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閣島傳說(Senkaku Islands in Legend)。依10月18日中央社報導,李登輝先生在高雄講了個故事:「釣魚台(尖閣群島)的事要從西元1972年說起,當時馬英九先生在哈佛大學唸書,不知道歷史,主張釣魚台是台灣的,才讓釣魚台主權起爭議。很早很早以前,釣魚台附近是個好漁場,琉球人捕到魚後,都送到日本的台北銷售。當時日本琉球政府將釣魚台委託日本台北州(現在的台北)管理,二次大戰結束後,日本戰敗,琉球的行政權由美國掌管(佔領),之後,才又交還給日本,由日本的自衛隊負責此一海域,但台灣的漁民習慣到釣魚台海域捕魚,因此衍生出問題。」他接著說:「擔任副總統時(流亡政府),曾派人與日本農林水產省談過,台灣漁民都習慣到那附近去捕魚。」又說:「游錫堃當行政院長時(流亡政府),還把釣魚台列入宜蘭頭城鎮戶籍內,人家的地方(日本)讓我們捕魚已經很好了,還列入戶籍之內,真是憨到這款」。
這段報導,如將「很早很早以前」改為「古早古早ㄝ時候」,簡直內容像極了在說故事,不過,如果故事以「法理」詮釋,那麼,對琉球政府將尖閣諸島委託台北州管理之「故事」,如何去「詮釋故事」?以下「故事或傳說」讓人迷惑, 聰明的讀者可以自己判斷其真或偽。
1. 「台北在勤海軍武官府」之功能,可說是日治時期在台灣之「海軍總司令部」。在1938年4月30日至1939年11月15日間,擔任「台北在勤海軍駐在武官」之福田良三曾說:「當時尖閣諸島是在其管轄區內,台灣漁民赴尖閣諸島一帶作業,都必須取得台北州所核發之許可證。」在1937至1940年間,有台灣漁民在尖閣諸島漁場捕魚,以及採珊瑚時,和琉球漁民發生糾紛而被打傷,上訴至東京裁判所。及至1944年,東京裁判所判決:「尖閣諸島是歸日本台北州宜蘭郡管轄,和日本沖繩縣無關。」
台灣和琉球都是日本國土,法理推論:「本來,琉球漁民因久習於在尖閣諸島漁場作業,對於在1937年間,尖閣諸島移籍改隸台灣台北州管轄,尚不清楚而和台灣漁民在「移管過渡期」發生漁場糾紛,台琉雙方,為確認尖閣諸島管轄權,最後上訴至東京裁判所以裁定。」
2. 尖閣諸島之「台北州託管論」如是成立,一方面,台灣漁民和琉球漁民間應是一團和氣,不應為尖閣諸島漁權發生糾紛乃至興訟;另一方面,有關台灣漁民和琉球漁民在尖閣諸島漁場所發生之糾紛,台北州政府以「代理人」身份,只需透過台北裁判所即可解決,無需上訴至東京裁判所。
3. 1939年9月26日,位於西表島和與那國島間之「新漁場」,台灣漁民被沖繩縣八重山警察署其警戒船驅離,發生糾紛,在日本政府農林省及拓務省會同台灣總督府及沖繩縣政府調停下,1940年4月中,達成台琉雙方共同開採該漁場海洋資源協議後解決。當年,台灣和琉球雙方對漁場爭議,是各持立場而涇渭分明,實在很難想像沖繩縣政府會將尖閣諸島委託台北州管理。
4. 國土重編規劃應是日本中央政府才有的權限。沖繩縣政府乃地方政府性質,如其逕自將轄內領土委託台灣總督府轄下之台北州管理,並不符合體制。
5. 沖繩縣政府沒有將離台灣較近,位於西表島和與那國島間之新漁場,委由台北州管理,推論沖繩縣政府將離台灣較遠之尖閣諸島漁場,委由台北州管理,應是屬違反常理的「傳說」。
法理而言,尖閣諸島是隨著台灣被編入日本,成為中國方面所不得不承認之日本國土一部份。日本在1945年9月2日正式投降前,對台灣主權權利是及於尖閣諸島。美國是在萬國公法及舊金山和平條約Article 2(b)架構內,日本對尖閣諸島保有如同其對琉球列島之「剩餘主權」,而讓尖閣諸島隨同琉球列島歸還給日本。
由於征服日本之美國已於1950年11月15日,因共產中國之強力介入韓戰而決定排除由聯合國裁決「台灣將讓與中國」處分。美國完全有立場在萬國公法架構內,依美國利益考量,比照聯合國將義大利依「對義和約」所放棄之「義屬索馬利亞」有條件交還予義大利治理之模式,將包括尖閣諸島之台灣歸還予日本。有「尖閣返還」前例,「台灣返還」並非完全不可能。
美國對尖閣諸島爭議事件,雖是表明「不得不站在日本一邊」,然,對尖閣諸島歸屬,至今仍是支吾其詞而不願具體表明。推論,美國方面心理有數,法理上尖閣諸島原本是歸屬台灣,而台灣仍然是歸屬日本,這真是讓美國有不能把話說清楚講明白的苦衷呀!儘管不能說、但可以做,美日安保條約不但是適用於尖閣諸島,也當然是適用於「周邊有事」時之「日本台灣」。
根據舊金山和約規定,日本對台灣尚保有「剩餘主權」,美國只能暫時將尖閣諸島歸還日本,目前還不能將台灣歸還日本。舊金山和平條約Article 2(b)只規定日本「放棄(to renounce)」,非「永久放棄(to renounce in perpetuity)」,這明顯具有玄機,可謂是Dulles暗示台灣最終地位可能選項之伏筆。美國政府評估本土台灣人應該具有「自治能力」,美國在確保西太平洋地區穩定考量下,將台灣治理權交由本地台灣人,或比照琉球模式交還日本,是完全有可能性且有正當性。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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