受國際法戰爭法的審判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99899

2. 1946年1月12日,第二次世界大戰終戰和約舊金山和約簽訂生效前,中華民國行政院違反國際法海牙公約、日內瓦公約及台灣主要佔領權國(the Principle occupying Power)美國陸軍戰場守則等的『軍事佔領不得改變佔領地主權,不得改變佔領地人民的國籍,不得徵佔領地區人民去當兵以效忠對戰國。』,而逕行非法擅自把佔領地區台灣當時的600多萬人民之國籍篡改為中華民國國籍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116932

3. 為了維護台灣人(The people of Taiwan)國際法理的權力和權利,以及加速台灣國際法理身份地位的正常化,美國軍事政府(USMG)主導成立的台灣民政府(Taiwan Civil Government)依據終戰的舊金山和約等國際法法理,正且已積極準備執行台灣佔領地區的『法理轉型正義』的作業,包括:
http://usmgtcg.ning.com/



本文作者

李   琛 (41, 9 ,1)
Lee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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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一些:

台灣由”中國難民集團的機構”暫時在治理:2014/1120

1.台灣現在的「治理」者,真正的名稱是「台灣治理當局 ,英文是:Taiwan Governing Authority」,是依據美國台灣關係法的合法稱謂。這個當局的監督者是美國民間機構的「在台協會AIT」,故相對的,台灣治理當局也是一個「類似政府組織」的民間機構。

2.對外用"Taiwan"是「Taiwan Governing Authority」的簡寫,若常用於非政治領域的事務,因是地理名稱,故外國人也明白如物品上寫著:production of Taiwan,表示產自台灣(高品質),若是屬於人的活動,對外用:Chinese Taipei ,對外國人來說是:Chinese Government exiled in Taipei 的專用語的縮寫,所以,外國人一看名字就知道是代表「流亡在台北的中國政府」,而當局卻譯為「中華台北」給台灣居民看,尤其在體育競賽上,讓台灣居民認為是「中華隊」,在外國人看來是「中國流亡政府」的代表隊,落差,誤解,中國不爽於焉形成,在此種狀況下,參加「中華隊]的台灣人,認為自己方是「中華隊」應持著「RRC旗幟」,而外國人(不含中國)卻覺得台灣人怎如此吃鱉,而叄加一個只寄居在台灣台北的「流亡政府」而不用自己「台灣」的名稱?而台灣選手們竟揮舞其寄居政府的旗幟而甚感迷惑?

至於中國就很火大,明明只有一個中國,怎容得下有「中國政府在台北流亡」這樣的污衊者?故不但堅拒「ROC的旗幟」也想把「中華隊」的優勝,算入「中國隊」裡,就如把「香港 澳門」的優勝算入一樣。

但台灣當局為何只用「Chinese Taipei」而捨(Taiwan)呢? 個人想,只有一個理由「為了面子」,用「Chinese Taipei」雖是(流亡政府),但仍保有「政府」這樣的意義,若用「台灣」會被誤解為地名時,因「台灣」自二戰後,其法定主權及管轄權是日皇與美國,而當局才不敢用,若表示為「美國台灣關係法」下的「Taiwan Governing Authority的簡稱Taiwan」,卻只是一個民間組織,怎能表示「自稱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的隊伍,這怎能向台灣居民的交代?另一個迷惑是用「台澎金馬獨立關稅領域」之名叄加入WTO(世貿組織),這又怎麼說? 原來「獨立關稅領域(Independent Custom Territory) 是一個非有主權或仍被佔領區域參加WTO所規定的專用名稱。

至此,台灣人一定迷糊「台灣怎如此另人困惑」?甚至複雜到不想去弄清楚,就跟簡單的媒體怎麼說,就怎麼做!

