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屬中國人才有18%,本土台灣人沒有法度?流亡中華民國在佔領地台灣考試院銓敘部,2010年10月21日公告考試院於2010年7月間,其「私設立法院」第一次臨時會通過提案「退休公務人員優惠存款(18%)利率將自101年起實施全面期間制」,換句話說,亦即宣佈自2012年起,將恢復軍公教人員「收買民心制度」18%優惠存款利率。該流亡考試院流亡中國人院長關中先生回應嘩然之輿論時,情急之下,竟然展露「在台中國人(Chinese on Taiwan)」68年來,始終如一「吃定台灣」的真正心態,坦白說,雖不動聽,卻不失為在台中國人的真言:

1. 代表流亡中國的台灣公務人員,不等於一般人。(可以寄生在台灣人頭上)
2. 參加(甲等)特考,只要你(妳)考得上,國家(台灣)就鼓勵(巴結)你(妳)。

這位流亡中國人後裔關中先生所言甚是:公務人員不等於一般人。在台灣邁向地位正常化過程中,台灣民政府應是台灣美國軍政府轄下,負責治理「被佔領方」法理無國籍本土台灣人權宜機構,原來為「佔領方」法理中國籍在台中國人,和法理無國籍本土台灣人是毫無關係。

任職於在佔領地台灣的流亡中華民國軍公教系統公務人員,無論其出身背景為何?法理上,是等同「宣示效忠」中華民國之正式中華民國國民。所以,本質為「法理中國籍」而為正式流亡中華民國國民之「公務人員」,其身份當然不是美國高院所判決的「台灣人的無國籍人士,也不等於本質為「法理無國籍人士」,是為「非正式中華民國國民之一般人」,公務員考試是依照中國三十六省區分,台灣只是其中一省,因此,公務人員資格考試錄取率只有3%(三十六分之一甚至更低),只要能考取公務人員,就能鯉躍龍門成為中華民國「選民(chosen people)」,流亡中華民國政府就會拿台灣人的錢以18%優惠利率收買你,讓你忘記你是誰?讓你甘心投降中國。

世界人權宣言架構內,原本法理無國籍之本土台灣人,經遴選而成為中華民國軍公教公務人員者,並無法「歸化」國際社會認知中不存在之中華民國,只可視為是依「自願、意願、合法原則」效忠中華民國,轉換成「佔領方」。因此,除願改為「效忠」台灣民政府者外,已不再是台灣民政府服務對象。台灣民政府並無立場、也無必要「拯救」這些以成為正式中華民國國民為榮,得以享特權利益之本土台灣人,以此看來,中華民國公務人員必得是正式之中華民國國民,法理而言,應無爭議。

社會福利獨厚軍公教人員事實,完全足以證明,被遴選為正式中華民國國民者已是屬於「佔領方」,當然可享有中華民國政府提供之各種特權利益,因此,「被佔領方」本土台灣人凡任職中華民國軍公教系統者,應被視為效忠中華民國之正式中華民國國民,不再是「無國籍」之本土台灣人。

結合佔領兼流亡之中國殖民政權,在佔領地向被佔領方人民「徵稅」,也是移轉被佔領方人民之「天賦不可移轉」之國民納稅義務,是嚴重違反「戰爭法和萬國公法」。

以依戰爭法實例說明:

The fact that early in 1847 the President as constitutional commander-in-chief of the Army and Navy authorized the military and naval commanders in Upper California to exercise the belligerent right of a conqueror, to form a civil government for the conquered country, and to impose duties on imports and tonnage as military contributions for the support of the government and of the army which had the conquest in possession. 事實上,早在1847年時,身為憲法上陸軍及海軍總指揮官之總統,授權給在Upper California之陸軍及海軍指揮官,行使征服者之交戰國權利,以在被征服國設立民政府,及課徵進口稅與噸計稅之軍事捐,維持在所征服佔領地之政府及軍隊作業。

無論是英國1814年間佔領美國緬因州Castine時期,或是美國1847年間佔領墨西哥Upper California時,甚或美國於1945年佔領日本琉球後,在1950年間都只是在佔領地設立海關,課徵進口稅以為軍事捐,並無向佔領地人民徵稅的法源。

中國佔領當局在日本台灣佔領地,除了設立海關課徵進口稅外,美國征服者縱容下,違反萬國公法向「被佔領方」之本土台灣人徵稅,不只是維持中國流亡政府運作,也提供包括軍公教人員等「在台中國人」特權利益財源,請問!本土台灣人有無勇氣「嗆說」:「這是不公不義的行為!」

中華台北政權在輿論一片反對聲中倒行逆施,強行通過恢復實施18%優惠存款利率法案,這種「五日京兆」心態當然有爭議,合理推論:台灣民政府開始訴求台灣地位正常化後,「在台中國人」和領取「18%台灣人」勢必因為有好處,而支持或跟提供18%「中華台北政府」行動,「台灣民政府」雖無提供18%優惠存款利率,將來會追究中國佔領當局違反萬國公法,向本土台灣人徵稅,而且圖利包括軍公教人員之「流亡集團」。今年,中國佔領當局將因美軍「復台」,無法渡過「百年」,肖想計劃「101」,恐怕太早了吧 !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2011/01/10
20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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