3.對台灣群島內,則持續使用「中國民國」,簡稱「全國」或「我國」,只有對他不利的才說「台灣」,如「台灣退出聯合國」,「台灣又與某某斷交」等,但是,一定隱瞞「中華民國,簡稱ROC」,早已被滅亡,也已被世界組織(ISO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除名,而以「一個中國政策」的以(中華人民共和國 PR C)代表唯一的中國政府,並派大使代表出席聯合國的中國「席位」,甚至在當局網站上的「中華民國」已下架,許多法律及條例已廢止,但是,何以「中國民國」事實已成過去,其「國歌 國旗 憲法等」也應隨著無效,而且在國際已不再承認的狀況下,台灣內部卻持續使用"中華民國"的稱謂?為何?騙台灣人!騙台灣人懂英文卻不甚了解者?騙台灣人說是「台灣光復」使然!騙台灣人抗拒「一個中國政策」!騙台灣人說「中國大陸是中華民國的」!但是,共 國簽署了ECFA解除敵對了,仍還再用是流亡敵對下的「Chinese Taipei」專稱!為什麼?個人認為最主要原因是:若不用已下架的「中華民國」及「Chinese Taipei」,來繼續圓「台灣光復」的謊言,而取用實質的(台灣當局)之名,則滯台的(中國人)的確實國際身份:(中國難民)會立即浮現,而一群(難民的集體機構)竟然可以治理非為其領土的台灣群島,會成為國際笑話!故當局要厚著臉皮,死也要仍用已下架的「中華民國」稱號。弔詭到受當局奴隸教化下的已有三代的台灣人(含我),怎易明白這種「語文,思維,強迫,局限思維,及人允亦允」文化下的實況,都嗎隨著「政策模糊」而隨波逐流。所以美國法官仲裁「台灣人沒有國藉, 沒有自己的政府, 仍生活在政治煉獄,」中,只是說出實情而已。

4.以上的台灣近七十年來的實況是當局因虛設「台灣光復」下,不讓台灣人知道而已,否則蔣介石集團變成在不是其領土上居留的「難民」身份,確實暴露,他們怎承受得住,當然,美國護著美國人(宋美齡)而不當犧牲戰敗的日本台灣人的人權的「模糊政策」的對台行政,也終於在2006/10/24日,美國總統會被控告:處理台灣事務,違反人權的訴訟。而由司法提出糾正,要美國結束對台「政策模糊」而歸回(法理:舊金山和約)規範的行政,主動配合美國重返亞太,使「台灣恢復國際地位正常化」。而日本(現在實施和平憲法的自治日本),因此訴訟而清楚法理的解釋而要求恢復主權,要軍隊正常化。也理解到自1945/04/01日起,台灣依日皇詔書而實施(明治憲法)而成為日本帝國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後,讓日美安保條約也含擴(台灣群島),但是,不含括是中國領土的金門 馬祖。於是又了解了:原來「中華民國」所稱的現況領域跨著「屬中國領土的金門與馬祖」及「屬日皇領土的台灣與澎湖」,所以其領海防線,怎麼畫,都弄不清。所以,一個幽靈的「中華民國」下的持「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証」的人,變成幽靈人也不過分!台灣在這種狀況下,不亂才是稀奇呢!

5.迷惑的實例

從外國看「在台灣的國際比賽」,在名稱上就「迷惑」了!
「中華」VS「北韓」,譯為「Chinese Taipei」VS「North Korea」,而在英文「Chinese Taipei」的稱謂,對英語系國家的理解是「Chinese Government exiled in Taipei」的專用的縮寫,真正意思是「中國政府在台北流亡」,也就是「中國流亡政府」,這立即損害到「中華人民共和國 」(英文是PRC(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縮寫為China) 政府的名稱,因為,在中國的中國人的感受是:中國政府好好的,怎麼「流亡」了?而英語系的外國人有兩種了解:一是:How strong is the Chinese Taipei team,another or second Chinese team? 另一是:How the people of Taiwan does not have her own name ? Why she wants to joint as Chinese team ? 而給台灣人看的譯文「中華台北」與英文專屬的意思,是完全不搭配的。這時,若用外文(英文)去解外國人之惑,因為繞著「Chinese and China」打轉,還是一頭霧水!但對中文語系者,指出:中國不是中華,可立即了解。但一混合,變為中國=China or Chinese=中華,也會自己迷惑一陣子。
一旦,「中華台北」VS「中國」,立場各異的(中國人)就對立了!尤其此時的台灣人就自動選邊站,矛盾於是產生。
這就是世界上會出現(一個中國政策)來給台灣居民警醒而肯定中國的目的,這也就是世上會喊出(一個中國政策 而沒有人喊一個印度或一個法國政策)的理由。
台灣人三代在當局的「虛偽結構」下的精心設計的教化的思維及生活情況,就是美國法官仲裁的:(台灣人仍生活在政治煉獄中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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